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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盘克镇闫沟小学《开展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防止校园欺凌伤害学生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教安发〔2018〕10号)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的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管理,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集中力量推动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校长、园长要亲自安排,明确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发现各种矛盾纠纷、校园小团伙、暴力欺凌等线索,务必于6月13日前将《宁县教育系统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线索摸排登记表》报学区李焕轮处。二、排查范围闫沟小学及附设幼儿园。三、方法步骤闫沟小学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学区成立了以南春宏(学区主任)为组长,王世宏(学区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张涛、李伟、李焕轮、艾峰为组员的组织机构,各学校校长(园长)是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是直接负责人。二是组织召开一次动员大会,明确治理校园欺凌工作的意义,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将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组织师生签订承诺书。2.学习宣传,动员部署。学区将与6与5日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届时校长、安全管理负责人在盘克小学三楼会议室参加),并将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将形成全员关注和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的良好氛围。各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电话。3.制定方案,严抓落实。学校可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学校实际,迅速研究制定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6月4日前报学区李焕轮处。(二)专项排查阶段(6月上旬—6月下旬)1.集中开展教育。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一次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活动,利用网络、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相互关爱、相互尊重,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活动、安全课、班级日常管理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的认知、情绪、意志、行为等进行引导,培养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等优秀心理品质,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三是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四是强化家校联系。通过家访、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相关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形成全社会关注防治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良好氛围。2.完善制度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职责。二是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3.加大预防力度。一是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通过家访、师生问卷调查,组织部分学生座谈和召开班会等形式对校园安全现状、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学生小团伙组织及易于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二是开展针对性的预防工作,明确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防治任务。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关注师生人际关系、学生情绪起伏、学业、情感等心理问题,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三防”建设,确保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4.及时排查整治。一是加大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随时掌握学生之间的矛盾。二是加强校园周边巡视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三是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上报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做好被欺凌学生心理疏导工作。5.建立工作机制。各学校(学区)要积极与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完善防治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确保全县校园和谐安全。(三)组织检查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1.学校自查。各学校于6月25日前,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校园欺凌事件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区李焕轮处。2.专项检查。县局及学区将成立督查组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本周各小学、幼儿园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3.总结梳理。各学校对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的过程性资料要及时归档,要有工作痕迹,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发现严重的、影响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线索要立即上报。各校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7月5日前报学区李焕轮处。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维护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工作中的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采取切实措施,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到位、不彻底,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履职尽责相关要求实行问责、追责。(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学校要坚持“全面覆盖、不留空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防范措施,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附件:宁县教育系统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线索摸排登记表宁县盘克学区2018年5月26日开展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县盘克镇闫沟小学闫沟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教安发〔2018〕10号)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一、治理内容及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二、工作安排本次专项治理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7月上旬结束,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18年5月下旬—6月上旬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以李利刚校长为组长,王亚妮、段玉发为副组长,成员有齐成成、李全喜、各班主任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付宏恩组长负责本全校的欺凌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在会议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上报学校。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下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3.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4.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5.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君子之腹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6.排查建档。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7.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班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第二阶段:2018年6月下旬—7月上旬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8年7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报盘克镇教育管理中心。三、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维护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工作中的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采取切实措施,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到位、不彻底,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履职尽责相关要求实行问责、追责。(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学校要坚持“全面覆盖、不留空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防范措施,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本文标题:开展涉校涉生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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