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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禹组发[2007]4号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细则(2007年3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禹发[2007]5号)和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开展“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活动的通知(禹委[2007]16号)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员活动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细则。一、参加人员、活动时间1、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参与率不能低于党支部党员总数的9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每名党员以其所在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流动党员视情况(市内的每三个月至少参加一次活2动;长期外出且距离较远的,党支部按时给他们邮寄学习材料,党员每季度寄回一次学习心得)参加。根据活动内容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2、活动时间:每月的15日开展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二、活动方式1、抓好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次活动日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每名党员每次集中学习都要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写出1-2篇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800字(年老体弱或因病丧失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批准后可不记读书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领导上党课、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典型示范、心得交流、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学习质量。2、深入谈心交心。支部成员和党员、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普遍开展谈心。通过谈心找出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每个党员的谈心面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谈心活动必须及时做好谈心记录(年老体弱或因病丧失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批准后可由他人代写),谈心记录要按照要求存档备案。在深入谈心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单位、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对每个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征求意见内容必须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整理归类,及时入档。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进行。3、开展扶贫帮困。深入开展“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入基层,到村入户,听取民生民意,了解群众诉求,实实3在在地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名党员都要联系一名(户)贫困群众,为他们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帮助解决贫困。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村和1户贫困群众;机关部门要结合干部驻村,重点联系所驻村的贫困群众;企业重点帮扶本企业贫困群众;农村有一技之长、有致富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2—3户贫困户作为帮带对象,并向他们提供信息、技术、管理、销售等系列服务。每名党员都要与帮扶对象签订好帮带协议,明确帮带的具体对象、职责任务、目标和期限。要处理好活动日帮扶与经常性帮扶的关系,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搞好扶贫帮困,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扶贫帮困任务的落实。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进行,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员超过30人的,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但要有党支部委员参加并主持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5、组织义务劳动。组织党员深入公共场所或所联系村庄、企业、群众家中,开展义务劳动。义务劳动一般以集中活动为主。6、集中交纳党费。党员活动日结束后,全体党员集中交纳当月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同时要开展好上级党(工)委安排的其它活动。三、活动要求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具体要做到“六个有”:1、有计划。基层党支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当月活动计划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委;各党委每月8日前,综合所属党支部活4动计划,将本单位活动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级党组织的活动计划要及时归档。2、有部署。各党委要于当月10日前将活动的议题、内容、形式下发到基层支部。党员活动日议题确定后,各党支部要将活动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提前3天通知全体党员,并告知列席人员。3、有内容。各党委和支部要根据市委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安排来确定活动内容。活动主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每次活动至少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4、有场所。各党支部要挂牌设立党员活动室,室内要配齐桌椅,卫生要整洁,装饰要朴素,气氛要庄严。党员活动室内要悬挂党旗,党旗必须悬挂在房间主要位置。每个党员活动室要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以及档案橱。建立“党员活动日”档案,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活动开展情况都要分别存入档案。5、有记录。党支部要确定一名支部成员为党员活动日记录员,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并定期归档备案。6、有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的纪律处分。同时,各单位党组织的活动情况,要作为年度评先树优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全年累计3次无故不组织活动的党支部和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活动日”制度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的有效途径,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5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活动,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各党委要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必须拿出足够的精力,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指导,分管副书记上靠上抓、具体抓,狠抓落实。要坚决防止以工作忙为由敷衍应付,切实把“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到实处。(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市委将各党委抓党员活动日的情况列入年度党建目标和“三级联创”考核内容。各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每月“党员活动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在当月25日以前进行通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市委组织部将采取抽查与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基层党组织,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不落实制度或走了过场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三)要把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与创造性地落实工作相结合。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必须牢固树立“公、忠、听”意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团结得更紧、工作得更实、发展得更好、前进得更快”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活动,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抓住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四)要加强舆论宣传。电视台、市报要开辟专栏,加强对“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活动的6浓厚氛围。要注意总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注意探索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将“党员活动日”制度与其他行之有效的党建制度融为一体、互为促进,不断提高活动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党建水平,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主题词:作风建设党员活动日△细则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办公室2007年3月21日印发(共印200份)
本文标题:“党员活动日”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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