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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基本要求、房屋、设备及设施运行与维护服务、保洁消毒服务、秩序维护与安全服务、服务质量控制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二级以上医院的物业管理服务。其他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可参照本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8466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921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DB31/199-19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329.11-200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十一部分:医疗卫生DB31/405-2008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DB31/T361-2006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31/T456-2009公众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31/T457.8-2009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八部分:医疗卫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第164号3术语和定义3.1医院物业管理hospitalpropertymanagement物业的常规管理和医院特有的后勤延伸服务管理(如:消毒、医疗废物管理及医用辅助设施设备管理等)。3.2医用气体medicalgas用于医疗的氧气、氮气、氩气、氧化亚氮、二氧化碳及压缩空气等。4基本要求4.1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并符合建设部令[2007]第164号文件的要求。4.2物业服务机构与物业服务人员4.2.1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医院的现场需求和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医院物业管理现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物业服务机构),配备相应的物业服务人员(包括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4.2.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4.2.3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4.2.4物业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在指定位置佩戴标志,操作规范,服务中注意自身安全防范。4.2.5物业服务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4.3物业管理服务要求4.3.1建立顾客因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措施及处置机制。4.3.2做好房屋、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房屋建筑、设施的完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3.3做好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维护医院就医秩序。4.3.4按时完成规定的环境保洁消毒服务及医疗废物管理服务,为顾客提供整洁、卫生、安全的环境。4.3.5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培训、演习,并进行评价和改进。事件发生时应能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采取处置措施。处置过程应确保顾客、物业服务企业、有关部门的知情和配合。4.3.6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管理。5房屋、设施及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5.1房屋及常规公用设施、设备管理5.1.1房屋及常规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应按DB31/T361-2006中的第6章的要求执行。5.1.2手术室等无菌环境应做好空气净化设备的维护保养。细菌菌落指标应符合GB15982的要求。5.1.3空调通风系统设备清洁维护应按GB19210-2003的要求执行,各项卫生指标应符合DB31/405-2008的要求。5.1.4建筑维修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应经过医院感染风险评估,在施工中按感染风险级别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5.2医用制冷系统管理医用制冷系统设备维护按照DB31/T361-2006中6.2.11的要求执行。5.3医用气体系统管理5.3.1瓶装医用气体管理5.3.1.1每天坚持瓶装医用气体系统的运行状态,做好记录。瓶装医用气体的压力值应符合规定的要求。5.3.1.2瓶装的医用气体的放置地点应远离明火,并用专用器具固定。5.3.2压缩空气系统管理5.3.2.1每天检查压缩空气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压缩空气的压力值应符合规定的要求。5.3.2.2定期对压缩空气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在用和备用的设施设备完好。5.3.2.3定期对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压缩机、制冷干燥机、压力自停装置、压缩空气管道、末端压缩空气装置)的功能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状态完好。防止压缩空气系统漏气,确保输出的压缩空气不带水。5.3.3负压系统管理5.3.3.1每天检查吸引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记录。系统真空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5.3.3.2定期对吸引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在用和备用的设施设备完好。5.3.3.3定期对真空罐放水。5.3.3.4定期对压缩空气系统设备(真空泵、止回阀、电磁阀、电气控制箱、压力自停装置、负压管、末端负压装置)的功能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状态完好。防止负压系统漏气。5.4手术室空调净化系统管理5.4.1定期对空调净化系统进行检查和保养,测试运行状态,记录运行参数,分析运行记录。5.4.2定期对空气处理系统、新风处理系统进行清洗和保养。根据风量风速、细菌浓度等情况适时更换中、高效过滤器。5.4.3各种管道应保持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5.4.4细菌浓度应符合GB50333-2002的要求。5.5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管理5.5.1每天检查电动格栅、泥水分离机、二级生化装置、消毒装置,确保调电池、消毒池、污水泵运行正常。5.5.2每天按规定检查污水处理后水质的剩余有效氯含量,做好记录。有效氯含量指标应符合GB18466的要求。5.5.3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污水排放质量应符合DB31/199-1997的要求。5.6生活热水系统管理5.6.1每天检查循环泵、阀门、疏水器、电动阀、温控装置的运行状态,做好记录。