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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负责人药房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经理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2、药房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3、各岗位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岗位质量管理负全面责任。药房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药房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4、质量管理员每季度根据各岗位职责对药房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预包装品采购、贮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一、采购制度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预包装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预包装食品。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员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4、质量管理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预包装食品比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5、购进预包装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预包装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6、严禁采购以下预包装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预包装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预包装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预包装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二、贮存制度1、所有上柜预包装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上柜。2、保管员应根据预包装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预包装食品。需冷藏的预包装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3、预包装食品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预包装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预包装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的应拒收。4、应保持货架预包装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放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5、应定期检查预包装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6、应根据库存预包装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预包装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预包装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员复查并处理。三、销售制度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预包装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预包装食品的宣传。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预包装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预包装食品,一律不得销售。4、销售过程中怀疑预包装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放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预包装食品的质量。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预包装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四、售后服务制度1、药房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预包装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于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总经理。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员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药房负责人。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药房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药房统一规定的区域内。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销售区域。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必须取得食品卫生类芜湖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体检项目必须包括:痢疾、伤寒、活动性结核、肝炎、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健康证或体检表有效期均为一年。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预包装食品的工作。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4、发现药房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预包装食品不受污染。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本文标题:预包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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