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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数据通信与网络 >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存量数据汇交技术与流程2017-8-30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17年8月存量数据汇交技术与流程主要内容一、存量数据汇交技术二、存量数据汇交流程一、存量数据汇交技术对数据整合而言,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是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数据。1、存量数据定义2、存量数据整合依据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的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使用中的扩展及说明等技术标准与规范。3、存量数据汇交目的存量数据汇交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与地方的登记数据同步与一致,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地方库国家库标准抽取转换不动产登记系统存量数据国家级平台报盘汇交标准实时抽取增量数据实时传送XMLMDBSHP土地登记分散登记各部门历史数据地方统一登记数据统一登记发新证后增量接入前的生成的登记数据房屋登记林权登记……统一登记发新证增量接入后的生成的登记数据存量数据1存量数据2增量数据存量数据地方统一登记数据4、存量汇交成果内容组成地方存量数据汇交成果内容应包括:存量数据1和存量数据2。存量数据1最少汇交不动产单元当前状态(现状)的登记信息,最好能同时汇交历史与当前状态(现状)登记信息。存量数据2都应汇交历史与当前状态(现状)的登记信息。5、存量汇交成果内容组成只要地方登记库有的数据都导出来上交国家建库,从而最大程度实现国家与地方数据的同步与一致。待数据整合完善后,可通过存量数据汇交或增量接入更新数据。地方汇交数据必须经省不动产登记局同意并出函。应该是省不动产登记局组织地方县(市、区)数据向国家汇交。国家接收数据时填写“数据接收台帐”6、汇交程序7、数据接收台帐数据内容描述主要为:存量数据的行政范围,汇交的数据内容(导出数据时点、所有统一发证前和全部统一发证后数据、部分统一发证前和全部统一发证后数据、全部统一发证后数据,并注明统一发证时间)。数据内容简单统计:主要矢量图形坐标系,各图层图形数量,属性数据宗地数量、自然幢数量、户数、权利人数等。按保密数据相关要求运输与传递不动产存量数据,数据处理计算机与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应与外网隔离,应两人一起携带,禁用快递送盘,大范围的数据不从主干网传输。8、数据运输与传递9、数据质量要求1)各县市应对汇交的数据库成果进行自检,成果检查合格后再向国家汇交,确保数据库成果的质量。2)国家将组织对各地汇交的数据成果进行检查,对检查合格的数据进行集成入库,未通过检查的成果需地方修改完善后重新汇交。10、存量数据汇交关键点存量数据汇交就是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与地方的登记数据同步与一致,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1)建立关联关系权利人表(QLR)中的权利人通过“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业务号”和“权属状态”字段与对应的权利表中的权利关联。“权利类型”决定了对应的权利表。权利人表、权利表中的业务号必填,不能为空。“BDCDYH”、“YWH”、“QLLX”、“QSZT”不能为空,系统用“BDCDYH”、“YWH”、“QLLX”、和“QSZT”建立权利人与权利关联关系。如存量数据“YWH”实在不能确定时,可任填一值,如顺序号,只须保证同一不动产单元的同一权利相应的权利表、权利人表、业务表(受理申请表)的“YWH”相同,不同不动产单元的“YWH”不重即可。在标准中,许多数据字段必填,不能为空,地方在数据整合建库时应尽量填全,实在填不上的可以为空,汇交国家的数据只要与地方登记系统中数据一致就行,但“BDCDYH”、“YWH”、“QLLX”、“QSZT”等关键关联字段不能缺。3)字段必填问题在标准中,有些数据字段长度不够,可以自己加长。4)字段长度问题5)不动产单元号问题国家级数据库系统最主要的关键字段是不动产单元号,不能为空。在地方数据整合完成后,还有一部分数据没按规范编不动产单元号或未编不动产单元号,为保证这部分数据的上报、入库与增量更新,尽量保证国家与地方登记系统数据同步与一致,在地方汇交时需按《不动产单元设定与编码指南》的过度时期内的不动产单元临时编码规则进行编码:没有落幢的不产单元,可按逻辑幢编不动产单元临时编码,不能落宗的能落地籍区(地籍子区)的,按地籍区(地籍子区)编临时不动产单元临时编码,不能落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地籍区编号用“000”,地籍子区编号用“000”。