5.6.2定期检查热交换器、集水器、分水器,无跑、冒、滴、漏现象,保温材料无缺损。5.6.3定期检查温控自停装置,确保水温控制在规定范围内。5.6.4定期对热水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状态完好。5.7标识管理5.7.1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应符合GB2894和GB13495的要求。标识的英文译写规范应符合DB31/T457.8-2009的要求。5.7.2保持各科室、病区、门急诊、检查室等区域的消防、安全与公共服务标识的清洁。5.7.3应规范使用物业服务标识:——对设备管道按规定分类色标进行标色。——配置并正确使用设备运行状态标识及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并在适当时使用“小心地滑”、“维修中”等临时将作业服务状态标识。5.7.4发现标识缺损,应立即处理、修复。5.8节能环境管理5.8.1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对大能耗的系统设备、照明系统采取节能管理措施。通过控制空调系统的运行模式,调节水温、蒸汽压力等运行参数,达到节能运行效果。5.8.2加强重点设备的能源计量管理,进行能耗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对比分析,采取相应的节能管理措施。5.8.3除医疗环境需要的特殊场合外,室内环境温度为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5.8.4宜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自用设备、设施及易耗品,特别是各类化学清洁剂。5.8.5医院绿化摆放及绿化养护服务可参照DB31/T361-2006第9章的要求执行。6保洁、消毒及医疗废物管理服务6.1保洁服务6.1.1各区域保洁质量应符合DB31/T361-2006中表4的要求。6.1.2生活垃圾的收集、运送用黑色垃圾袋。6.2消毒服务6.2.1不同区域的消毒服务应符合表1要求。表1不同区域消毒服务要求区域范围服务要求半污染区医务人员办公室、治疗室、一般消毒室、走廊、出院卫生处理室;办公室、治疗室、处理室内的桌椅、门窗把手必须每天用消毒液喷雾或洗擦消毒两次,地面每天用消毒液拖两次。消毒液浓度为250mg/L~500mg/L有效氯或等效消毒液。污染区病室、污物室、厕所、入院卫生处理室等;病室床头柜一柜一巾、病床终末消毒用2000mg/L有效氯或等效消毒液擦拭;污物室污物池、废物箱每天用2000mg/L有效氯或等效消毒液喷雾一次;厕所小便池、座便器、蹲便器、面盆、用2000mg/L有效氯或等效消毒液进行消毒。地面每天用2000mg/L有效氯或等效消毒液拖一次6.2.2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拖把禁止交叉使用,对各类区域使用的拖把应标记不同的颜色。6.2.3拖把、抹布、痰盂、脸盆等清洁工具及用具使用后应进行消毒。应采用有效氯溶液或等效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6.3医疗废物管理服务6.3.1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存放。当达到专用包装袋或容器的3/4时,应严密封口、称重,系上中文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医疗废物产生部门、日期、类别、重量、备注等。6.3.2感染性废物的收集应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6.3.3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装。6.3.4损伤性废物的收集,应使用规定容器。容器应装入黄色垃圾袋,使用有盖的专门车辆进行运输。6.3.5各部门收集的医疗废物应按时转运到医院指定的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并由专人负责贮存管理。6.3.6医疗废物转运后,对医疗废物收集场所、收集存放和运输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应采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6.3.7若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应及时控制现场,由专职回收人员将其装入黄色垃圾袋,对污染环境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进行消毒,防止医疗废物的再次扩散,造成更大的污染。7秩序维护与安全服务7.1公共区域秩序维护7.1.1医院的主要出入口应定岗值守,禁止危害人身、财产或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医院。7.1.2门诊挂号应有专人维持秩序,对设置一米线的窗口,加强巡视或安排定岗管理。7.1.3病区应执行访客管理制度。7.1.4做好大型活动秩序维护和现场人员疏导工作。7.1.5物业服务人员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询应及时给予指导。7.2安全巡视7.2.1对医院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机房应定时巡视、检查。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7.2.2规范使用巡更设备。如无巡更设备,由两人一组进行巡视。应保持巡视记录。7.2.3与中央监控室监控管理人员保持联络,按指令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7.2.4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7.2.5门诊结束及医院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对门诊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关闭门窗及水、电开关,现场无滞留人员。7.3中央监控室监控管理中央控制室监控管理按照DB31/329.11-2009的要求执行。7.4车辆管理7.4.1车辆管理按照DB31/T456-2009中第8章和9.4的要求执行。7.4.2绿色通道、急救通道和院区重要通道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保证24h通畅。7.4.3停车库/停车场应设置残疾人专用车位,以方便残疾人就诊。7.5消防管理7.5.1消防管理按照DB31/T361-2006中7.2.1的要求执行。7.5.2建立物业服务与外界通讯联络的可靠方式。发生紧急状况时,应保持与外界的联络畅通。8员工自身安全防护8.1物业服务人员应掌握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8.2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时应正确穿戴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8.3物业服务人员在易发生职业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工作时,应正确使用冲洗设施和防护急救器具。8.4处置、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应穿好隔离衣、胶鞋,戴口罩、帽子、袖套、手套等防护用品。8.5物业服务人员在接触病人身体或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后,应立即用酒精、消毒剂或消毒肥皂进行手部消毒清洗。8.6物业服务机构应定期安排下列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处置、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在传染病科、检验科等科室服务的物业服务人员。8.7物业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医院管理制度,知晓各项应急预案及处置要求。9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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