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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X年应上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共11项
1第15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11项)(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附告知书)(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8)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9)、职工健康监护管理制度(10)、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11)、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2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内蒙古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审查的通知》、《关于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工队、采掘、通风、机械、运输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内蒙古煤监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3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九、每年委托经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乌海市裕隆利胜矿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2013年1月6日4矿长(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亲自参加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6、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5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本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本矿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整改。7、经常听取各部门、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8、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劳资部门,在签订用工合同时要同时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通风安检部门要切实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控制工作。采购供应部门要切实把好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关。10、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6矿技术部门的职责1、编制矿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部门、区队的职责在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l、把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部门、区队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监督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部门、区队范围的检查,对施工使用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部门、区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乌海市裕隆利胜矿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2013年1月6日7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告知书)为了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管理,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告知的内容:(一)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二)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三)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六)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七)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二、告知的方式:(一)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三)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1)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并向职工公布。(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四)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劳动者要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本矿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矿职业危害领导小组;(5)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三、告知的责任部门: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四、考核方式:季度考核、年度考核。8本制度的执行,由职业危害领导小组具体考核。1、查阅劳动合同2、检查上岗培训3、咨询劳动者本人对没有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严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劳动者本人进行告知和职业危害培训。乌海市裕隆利胜矿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领导小组2013年1月6日9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同志:您所在的工区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对您的健康造成损害。我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并配备专职人员、专用设备对本矿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将监测、检测与评价结果报内蒙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在本岗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已采取防护措施。并按规定给您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希望您正确使用佩戴,否则会造成患职业病的可能性,其产生的后果自负。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因素告知书。请您履行以下义务:自觉遵守本矿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本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矿职业危害领导小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特此告知。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单位盖章:被告知人签名年月日10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我矿职业健康工作的被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促进我矿的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以及《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内蒙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为搞好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健康和安全,及时收集材料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特制订如下申报管理办法。(1)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内蒙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向所在辖区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已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煤矿企业应当在每年03月31日前申报。(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必须做一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3)煤矿企业申报后,因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申报机构申报变更内容。(4)煤矿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构办理申报注销手续。煤矿企业按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逐项填报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后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5)本矿指定付洪明负责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乌海市裕隆利胜矿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2013年1月6日11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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