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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招聘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招聘细则,以提高职位招聘效率。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3职责3.1各部门提供本部的编制人数给人力资源部。3.2各部门负责每半年提供和更新本部考试试题给人力资源部。3.3人力资源部按部门要求控制人数实施招聘工作。4招聘工作流程作业流程责任人5流程说明5.1各部门因职位空缺而补充人员或因扩大生产而需新增人员时,应填写《招工申请表》提出招聘申请。5.2属补充人员的《招工申请表》中应注明所补充的工号、姓名;属增加人员或新增职位的,应事先填写《编制人数更改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和行政经理批注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档,同时提交新职位人《职位描述表》和《关键成果指标》。5.3人力资源部按所招聘的职位选择不现的招聘渠道。5.4招聘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将收取的简历首先进行筛选,筛选后分发给各相关部门。5.5各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筛选结果回复给人力资源部,并将有简历退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通知各合格应聘者见工。5.6人力资源部将通知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电话或E-mail形式)。填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核人数核对资料行政经理审批人事招聘各部门部门经理人事部行政经理人事部5.7应聘者见工时,人力资源部首先检查其证件是否合格,如果合格则按要求安排考试或填写《职位申请表》,普通员工试卷由推广部改卷,技术型员工由本部主任或主管改卷(考试录取基础分60分,特殊情况除外)。5.8填写《职位申请表》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各部门文员到招工室带应聘者面试,《职位申请》随行。5.9部门面试后,合格与否均应在《职位申请表》上签名,并将所有《职位申请表》及试卷交回给人力资源部(包括合格与不合格的)。5.10面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发《体检通知单》给应聘者。6相关表格6.1招工申请表6.2人数编制表6.3编制人数更改申请表6.4职位申请表。二、培训管理办法1目的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提高人力资源,以奠定公司永续经营之基础,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管理处的各类培训。3具体内容3.1培训分类3.1.1入职培训。———新职员报到时由人力资源部门时行入职培训,使新职员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规章制度、经营理念、企业发展历史及发展前景、行业特点及发展前景、顾客及产品特点等。入职培训具体内容见《职员培训课程序》。———新进职员15人以上开办入职培训班。新进职员不足15人时,由培训员按入职培训要求进行基本情况介绍,然后由该职员入职指引人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入职培训班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开班一次。———入职培训完毕均应进行考试,不合格者由培训员重新进行培训、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予以辞退。3.1.2在职培训: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30日前依据《半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公司总部下月《月度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总部各部门。——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月30日前依据《半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本公司下月《月度培训计划》,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临时培训需求可编入《月度培训计划》中,或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培训师及受训者。——日常循环培训:为持续提升职员的专业技能,对应用性很强的部分专业课程可进行日常循环培训。具体培训课程及培训频率由人力资源部门视需要而定,各部门按照要求执行。3.1.3在职培训:外出培训。以下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提请公司总经理或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可送外培训(《外出培训申请表》)。——因公司内部师资欠缺而需聘请外部培训师的培训。——特殊工种(护卫员,技工,工程主管,消防员,物业岗位资格证等)须送到专业机构进行的培训。——个人申请的外出培训。3.1.4转岗培训职员职位调整后,由新职位直接上级进行入职指引,对其工作具体要求进行指导,待熟悉新职位工作流程与要求后才能进行新职位作业。3.2培训学分。3.2.1学分规定:公司内部组织的课堂培训每1小时为1个学分,户外活动式培训及护卫员军训每半天为1个学分,其他外出培训每半天为2个学分。3.2.2所有在职职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培训学分,入职培训不计学分。新入职职员当年应获得培训需分以入职月份数折算。3.2.3只有符合规定的申报程序、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的培训课程才能计学分。3.2.4对明确规定需要考核的课程,只有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学分,但可重新进行培训,补考合格者才能取得学分。3.2.5必修课为学员必须参加的培训课程,主要有以下几种。——《职员培训课程库》中安排进入《半年度培训计划》的课程。——各部门在半年培训需求申报中明确为“必修”的课程。——临时安排该职位必须参加的培训课程。3.2.6选修课为必修课以外的课程,由学员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培训。3.2.7职员培训学分完成情况作为职员人力资源评估的重要依据,具体规定见相关文件。3.2.8学分权重。对象高层管理职员中层管理职员一、二级职员三级/操作层职员学分心态20%40%30%30%知识50%30%30%20%技能30%30%40%50%3.2.9学分标准:各级职员每年必修的培训学分在《半年度培训计划》中另行规定.3.2.10各级职员每年必须修完该职位的全部必修课和培训学分。3.3培训经费。3.3.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公司培训经费进行预算,公司年度培训费用总额为年度工资总额的5%。3.3.2每月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本分公司所发生的培训费用进行统计,并会同财务部门将培训费用分摊至各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全公司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进行统计、分析。3.3.3培训费用包括公司培训管理人员工资、培训师工资、学员工资、培训师课时费、购置教学设施设备费用、外部教学设施设备租赁费、培训场地所用水电费、图书资料费、外频培训师费用、经批准的外出培训各种费用等。3.3.4凡符合公司需要经批准送外培训,成绩合格者,公司可报销培训费用;否则,由个人承担。