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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教育厅教高〔2009〕26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各高职高专院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我厅制订了《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教育部已同意备案。从2009年开始,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将按照教育部和我厅相关文件执行。现将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贯彻执行。—2—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和《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附件:1.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2.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3.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工作规范4.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院校评建工作规范二○○九年四月十三日—3—附件1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2008—2013)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好地适应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2006〕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一)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认真贯彻“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实现了高等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截止到2008年底,全省高等职业院校51所,其中民办院校8所,行业办学8所,企业办学2所。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68.44万人,占普通高等教—4—育在校生数的54.74%,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广泛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布局相对合理、具有河南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以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为出发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构建了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为根本任务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订单式”培养和“双证书”制度,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主要成绩2004年以来,我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4号)精神和有关要求,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组织完成了42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通过5年的以评促建,有力地促进了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主管部门办学积极性日益提高,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42所已评院校校园面积增加了9000余亩,固定资产总值增加了34.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增加了4.2亿元。全省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思路更加明晰,特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日趋规范,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订单式”和“双证书”人—5—才培养模式改革效果明显;专业结构不断优化,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得到大力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双师”结构教师队伍逐步形成。截止2008年底,我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4所,国家级实训基地26个,有国家级试点专业1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4门,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教学名师1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学生就业率、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整体办学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三)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未来5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中原崛起的关键阶段。为了实现省委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力度、加快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目标,需要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第五次全省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全省从业人员中,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32%;城镇700万从业者中,高级技能人才不足10%;2008年,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大量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需要接受高等职业教育。2008年,省政府和教育部签订了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协议,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职业教育五年攻坚计划的重大决策,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和良好的发展机遇。随着我省国民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撑能力逐步—6—提高,人民群众接受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愿望更加强烈,为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动力。但由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历史相对较短,加上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高等职业教育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改革不够深入、特色不够鲜明、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师资队伍不能完全满足需要等问题。目前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已占高等教育规模的一半以上,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以质量为中心的竞争发展时期。我们必须全方位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促使高等职业院校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规范教学管理,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二)目标任务2008年—2013年,对全省51所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和6所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校分批进行评估(见附表)。—7—通过评估,一是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高等职业院校不断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二是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三是建立省、校二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使平台反映的状态数据成为学校及主管部门研究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据,成为河南省研究制定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高等教育开放办学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五是推广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发挥示范院校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强化办学特色,打造河南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基本原则在坚持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提出的评估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提出以下原则:1.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区域特征、行业特性、学校特点进行分类指导,促使高等职业院校加大基本建设投入,规范教学管理,凝炼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打造品牌。2.分步实施原则。通过学校选择、院校平衡、统一部署,用—8—6年时间,分批对全省的高等职业院校进行评估。3.导向性原则。坚持“评软不评硬”、“评动不评静”的评估定位,建立健全高等职业院校数据采集平台,引导高等职业院校突出内涵建设,把注意力集中到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来,以此带动教学领域的全面改革。4.科学实效原则。指导学校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确保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即时性;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质量保障机制,增强评估的实效性;实现评估的规范化、运行的程序化和方法的科学化,提高评估质量。5.发展性原则。通过数据平台和对学校的实地考察,全面分析学校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变化趋势,注重对学校发展潜力以及可发展性的论证,关注学校的发展后劲,提出学校的改革发展方向,切实发挥评估的效能。三、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组织1.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成立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制定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评估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等,规范评估行为。2.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负责讨论研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关重大问题,为省教育厅提供建议和咨询;审议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结论,向省教育厅提出—9—建议评估结论;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通过遴选、培训、聘任建立评估专家库,评估时根据学校情况从专家库中遴选评估专家。3.评估工作程序:学校申请—学校自评—提交材料—组建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专家组形成建议结论—评估委员会审议考察结论—教育厅公布结论—学校整改—回访。四、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的客观需要,是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改革、发展的“助推器”,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教育厅通过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督促指导。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评建的自觉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教育部16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新评估方案”的要求上来。高等职业院校党政一把手共同对本校评估工作负主要责任。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评建方案,明确职责,加强落实。(二)强化平台,务求实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既是评估信息的主要来源,更是院校激发内在创新活力、实现管理水平跨越式提升的基础,也是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的重要途径。采集平台建设是否到位,直接决定评估工作的成败。各高职院校要把平台建设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确—10—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及时更新,做到原始、真实、即时。教育厅对各院校平台建设加强指导和检查,并在适当时候向社会统一公开采集平台数据,有效发挥平台的积极作用。(三)严肃纪律,阳光评估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实施“阳光评估”。学校向教育厅报送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自评报告以及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意见、学校最终评估结论和学校整改报告等,必须按要求及时在校园网公布。(四)加强研究,优化环境评估委员会和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把握规律,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重视和抓好评估宣传工作,正确把握评建工作方向,努力形成师生员工人人理解、行业企业各方支持、社会群众基本满意的良好局面。附表:《2008-2013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计划》—11—附表2008-2013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计划序号评估院校建校时间计划评估时间1河南教育学院19782008年下半年5所(试评)2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22008年下半年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012008年下半年4焦作大学19812008年下半年5商丘科技职业学院20022008年下半年6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042009年上半年8所7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12009年上半年8永城职业学院20042009年上半年9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42009年上半年10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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