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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南陵县教育局、南陵县监察局、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处理的若干规定》(南教〔2015〕2号)、南陵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南陵县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教人〔2016〕2号)和南陵县教育局2016年春季开学暨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会议等文件、会议的精神与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学校和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决定开展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专项治理范围全校(含教学点)及全体在职教师。二、专项治理内容(一)学校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二)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三、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2016年1月-2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了解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校园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全省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2.自查自纠(2016年2月-3月)。结合本校实际,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社区群众等方式,认真排查本单位所有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行为,并根据情况开展纠改工作。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组织所有教师进行新一轮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的签订。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加强引导,要求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并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3.全面检查(2016年4月-5月)。自即日起,学校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公布教育局、学校举报受理电话。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督查队伍,定期不定期地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专项督查。4.总结评估(2016年6月)。学校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四、责任追究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记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严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与县教育局纪委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与全校教职工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学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维护人民教师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学校和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校长是治理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直接抓,治理领导小组同志应克服困难,紧密结合,压实各级责任,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工作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四)形成长效机制。学校坚持专项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注重长效管理的工作理念,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不足,并将它融入师德师风建设的常态工作之中,努力构建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本文标题: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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