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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组长:马瑾PPT资料搜集:俞紫涵严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的具体义务目录0103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020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此举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法实施后,经过2009年8月27日和2013年10月25日的两次修正,得以进一步完善。concept概念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对象农民经营者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取赔偿权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包括:(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3)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是否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有权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鉴别和选择。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消费者行使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的结果。公平交易权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交易条件公平,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拒绝强制交易,即消费者有权按照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拒绝。获取赔偿权也称作消费者的求偿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享有求偿权的主体包括:(1)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2)服务的接受者;(3)第三人,指消费者之外的因某种原因在事故发生现场而受到损害的人。求偿的内容包括:(1)人身损害的赔偿,无论是生命健康还是精神方面的损害均可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案例一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当事人和夏(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85度C”、“85℃”、“85℃DailyCafe”餐饮连锁品牌的经营者。2015年10月起,当事人通过在沪的43家分公司(门店)以现制现售方式制作并出售相同原料制作的“熏鸡肉松面包”和“辣味香松面包”两款产品,店内商品说明分别为“熏鸡肉松面包,夹着熏鸡肉的肉松面包,微辣,口感有弹性,销售价格11.0元/个”和“辣味香松面包,日式甜面团,搭配辣味肉松,销售价格8.0元/个”。经查,当事人为降低面包的制作成本,增加竞争优势,以肉粉松为原料制作上述两款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15万元。concept概念点评:当事人作为沪上知名面包糕点企业,门店遍布上海。当事人使用价格更低的肉粉松为原料制作面包,却以肉松面包的名义对外宣传和销售。普通消费者很难区分肉粉松与肉松,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作为知名企业,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相关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concept概念案例二某中学组织学生到野生动物园秋游,校方事先向某汽车租赁公司预定了四辆大巴,并由汽车租赁公司提供司机,游园至中午,游园大巴驶入野兽区,不知什么原因,行驶在前方的大巴停车了,很久都没再发动起来,紧跟其后的大巴也只好纷纷停下来,遗憾的是,动物园的排除故障的车没有出现,后边的大巴的一名司机下车前去协助,数分钟后他的行动被6只老虎发现了,老虎扑上司机,几分钟后动物园的版马车和驯养师才感到将老虎驱散,并将受伤的司机送往医院,司机最终因伤势严重死亡,动物园在游客进入游览区有如下规定:“在车驶入游览区后,禁止停车,打开i窗,擅自下车,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concept概念分析:动物园在游园指南,车入区等多处写有“禁止停车,擅自下车等警示语,动物园虽然确已尽到了提醒义务,但是动物园的游客实际上是享受服务的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游客的人身安全应从进入动物园起直至出园时止。动物园方面不能以游客进园时已警告过而对实际发生的动物伤人事件免责。但是,由于本案中司机本身对事故的发生也有-定程度的过失,动物园因此可以减轻部分责任。concept概念案例三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做明确说明,这是商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concept概念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其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生产厂家都应对该产品负责,应有商场现行按照消费者甲的要求给与退货,然后商场可以向生产厂家追偿损失。concept概念经营者的具体义务经营者的具体义务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01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02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03不作虚假宣传,与消费者的知情权相对应;04经营者的具体义务出具相关的凭据和单据;05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06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07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08团队介绍特别提示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责任主体的确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侵犯人身权的民事责任(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四十九条)(2)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五十一条)(3)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2)违反“三包”的规定或约定的民事责任,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退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解决争议的途径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解决争议的途径5.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谢谢您的观看!THANKSFORWATCHING
本文标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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