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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全球警察努力确保世界各地的警方获得必要的工具和服务有效地完成他们的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专家调查的支持,相关数据和安全通信通道。保持中立立场目标是促进国际警察间的合作,包括是那些不存在外交关系的特定国家。在不同国家现行法律和人权宣言精神的范围内采取行动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罪案愿景与使命愿景:为了更安全的世界,团结世界警察使命:加强警察与安全问题的合作与创新,预防和打击犯罪。全球性的存在总秘书处位于法国里昂,全年时刻运行着。七个区域办事处;联合国和欧盟的代表机构190个成员国均有国家中央统计局为其最高权力机关,由各成员国代表团组成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由全体大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同时设4名副主席,主席和4名副主席不能来自一个大洲,主席四年选举一次,副主席三年选举一次。国际刑警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并经常举行各种国际性或地区性研讨会。该组织日常与各国国家中心局保持密切关系,组织国际追捕。“红色通缉令”是该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紧急快速通缉令。国际刑警组织的机构设置:全体大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国家中心局/(顾问)2.执行委员会由大会选出的13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行使大会授予的一切权利。负责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准备大会的工作日程、监督秘书长的管理情况等。中国曾经有三人次当选过国际刑警组织大会执委会副主席及执委。1985执委;1987年,执委会副主席;2000年执委会委员。3.秘书处是负责管理和从事实际业务活动的常设单位。由秘书长和该组织的技术、行政人员组成,负责执行大会和执委会的决议。编辑各种刊物、通缉作案逃犯等。4.国家中心局是该组织在各国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各国警方同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目前为止有190个成员国。国际刑警组织总部建有一个存有150余万名国际刑事罪犯材料的资料档案库和一座用以鉴定货币及其它有价证券真伪的实验室。非成员国:朝鲜/基里巴斯/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帕劳/所罗门群岛/图瓦卢瓦努阿图/库克群岛/福克兰群岛/法罗群岛/纽埃国际刑警组织内国际合作的原则、范围与方式: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各成员国平等/合作仅限于刑事犯罪和刑事警察事务/与各国合作不违反本国法律/自愿合作/不涉及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事务范围暴力犯罪:谋杀、绑架、火并、劫持人质、劫持航空器等跨国性经济犯罪:诈骗、走私、经济和工业间谍、贿赂、贪污、毒品犯罪等恐怖主义犯罪方式/直接合作与间接合作/双边合作与多边合作/专案合作与战役合作/联络员制与定期会谈制国际侦查合作的运作程序:提出合作请求起草请求文件送达总秘书处请求程序协助程序具体查证核实如实报告结果回复协查结果请求程序是一国的国家中心局将本国的警察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的请求传递给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或其他国家中心局的步骤。协助程序是指一国的国家中心局收到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或有关国家的合作请求后,对请求的落实与回复的步骤。国际刑警组织不能主动对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只能根据各成员国的委托获得部分刑事管辖权国际刑警可以应有关国家的请求向各成员国警察机关发出下查的要求,即采取国际侦查措施——国际通报1984年国际刑警组织正式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成为其成员国。中国并于同年组建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开始了与该组织成员国协查案件和交换犯罪情报的正常业务。1988年,我国首次成功押解潜逃国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这一年,福建省外贸总公司驻多哥公司经理胡正光、副经理杨苑琛携300多万美元潜逃,在当地藏匿。经国际刑警中国中心局与多哥警方联系,取得支持,9月,以中国中心局名义派出民警赴多哥缉捕押解二人。1995年10月4日至10日,国际刑警组织第64届大会在北京举行。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到会致辞。有130多个成员国的警察同行参加。会议通过了18项决议,讨论了有组织犯罪、金融经济犯罪及国际刑警组织的现代化建设和地区合作等一系列问题,圆满完成了预定的会议内容。时任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朱恩涛被授予国际刑警组织终身名誉副主席。2013年6月25日,云端防毒软件公司趋势科技宣布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协助打击全球网络犯罪。此次合作,趋势科技将为国际刑警组织及多个参与国的政府、警政机关,以及负责重大基础建设的民间企业提供网络威胁相关训练课程,传授专业知识及最佳实务原则来解决国内及国际新兴的数位犯罪问题,训练内容将包括电子学习(e-learning)模组、课堂训练、实作课程、专业认证。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它的通缉对象均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十八大后,中国官方“猎狐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在此背景下,“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绝非流于口号。而将外逃贪官列入国际刑警组织(ICPO)“红色通缉令”予以全球通缉,成为大陆官方“国际追贪”的重要手段。国际红色通缉令与中国追逃在ICPO官网红色通缉令搜索页面的国籍一栏中输入“china”,可以查询到的中国籍被通缉人士160人(该网站按国家搜索的显示条目数上限。更换搜索方法,仍可发现少量其他被通缉者)。这一数量远多于可以查到的欧美发达国家的被通缉者数量。将被通缉人员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核实后可见,160人大名单中,有超过50人的罪行明确涉及职务犯罪和贪污腐败,比例占被通缉中国籍人员总人数的三成。他们涉嫌的具体罪行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国家财产、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等。经核实,这些被通缉人员外逃前的身份,大多是政府公职人员、国企管理层。红色通缉令对贪官们的震慑作用不容忽视据四川媒体《华西都市报》引述中国警方说法,位列红色通缉令的人员,被捕率高达70%。“红色通缉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治压力。”有海外中国问题评论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实证明,在中国与多数国家尚未建立引渡条约,存在法律条文、政治标准等矛盾的情况下,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一纸红色通缉令及其提供的协助,可以简化抓捕程序,大大提高追逃和反腐的效率。国际刑警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区域的局限性——实际运作与具体领域的合作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对参加“组织”成员的要求不明确——性质难以确认财政来源的有限性——会费来源做出决议的非约束性——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国际刑警组织面临的挑战国家间合作仍不畅通——法律规定对于国家间合作的限制;国家间自愿合作的程度不一行使刑事管辖权具有被动性——只有有关国家提出委托才能获得部分刑事管辖权引渡方面缺乏制度性制约——国家间优先考虑利益,后考虑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设方面尚未完善——新型犯罪的出现与立法建设的不同步
本文标题:国际刑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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