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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概况一、规划编制背景与技术路线(一)规划编制背景宜昌市历史上编制过多次城市总体规划,最近一次城市总体规划(1992-2010年)1994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对宜昌市的发展起到重要指导作用。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完成,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宜昌市自身发展以及在区域中的地位都面临各种各样的机遇和挑战,需要通过对1992版总体规划的修编,从规划政策方面对未来发展作出整体把握。湖北省建设厅于2004年批准宜昌市对上版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于本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背景因素有如下方面:第一,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明确了今后20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出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本次规划的规划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因此规划要立足宜昌实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第二,十六大之后,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发展原则。城市规划涉及城市中多方面利益,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发展,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主要目标。第三,近年来国家《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崛起的规划和措施”等相关战略。“中部崛起”战略目标的实现,一是要依靠中央政府的推动,二是要依靠中部地区的自我努力。在“中部崛起”的大目标之下,具有发展优势的城市和地区将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地,有机会通过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宜昌是中部地区独具特色,较有发展活力的城市,具有无可替代的区位和较好的发展条件,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战略机遇期,在国家梯度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第四,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提出的有关土地和城市规划的政策。主要包括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加强资源、环境和生态要素的研究与保护,建设节约型城市。这对城市的增长方式、用地布局、规划建设均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五,《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中提出构筑宜昌都市区,塑造湖北省域副中心的战略构想。湖北省委、省政府从全省的角度,对宜昌提出新的定位,要求充分发挥宜昌市作为湖北省战略支点作用,带动鄂西南地区加快发展。第六,2004年湖北省提出了“强县扩权”发展思路,强调充分发挥各县市的积极作用。因此,以往地级市与所辖各县市之间以行政关系为纽带的联系将被削弱,但基础设施、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仍需要控制和协调,传统的城镇体系规划需要有新的内涵,加强各县市之间建立在利益共享基础上的协调与合作是区域性规划的重要内容。第七,上版规划编制完成后,行政区划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原宜昌县撤县设区,猇亭纳入市区,城市发展空间得以扩展。原来因为行政区划分割带来的建设问题需要新的总体规划予以解决,使城市真正融为一个整体。第八,三峡工程进入最后建设阶段,此后将实行属地化管理。坝区及周边城镇,由于旅游业和航运业的发展,将成为宜昌市未来重要的功能区域。如何协调坝区与周边地区的关系,更好地服务三峡工程,更好地发挥三峡工程的带动作用,是本次规划必须解决的问题。(二)规划技术路线以宜昌城市发展与规划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出发点,以提高规划成果的实用性和适应性为目标;在深入细致的现状调查和专题研究基础上,重点把握区域与城市发展条件、土地利用与开发、生态环境、社会状况、交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与利用等城市发展的关键问题,应用发展前景假设方案比较、适宜性评价、气象分析、社会调查分析、劳动与就业分析和用地与设施布局优化分析等技术手段和方法,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成果的可操作性。具体的技术方法包括:从国家和区域角度,通过城市竞争力分析、宏观政策分析、发展条件分析,把握宜昌市未来的发展定位;利用气象分析、环境分析、适宜性评价等技术手段,辨证分析宜昌市资源、环境与产业布局之间的关系,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空间政策;加强社会调查分析、劳动与就业分析,强化总体规划对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二、规划编制主要过程2004年4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宜昌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平台。2004年8月完成战略研究成果并召开专家研讨会。2004年9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宜昌市人民政府成立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由宜昌市规划局负责协调总规修编的日常工作。2004年10月-11月,项目组开展第一轮调研工作,宜昌市规划院协助现场调研。2004年12月通过座谈和问卷调查进行居民社会生活状况调查。2005年1月,项目组就初步方案情况向宜昌市委、市政府进行工作汇报。2005年4月-5月,项目组向宜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职能部门汇报,听取市领导和各部门意见,同时制作《总体规划方案介绍》和《总体规划公众读本》,通过宜昌市规划局网站、报纸等媒体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05年5月-6月,项目组就城市规划中的12个重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方案。2005年7月21-23日,湖北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纲要》进行技术审查。市政府及各区县领导、各职能部门参加会议。2005年9月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纲要成果方案,并进行补充调研。2005年11月7日,项目组向宜昌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总体规划成果。2005年11月10日,湖北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进行成果审查。2005年11月,市委常委会听取城市总体规划汇报。2005年11月18日,宜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决议》。2005年12月,项目组根据宜昌市及湖北省建设厅专家组意见,修改完成总体规划成果。