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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954年的《改建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新中国成立时北京城千疮百孔、百废待兴,即将开始大规模建设,而且当时已出现建设过于分散、占用土地过多的问题,城市建设迫切要求城市总体的指导。1953年春,都市计划委员会提出了甲、乙两个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附图1、2)。两个方案的规划年限均为20年,在城市大布局上无原则区别。规划城市总人口450万,城市总用地500平方公里。发展地区东到高碑店,南到凉水河,西到永定河长辛店,北到清河镇。同年夏季,市委规划小组在甲、乙两个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规划草案要点提出以下六条基本原则:第一,以全市的中心区作为中央首脑机关所在地,使其成为全国人民向往的中心。第二,首都应该成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特别是要成为我国强大的工业基地和科学技术的中心。第三,在改建和扩建首都时,应当从历史形成的城市基础出发,既要保留和发展合乎人民需要的风格和特点,又要打破旧格局的限制和束缚,改造和拆除那些妨碍城市发展和不适于人民需要的部分,使首都成为适应集体主义生活方式的社会主义城市。第四,对于古代遗留下来的建筑物,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显然是不对的;一概保留束缚发展的观点和做法也是及其错误的。目前的主要倾向是后者。第五,改造道路系统时,应尽可能从现状出发,但也不应过多地为现状所限制。第六,北京缺乏必要的水源,气候干燥,又多风沙,要有步骤地改变这种自然条件,为工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规划中城市规模按二十年左右人口可能达到500万、城市用地面积扩大到600平方公里左右考虑。规划要点是:行政中心设在旧城中心部位。四郊开辟大工业区和大农业基地。西北郊定为文教区。道路格局采用棋盘式加放射路环路系统。居住区采取9-15公顷、以四、五层住宅为主的大街坊作为基本单位。引永定河和潮白河水入城,开辟市内运河。扩大绿地面积,营造大森林、防护林和苗圃。把铁路环移至市区外围,客车总站设在永定门外。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发展无轨电车和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扩建自来水;下水道实行雨污分流;增建电厂;发展煤气供应;筹划地下铁道;统一规划设计地下综合管道。1954年,在《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的意见,进行了修改。(附图3、4)这个规划草案虽然不够成熟,党中央也没有正式批准,但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北京城市建设,基本上是按照这个规划草案进行的。1957年-1958年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1955年在原有的《改建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的基础上,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与编制工作,经过两年的工作,于1957年春拟定了《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附图5、6)。这个初步方案在基本规划指导思想上和城市性质、城市规模上,与1953年的规划草案是基本一致的,但是各方面的规划内容大大丰富和深化了,许多规划设想更加具体化了。在城市布局上采取了”子母城”的形式,有计划地发展四十多个卫星城镇。在市区,工业、仓库、高校、科研等功能布局在原规划草案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商业服务业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均匀分布的原则。规划设置了三个环路、三个公路环和十八条放射路。新辟城市水源,分步骤地从永定河、潮白河、滦河和黄河引水,开辟京津运河直接出海。此外,还编制了公共交通、铁路、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煤气、绿化等专项规划。1958年6月,这一《初步方案》一面以草案的形式引发各单位研究执行,一方面上报中央。1958年8月,党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市委决定对已上报中央的《初步方案》作若干重大修改,于1958年9月提出了修改方案再次上报中央(附图7、8)。中央书记处听取了汇报,原则上加以肯定。这个修改方案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向共产主义过渡,为消灭三大差别创造条件;第二,在城市布局上提出了“分散集团式”的布局形式;提出由市区和周围40多个卫星镇组成”子母城”的布局形式。1958年根据市域范围扩大至16800平方公里的新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了修改,特别是贯彻中央提出的实现“大地园林化”的思想,并为避免城市建设“摊大饼”式的发展,在城市布局上第一次提出了“分散集团式”布局原则和规划方案,即将市区分成二十几个相对独立的建设区,其间用绿色空间地带相隔离。实施这一具有前瞻性的规划方案,市区内保留了大片绿色空间地带,对于保持良好环境、防灾避灾以及为城市发展留有余地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在工业发展上提出了“控制市区、发展远郊”的方针;密云、延庆、平谷、石景山等地将发展为大型冶金工业基地;怀柔、房山、长辛店、衙门口和南口等地将建立大型机械、电机制造工业;门头沟一带的煤矿要充分开发;大灰厂、周口店、昌平等处建立规模较大的建筑材料工业基地;主要的化学工业安排在市区东南部;通县、大兴等地将布置规模较大的轻工业。一些对居民无害、运输量和规模都不大工厂可以布置在居住区内。郊区将根据本地资源情况就地设厂,建立起农村工业网。市区各工业区已成定局,并已基本饱和,今后一般不再安排新工厂,但要作要做必要的调整。一些为农村所需要的工厂,将根据可能迅速迁往郊区。第四,在居民区组织上提出了按人民公社化的原则进行建设的设想。新居住区既要按人民公社化的原则组织集体生活,又要便于每个家庭男女老幼的团聚。每个居住区都要有为组织集体生活所必须的完备的服务设施。农村旧式房屋要有计划地进行改建,根据条件建设市政设施。使之逐步接近城市水平。尽管由于受当时政治形势的影响,修改方案的某些设想超越了实际可能,但是,现在看来,方案中提出的“分散集团式”布局原则,对保护市区的生态环境是有利的;另外,修改方案提出了工业发展从市区转向远郊区的方针,控制了市区工业的发展规模,也是正确的。1973年的《北京总体规划方案》文革期间,北京的规划管理部门被取消,总体规划暂停执行。正当北京的城市建设处于十分混乱的状况下,1971年6月召开了北京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重新编制首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意见。1972年11月恢复了北京市规划管理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于1973年10月8日,提出了《北京地区总体规划方案》和《北京市区总体规划方案》(附图9),并草拟了《关于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上报市委。这个规划方案是在1958年方案和十三年总结基础上修订的。但是上报以后被搁置起来,未予讨论。1982年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1980年4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分析了首都的特点,总结了历史经验,作出了关于首都建设方针的重要指示,指明了首都建设的方向。