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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1.1桩的检验应结合制作顺序逐根进行,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a.桩的结构图b.材料检验记录c.钢筋和预埋件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d.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e.质量检查记录f.养护方法等。1.2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1.3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3.1表面平整、密实,掉角深度不应超过10mm,局部蜂窝和掉角的缺损面积不超过全部桩表面积的0.5%,并不得过分集中。1.3.2混凝土的收割裂缝,深度不得大于20mm,宽度不得大于0.15mm,横向裂缝长度不得超过边长的1/2.1.3.3桩顶与桩尖处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缝或掉角。2.检验规则2.1出厂检验2.1.1检验项目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包括保护层厚度)、方桩标准图集或设计图纸。2.1.2批量和抽样2.2.2.1观质量:逐根检验。2.2.2.2尺寸偏差:同规格、同型号的方桩连续生产3000㎡为一批,但在四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3000㎡时仍作为一批,在成品中随机抽取10根进行检验。2.1.3判定规则2.1.3.1外观质量:每根方桩的外观质量中露筋、裂缝、空洞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项目中最多有二项不符合表的规定,则判定外观质量合格。2.1.3.2尺寸偏差:每根方桩的尺寸偏差项目中最多有二项不符合表4的规定,但其尺寸偏差值不超过表4中规定的1.5倍,则判定尺寸偏差合格。2.1.3.3总判定:按照方桩标准图集或设计图纸组织生产,且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2.2型式检验2.2.1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正常生产时的周期性检验,一年不得少于一次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合同规定时g.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2.2.2检验项目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的检验、方桩标准图集或设计图纸,必要时可增加试验项目。2.2.3抽样2.2.4判定规则2.2.4.1外观质量:每根方桩的外观质量中露筋、裂缝、空洞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项目中最多有二项不符合表的规定,则判定外观质量合格。2.2.4.2尺寸偏差:每根方桩的尺寸偏差项目中最多有二项不符合表4的规定,但其尺寸偏差值不超过表4中规定的1.5倍,则判定尺寸偏差合格。2.2.4.3保护层厚度:若所抽一根中的二个数值全部符合表4的指标要求,则判保护层厚度为合格。若有一个数值不符合表4的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根不符合表4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不合格。2.2.4.4总判定:按照方桩标准图集或设计图纸组织生产,且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保护层厚度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本文标题: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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