三、规划文本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规划目的为适应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宜昌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促进宜昌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下称本规划)。适用范围宜昌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等相关技术标准(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文件)(7)《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2002年)(8)《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9)《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10)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划层次、城市规划区本次规划按照地域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外围城市产业功能区、城区三个层次。(1)市域:指宜昌市所辖三市五县五区的行政范围,国土面积21227平方公里。(2)城市规划区和外围城市产业功能区:城市规划区指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小溪塔街办、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龙泉镇的行政范围和三峡坝区,总面积1950.4平方公里。城市产业功能区指红花套镇、白洋镇的行政范围,总面积280平方公里。(3)城区:是指宜昌城市规划建设区,含中心城区和外围组团。中心城区包括西陵组团、伍家岗组团、点军组团、猇亭组团和小溪塔组团,外围组团是指坝区组团(含三峡坝区及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红花套组团、白洋组团和龙泉组团。规划期限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1、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根据宜昌市发展条件和战略地位,选择适合宜昌市特征的发展途径,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构建和谐宜昌。(2)突出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引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推进政府在公共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3)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从宜昌自身发展条件的实际出发,分析发展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充分考虑城市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规划布局方案在强调刚性要素的同时,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与多种适应性。2、坚持以下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市域内城镇的分工与协作;统筹区域发展,准确把握宜昌在区域中的定位,协调好宜昌与区域内城市间的关系;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第二章城市性质、城市职能与发展策略城市性质世界著名的水电能源基地和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城市职能(1)世界著名的水电能源基地。(2)依托长江三峡及水电枢纽的著名旅游地。(3)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交通及流通中心。(4)长江中上游的重要制造业基地。(5)湖北省重要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信息服务基地。城市发展目标(1)城市发展总目标在本规划期内,发挥资源优势,使宜昌市成为宜居与创业的城市;加强区域协作,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使宜昌市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把宜昌市建设成为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间的和谐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2)市域协调发展目标经济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经济发展效益大幅增强;城镇人口比重大幅度提高,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社会差别逐步缩小,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就业比较充分;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表1宜昌市域协调发展目标体系大类目标小类目标单位现状2010年2020年经济发展目标GDP亿元588.681000-12002400人均GDP美元17512800-32006400-6800第三产业比重%30.3636-4043-47农业劳动生产率元/人54026500-75009000-10000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9384000-45008000-9000社会发展目标城镇化水平%40.134760贫困人口比重%8.151义务教育完成率%91.896100万人医生数人192840环境发展目标森林覆盖率%6464.565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121417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891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090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天/年301310330注:农业劳动生产率为农业增加值/农业劳动力数量。区域协调策略(1)发挥宜昌特有的地理区位优势,加强与武汉、重庆、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等中心城市的联系,强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强与省内各城市或地区在产业、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合作,重点加强与武汉,荆州,荆门之间在产业和交通设施方面的联系,构建宜荆荆经济圈;加强与神农架、武当山旅游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和旅游协作;加强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社会经济联系。加强与重庆市在旅游、交通和能源方面的合作,重点为长江航运、三峡旅游和西气东输等方面的协调与衔接。加强与湖南省在旅游和交通方面的协作,重点为与张家界风景区之间的旅游协作和宜湘高速的建设。(2)近期立足中部地区,呼应汉渝,联接东西;未来接轨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协作策略建立适应于市场规律的、跨越行政区的城镇协调机制;建立分工协作、良性互动的城镇体系结构;建立城镇之间网络型的联络关系;通过基础设施导向性作用,提高城镇化水平;建立县市之间、建制镇之
本文标题: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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