中央书记处的重要指示,使得当时各方面对北京的城市性质、规模、布局、旧城改建等一些方针性问题的不同认识有了统一的思想基础,在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的指导下,展望2000年发展前景,编制了《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附图10、11)。这一版总体规划的主要特点是:1、明确城市性质与经济发展方向明确北京的城市性质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没有提经济中心,但强调经济发展要适应和服从城市性质的要求,调整结构,根据资源情况重点发展能耗低、用水省、占地少、运输量少和不污染扰民的工业,对现有重工业进行技术改造,并改变工业过分集中于市区的状况。2、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坚持”分散集团式”城市布局,发展远郊卫星城。提出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的目标,规划到200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000万人左右(指常住户籍人口),市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400万人左右。同时重申了坚持“分散集团式”布局原则。根据变化了的情况,调整市区布局结构,形成以旧城为核心的中心地区和相对独立的10个边缘集团,其间约有2公里左右宽的绿色空间地带相隔离。按照“旧城逐步改建、近郊调整配套,远郊积极发展”的方针,主要在近郊通过用地调整建设一批新居住区及相应配套设施,并于北郊建设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亚运村,形成北中轴延长线上新的功能区。以黄村、昌平为近期建设重点,开展了远郊卫星城规划建设,并出台了促进卫星城建设的相关政策。3、根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对保留、继承和发扬文化古都风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出对文物古迹和革命文物要扩大保护范围,不但要保护古建筑本身,还要保护古建筑的环境,保留北京的特色,并且要注重与园林水系相结合,注重新旧建筑相协调。关于旧城改造问题,提出“要把旧城改建和郊区新建相结合”,要在近郊区建设足够数量的周转房,逐步把旧城区的居民和单位疏散出去,腾出地来展宽马路,增加绿地,改善市政,安排首都中心区必不可少的办公楼和各项大型公共设施。4、明确以居住区作为组织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以便更好地安排各项设施,方便群众生活。但是80年代,一方面由于受落实政策、知青返城等因素影响,全市人口尤其是市区城市人口增长幅度很大。另一方面远郊区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难以起到疏散市区人口和产业的作用。1993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90年代初,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的编制(附图12、13),制定了跨世纪发展的新目标及规划方案。总体规划就增强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布局提出的主要原则及基本要点是:1、进一步明确首都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的城市性质,提出建设全方位对外开放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2、提出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第三产业。3、提出对城市人口实行有控制有引导的发展方针,把流动人口作为重要因素纳入城市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市区人口。4、明确提出城市发展要实行“两个战略转移”的方针,即全市城市发展重点要逐步从市区向广大郊区转移,市区建设要从外延扩展向调整改造转移。调整城市功能和布局,提高城市整体素质,大力发展郊区城镇,开拓新的发展空间。明确城市东部和南部地区为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并明确了发展重点,沿京津塘高速公路是城市主要发展轴。5、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总体规划,提出整体保护要求,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6、把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和环境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提出了相应对策措施和规划方案。1993年10月,国务院批准修订后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并对总体规划做出八条重要批复。2004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至2020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充分利用好城市发展的良好机遇和承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带动作用,实现首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2004年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附图14、15)。总体规划立足于首都的长远发展,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对于促进首都的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其提出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点是:1、在1993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与主要职能。2、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按照城乡统筹、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形成了中心城-新城-镇的市域城镇体系,充分发挥中心城和新城的辐射带动作用,合理优化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发展布局。3、根据环境、资源承载力制约条件,确定了2020年北京居住人口规模。4、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突出首都的特点,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5、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根据生态敏感要素和限制性要素将北京市域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用于指导城市建设与发展。6、制定解决保障城市持续发展的土地、水资源、能源、环境等问题的措施,积极推进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将北京建成节约型社会。7、坚持区域统筹的原则,积极推进京、津、冀以及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8、按照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原则,建设高效、安全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9、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复杂性,采取更为灵活的、适应未来发展的规划对策。本次规划着重城市宏观的、长远
本文标题:北京规划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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