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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通过对产品、设备、仪器、环境、人员和检验状态进行标识,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具有可追溯性,规定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范围、程度、唯一标识和所要求的记录。2可追溯性及追溯的范围、程度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外协件、半成品以及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和管理。本公司产品的可追溯性是指根据各类文件、记录、标识追踪产品的历史、使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涉及到原辅料的来源、产品形成过程以及相关子过程的历史、产品交付后产品的分布和场所等。3职责生产部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编写,及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追溯管理。4工作程序4.1可追溯性控制4.1.1明确职责:在《管理职责和权限》中明确员工在标识和可追溯性方面的职责,并通过贯彻落实和反复宣讲强化其责任意识。4.1.2标识:严格执行上述产品标识的要求,确保按要求建立并保持产品实现过程中各环节的标识。4.1.3记录:严格贯彻落实《记录控制程序》,确保需要时可获得相应的记录,包括:采购相关记录、进厂验收及入库出库相关记录、生产及质检相关记录、销售及质量跟踪和技术服务相关记录、产品不良事件及不合格品处理相关记录等。4.1.4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应控制和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通过最终产品的唯一性编号(批号、生产日期等),根据记录向前可以追溯到客户及收货人等,向后可以追溯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料、生产操作人员、检验人员、放行人员等。4.2退货或者召回的产品的可追溯处理程序4.2.1负责部门4.2.1.1当顾客反馈质量信息时,由质保部负责对产品进行追溯。4.2.1.2当生产过程中发生不合格时,由生产部负责追溯。4.2.1.3成品检验不合格,由品保部负责追溯。4.2.1.4进货检验中不合格,由物流部负责追溯。4.2.2可追溯工作处理程序①原辅材料检验不合格的,追溯到进货日期和供方。②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的,追溯到上道工序操作者和检验员。③最终产品出公司前检验不合格的,追溯到称量、配液及各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条件,以及原辅材料的供方和相关的检验员。④顾客投诉的质量信息追溯到成品检验员。⑤已发出的产品追溯到分销商或顾客。4.2在追溯过程中必须查明责任者或原因,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5相关文件5.1QXSMP-CX-01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2QXSMP-CX-020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本文标题:可追溯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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