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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函〔2013〕18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市(州)人民政府可参照《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结合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制订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财政厅备案。附:《四川省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9日-2-四川省2014-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一、集中采购目录(一)通用项目编码品目名称备注A货物类A02010103服务器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A02010104台式计算机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201路由器A02010202交换设备指交换机A02010601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外交文书打印设备、贴纸(签证、认证)打印机、护照打印机、护照加注及旅行证打印机等专用打印机除外A02010604显示设备指台式计算机的显示器A0201060901扫描仪外交专用的护照照片扫描仪除外A020108计算机软件单位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指可以直接从市场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不包括定制软件和对购买的标准软件再进行第二次开发的软件A020201复印机A020202投影仪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A020203多功能一体机A020204照相机及器材包括数字照相机和通用照相机,含镜头A02020901速印机-3-A02021001碎纸机A020305乘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和其他乘用车A020306客车包括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和其他客车A020504锅炉单位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0万以上A02051228电梯A0206180203空调机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外A02081001传真通信设备指文件(图文)传真机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指电视机A02091102通用摄像机指普通摄像机A06家具用具单位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上,厨卫用具及家用家具零配件除外A090101复印纸C服务类C05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在蓉单位定点采购,蓉外单位自行采购C050302车辆加油服务在蓉单位定点采购,蓉外单位自行采购C081401印刷服务单位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票据印刷服务等特种印刷服务除外C0907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预算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预算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服务项目C15040201机动车保险服务在蓉单位定点采购,蓉外单位自行采购(二)专用项目A货物单位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A020307专用车辆A0204图书档案设备-4-A0208通信设备文件(图文)传真机除外A0209广播、电视、电影设备普通电视设备和通用摄像机除外A0210仪器仪表包括分析仪器等实验室检验检测分析仪器A0318造纸和印刷机械包括图像制版机械、文字制版机械、照排设备、盲文印刷机、装订机械、数码印刷机、纸机、切割机、盘纸分切机、切蜡光纸机、裁纸机等A0320医疗设备A0324环境污染防治设备A0325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包括消防设备,交通管理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爆炸物处置设备,技术侦察取证设备,警械设备,防护防暴装备和出入境设备A033403地震专用仪器A033408气象仪器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A0335文艺设备包括乐器、舞台设备和影剧院设备A0336体育设备A07030101制服包括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制服B工程单位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B07装修工程B08修缮工程C服务单位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C0201软件开发服务C0202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包括基础环境、硬件、软件、安全和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5-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均属政府采购范畴,实行分散采购。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预算单项或批量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预算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四、实施要求及相关说明(一)省直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应当根据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执行中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预算调整手续。采购人应严格依照批复(调整)后的采购预算和拟实施采购时间及时申报采购计划,做到应采尽采。计划终审后即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采购人应于15日内依法组织实施。(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其中符合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按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执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专用项目应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本单-6-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法自行采购,不具备自行组织采购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三)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工程项目(不包括网络工程、信息工程等与土建无关的工程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四)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以及优先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方面的政策,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本文标题:《四川省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3〕18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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