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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办〔2007〕45号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党委关于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关各部门:公文处理是保证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规范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根据《总公司、总公司党委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需明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铁建劳〔2007〕21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中铁建办〔2001〕71号)是股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依据。股份公司办公厅是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并负责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管理工作。二、发文办理:(一)公文拟稿:草拟公文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主题鲜明,观点明确,表达清楚,结构严谨,字词规范,标点正确。一般性文件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综合性文件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篇幅力求简短。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职权与主送机关的关系确定公文文种。(二)公文审核:公文送领导签发前,应当认真做好审核工作。股份公司公文由办公厅核稿;股份公司党委公文由党委办公室核稿;股份公司纪委、工会、团委公文分别由其办公部门核稿。以上部门专职或兼职核稿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核稿的公文,不得送领导签发。(三)公文会签:对公文内容涉及机关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办理,履行会签手续。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公文,不得送领导签发。(四)公文签发:凡属股份公司行政公文送分管副总裁、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裁签发;股份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工作公文均按分工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签发。公文一经签发,公文内容不得更改。如需更改公文内容,应重新履行签发手续,由原签发领导重新签发。(五)公文复核:公文付印前,主办部门要对公文进行全面复核,认真校对。重点是:发文字号、公文标题、成文时间是否准确,公文内容有否错漏,附件材料是否齐全。(六)公文发放:股份公司的正式公文,均应交办公厅文书处统一登记发放,不得自行分发。确因工作需要自行发放的,应及时到办公厅文书处进行补登。(七)用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名义行文的种类及内容划分如下: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文件》(1)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2)转发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3)部署股份公司系统的工作和任务,下达、调整计划。(4)发布重要的规章制度。(5)重要的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奖惩事项。(6)其他需要以股份公司名义行文的重要事项。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函)(1)与不相隶属机关联系工作、商洽工作事项。(2)向所属单位布置单项工作和临时任务,下达、调整单项任务计划。(3)答复所属单位的请示事项。(4)其他需要以股份公司名义行文的事项。3、《中国共产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决定、决议、指示。(2)向国资委党委报告、请示工作。(3)向所属党组织部署工作、答复问题。(4)发布党委有关重要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通知等事项。(5)党群组织变动、人员任免。(6)通报、表彰、奖惩事项。(7)其他需要以股份公司党委名义行文的重要事项。4、《中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函)(1)与不相隶属党组织商洽工作、通报情况、征询意见。(2)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答复所属单位党组织的请示事项。(3)向所属单位党组织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要求,布置工作。(4)其他需要以股份公司党委名义行文的事项。5、《中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1)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国资委纪委的决定、决议、指示。(2)向国资委纪委报告、请示工作。(3)向所属单位纪委部署工作、答复问题。(4)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查办案件、执法效能监察等工作情况总结。(5)处分决定,批复,纪律检查、监察建议,处理意见。(6)通报、表彰、奖惩事项。(7)其他需要以股份公司纪委名义行文的事项。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文件》(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部署重要工作事项。(2)向股份公司党委或上级工会请示、报告工作。(3)答复下级工会的请示事项。(4)其他需要以工会名义行文的事项。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1)传达贯彻共青团中央、中央企业团工委、股份公司党委关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指示精神。(2)向股份公司党委和中央企业团工委报告、请示工作。(3)向所属团组织部署工作、开展活动、答复问题。(4)发布团委有关重要问题的决定、决议、通知等事项。(5)通报、表彰、奖惩事项。(6)其他需要以团委名义行文的事项。三、收文办理:(一)公文签收、登记:上级、下级和外部单位的来文,由办公厅文书处统一签收登记。机关业务部门通过其他渠道(会议、邮寄等)收到的正式公文,也应交办公厅文书处登记分发。(二)公文分发:内容属一般日常业务的公文,办公厅文书处按职能分工直接将公文分发有关部门。如果公文只有一份(在公文右上角标“此件只有一份”),一般先发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呈送分管领导或直接办理。涉及全局性或重大事项的公文,以及按分工难以明确具体承办部门的公文,由办公厅送有关领导阅批后办理。重要公文由文书处打上编号在发文卡片上登记,由机关各部门公文管理人员签名领取,定期清退。(三)公文领取:股份公司公文交换处设在办公厅文书处。机关各部门公文处理人员应按规定(每周不少于三次)到文书处领取公文,对收到的正式公文要进行登记,及时传递。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办公厅文书处并说明理由。(四)公文办理:收到需要办理的公文,主办部门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积压。特急件应随到随办,急件不过夜。上级机关交办的公文,一般应在两周内办结;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提高办文效率。四、公文管理:(1)公文翻印: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办公厅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注明翻印的日期、份数和发放范围。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视同正式公文妥善保管。(2)公文保密:签收的密级公文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保管,尽快阅传办理,及时清退归档。(3)机关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随之合并管理。机关部门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馆。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时,个人暂存、借用的公文应移交、清退。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主题词:文秘工作公文管理通知抄送:股份公司领导,存档。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厅2007年12月25日印发
本文标题:中铁十六局股分公司公文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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