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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临时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临时建设工程(含大、小临,以下简称临建)管理,加强公司对各项目临建的监控力度,确保临建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同时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范现场布置,确保安全生产,促进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各项目临建标准遵照《项目临时建设标准》(Q/ZTSY1-2010)及《铁路后张法混凝土预制梁制梁场临时建设标准》(Q/ZTSY2-2010)进行。以上两个标准统称《临建标准》。第三条各项目上报临建方案的同时,应同时填写临建工程数量表,经公司工经部核定成本,作为核实项目责任成本的重要依据。第四条临建标准为规定标准的+10%为公司规定的允许范围,超出+10%定为超建。第五条超出临建标准的临建应上报临建工程超标建设工程量申报表,坚持先批后建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施工。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为确保公司项目临建的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有序可控,公司建立临建管理小组,负责公司工程项目临建管理的全面工作。第七条公司临建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担任。组员由技术中心、测量大队、工经部、试验检测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八条临建管理工作小组成员所属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技术中心:负责对项目临建方案组织评审和对上报临建工程量进行核实收方,并报工经部。测量大队:参与项目临建方案评审工作,配合技术中心核实收方,对临建工程量进行现场量测。试验检测中心:负责对项目临建方案中工地试验室的规划及仪器配备的进行确认。工经部:负责对项目临建方案的经济性进行评估,编制下达项目临建工程的责任预算,对超标临建进行责任预算,对临建过程中成本控制情况进行考核等。第三章临建方案的评审程序第九条临建方案应根据《临建标准》进行编制,临建方案在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进场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上报。第十条临建方案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应主持召开项目部内部方案讨论会,对方案的经济性、合理性、可实时性及节能环保性做好充分的讨论,直至修改完善。最终定稿后,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审批。第十一条超出临建标准的临建,除编制临建方案外,对超建工程量必须上报完整的专题申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超建理由、超建工程量等。第十二条申批报告报公司技术中心核实临建工程数量,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再由公司工经部编制责任成本后予以实施。第十三条技术中心收到申批报告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数量核对,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评审会,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批报告的会签及批复。第十四条经批准的临建方案或数量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重新报批。第四章管理考核第十五条编制考核:项目部未按要求进行临建方案编制、编制前未进行施工调查、编制方案未进行讨论,公司将追究项目经理的领导责任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项目总工逐月取消项目总工津贴,直至完成项目临建方案的编制。第十六条申报考核:各项目临建方案或超建申报未按规定报公司评审或审批,公司将追究项目经理的领导责任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项目总工逐月取消项目总工津贴,直至完成项目临建方案的申报。第十七条实施考核:对于未通过评审便实施或超过公司下达的责任预算的项目,公司将追究项目经理的领导责任并处以超建部分责任成本10%的罚款,对项目总工处以超建部分责任成本5%的罚款。第十八条临建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应通知公司测量大队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量测,如实施内容和数量与临建方案不符,视情况轻重追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责任,并将违规及处罚情况在全公司范围内通告。第十九条工程项目完成后,由公司工经部对项目临建收方进行核实,如收方内容和数量与实际实施不符,或有虚假收方,视情况轻重追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责任,并将违规及处罚情况在全公司范围内通告。第二十条在未执行临建工程管理办法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项目,除以上处罚外,公司将保留做进一步处罚的权力。××项目部临建工程数量统计表序号项目细目单位数量备注1123…2123…3123…………审核:复核:统计:日期:填表说明:表中数量以临建方案设计量为准,表中统计人由工程部长签字,复核人由工经部长签认,审核人由项目总工签字,签字人对表中内容及数量负责。××项目临建工程超标建设工程量申报表一、超建工程总数量:二、超标原因或理由:三、附件:1、工程数量详细计算单;2、临建平面布置图。申报意见: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申报单位:××项目部(章)年月日临建管理工作小组成员会签及意见:批准意见:临建管理工作(副)组长:审批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临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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