3.3.5公司外派培训护卫员、消防员、技工在公司服务年限以所获得证书有效期限为准,服务期未满而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者须按照服务年限差补交培训费用。3.3.6公司外派培训所获得物业经理资格、物业部门经理资格、物业管理上岗证及其他各类资格及上岗证的职员,取得证书后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年,未满一年而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者须按照服务时间差补交培训费用。3.4培训记录。3.4.1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所辖范围内的《职员培训档案》,作为公司人力资源评估的依据。3.4.2每次培训完毕培训管理人员应将培训记录录入《职员培训档案》。《职员培训档案》必须保存完好,保存期至职员离职之日止。3.4.3其他培训记录按规定保存完好,每年底进行分析,作为下年度培训绩效改善的依据。3.5培训纪律。3.5.1所有培训师及受训者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者须至少提前一天请假(《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否则,以旷课论处。每次培训时,由培训管理人员或培训师做好培训考勤[《培训(会议)签到表》]。3.5.2无论何种原因未参加培训,该培训课程的学时不能计入该职员的培训学分。如参加补考并合格者,可计入培训学分。3.5.3凡培训迟到、早退、旷课及其他违反培训记录的现象,按《管理体系执行标准》处理。3.6培训设施、设备。3.6.1各部门如需借用培训场地、器材等须至少提前一天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行政管理部门应用《培训器材、场地借用登记表》办理借用登记手续。3.6.2借用器材、场地使用完毕,由行政管理部门验收无误后接收。3.6.3培训器材申购见《物料管理手册》相关规定。4相关记录。4.1《外出培训身情表》4.2《培训(会议)签到表》4.3《职员培训档案》。4.4《培训器材、场地借用登记表》三、人员调动管理办法1.目的为保证员工合理流动,同时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人员调动管理。3.职责员工调离本公司系统审批权限按人事职权划分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调动管理工作。4.具体内容4.1公司员工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时,可申请调换一次工种或岗位,调换后如仍不适应,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包括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4.2员工要求调离公司时,应办理如下手续:4.2.1向本部门提出请调报告。4.2.2按人事职权划分表,请调报告获批后,请调人到人事部(或劳资部)填写员工调离移交手续会签表。4.2.3按有关部门要求清点、退还、移交公司财产、资料。4.2.4填写调离表及办理有关手续。4.2.5员工调离时,工资的发放按员工与本公司所签聘用合同书办理。4.2.6员工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个月者,公司登报申请除名并停交劳动保险,将其人事关系退回劳动人事部门。4.2.7调出人员,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调出理由,经本部经理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4.2.8经人事部批准后,本人填写“调出申请表”,办理调出手续。4.2.9人员调出后,人事部及时更改人员统计表,并将“调出申请表”、“工资停发单”等归档。4.2.10凡要求调入公司的人员,首先要填写“调入申请表”,按公司用人需要和用人标准,由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对其进行面试,了解其基本情况。4.2.11人事部到申请调入人原所在单位阅档,具体了解其全部情况。4.2.12调入人员须进行体格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由人事部开具调令。4.2.13办理调入手续包括:核定工资,填写员工登记表、工资转移单,更换工作证等内容。4.2.14人事部和接收部门应及时填写人员调入记录,建立有关档案。四、员工考勤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与宣传本制度。3具体内容3.1本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可根据形势进行调整),工作时间:8:15~18:00,工休时间:10:00~10:10(上午),15:00~15:10(下午)。3.2出勤状况报告。每日开始上班一小时内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该日的员工出勤状况。主管以上的人员、业务工程师未出勤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3.3打卡规定。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下班打卡截止时间为8:30之前吗,18:00时之后。员工应提前15分钟到公司做好上班准备。加班按实际出勤打卡。3.3.2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第一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处罚30元;第二次违犯此条规定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第三次违犯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做开除出公司处理。3.3.3员工因公事外出未能打卡者,须在当天由部门经理核实,逾期无效。3.3.4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3.3.5员工于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主管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因私外出凭核准完毕的《请假单》。3.3.6上午上班打卡后不得再到厨房用早餐,违者第一次以迟到10分钟论处;第二次违者处罚30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元;当月超过四次的以除名处理。3.3.7忘记打卡者,需由部门主管证明,人力资源部在打卡机上补签。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次,超出者每次罚款5元。超过五次的,每次罚款100元。3.3.8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各员工互相监督。3.4请假3.4.1请假应向主管陈述理由,征得同意,在热力资源部办妥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病或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于当天亲自或委托他人电告主管,并于上班后补办手续。凡未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缺勤者以旷工论处。3.4.2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给予除名处理。3.4.3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登记表,核准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3.4.4请假天数的核准权限如下。职别期限核准部门经理、主管、工程师一天之内副总经理一天以上总经理部门员工一天之内人力资源部经理一天以上总经理操作工一天之内部门主管一天以上副总注:请假的员工须由主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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