如数据未整合好,在权籍数据库(房产库)中已存在,但不动产单元号为空,比如房屋未落宗的登记数据,可按此编码规则编码,保证数据的汇交上报。但是地方一定要清楚和管理此部分数据,知道数据整合没有完成,不动产单元号没有按编码规则编号,待数据进一步整合完成后,按编码规则编不动产单元号后,可以通过存量数据汇交或增量数据接入替换不动产单元号。7)权利类型问题权利类型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使用中的扩展及说明执行。抵押、预告、查封在权利人表中填:99。8)不动产单元状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使用中的扩展及说明不动产单元状态增加“待定”编码。代码不动产单元状态0无效1有效2待定注:当不动产单元存在时其状态为有效,当不动产单元灭失时其状态为无效。当数据整合未完成前尚不确定不动产单元是否存在时为待定。二、存量数据汇交流程(1)地方上报存量时或导出数据时告诉国家数据同步时点,同时将此时本地登记数据库中所有数据导出生成存量数据。(2)地方自检合格后,上报省,省检查合格后上报国家。(3)国家数据库管理系统需对全国所有增量接入的XML文件进行备份。(4在数据检查合格后,集成入国家库时,首先必须将入库前国家库中已有的该县区的所有登记数据,备份后全部删除。(5)在入库过程中,增量数据接收数据不停,但暂停该县区增量数据入库。(6)存量数据入库完成后,立即从该县区备份的增量接入XML文件中,将统一时点以后增量接入的XML文件重新以增量接入的方式再次入库。(7)入库完成后,重起该县区增量数据接入与正常入库。1、数据汇交与入库流程••地方数据库A1A1-XML•A1-G实时转换A1-CA1-G-XML停止入库停止备份32•删除本次提交存量区县的现有数据质检合格国家数据库1人工入库4重新入库5开启实时入库6实时入库实时转换导出存量数据实时备份实时备份此同步实现方式对地方工作影响最小,地方增量数据接入国家数据库不用做任何变动,不受任何影响。数据同步实现比较简单,工作主要由国家承担与实现,但有许多细节问题需注意。2、数据同步的统一时点登记发证工作每个工作日都在进行,同时增量数据在实时接入国家数据库,如何保证存量数据与增量数据不重不漏,顺利衔接,保证国家库与地方数据的同步与一致,需要解决许多难题。地方将本地登记数据库中所有数据导出生成存量数据,并将此导出数据的时间做为与国家数据同步的统一时点,此时点前的所有登记数据,无能是否已增量接入,都视为存量数据,全部导出通过报盘汇交国家入库,此时点后的新增登记数据从网上通过增量接入国家库。统一时点最好选在有较长时间没有增量数据上传的星期六或星期天的凌晨1-2点。国家数据库管理系统将以此存量数据为基点,忽略统一时点前的增量接入数据,只入库统一时点后地方上传的增量接入数据。(1)首先进行数据整合,完成数据整合后,将整合成果集成到地方登记数据库系统,支撑当地统一登记日常发证业务正常运行。3、数据导出步骤(2)为了保证地方没按规范编不动产单元号或未编不动产单元号的不动产单元的登记数据的上报、入库与增量更新,尽量保证国家与地方登记系统数据同步与一致,在地方汇交时需按《不动产单元设定与编码指南》的过度时期内的不动产单元临时编码规则进行编码。(3)将地方登记数据库(系统)当前时点的全部数据(已增量上报的数据也要导出)导出生成向国家汇交的数据。图形导出成shp格式(gdb),属性数据导出成MDB格式。图形数据的属性需导出到MDB,宗地的导出到ZDJBXXB表,自然幢的导出到ZRZ表。上报图形坐标系发证用图的坐标相同。填写“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接收台账”(电子版)。数据导出时注意数据同步时点,导出数据时或汇交数据时告诉国家这个时点。导出数据时只导出汇交县区的数据。不动产单元号的前六位最好与所属区县代码一致(有这种情况的要做特别说明)。导出当前数据库中所有登记数据的历史与当前状态(现状)信息。办理业务后没有实时生成报文上传,报文滞后提交,存量数据导出后,导出汇交的存量数据中已有的部分数据又通过增量数据上报国家,导致相同数据在存量数据与增量数据中均有上报,造成重复入库。数据导出特别强调事项(1)没有行政区代码的开发区,在原行政区汇交存量数据。(2)有增量接入已认可行政区代码,可以单独按开发区提交。(3)如几个行政区的登记数据有交叉,较难按行政区代码完全摘开,建议这几个行政区同时导出数据,一起上交。单独提交一个行政区时,需告诉包含别的行政区登记数据的地籍子区代码,以保证存量与增量数据同步与一致。4、开发区数据导出用质量检查软件对导出的数据成果进行自检。在进行数据质量检查时,质量检查软件自动检查标示的错误,有许多都是提示性的(如字段必填、字段长度),地方需核实此错误是由于导出数据混乱造成的错误,还是地方登记系统中数据本身就是如此;如是导出数据混乱造成的错误必须修改,重新正确导出数据;如地方登记系统中数据本身就是如此,数据整合也很难解决的难题,则不用修改数据,可以标例外。标识例外的错误需进一步整合数据完善数据质量,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可逐步消化。待数据整合完成后,再次向国家提交数据。5、数据自检落宗率低于60%数据不合格,不能汇交数据。数据成果自检通过后,报省级登记机构检查验收,省级检查验收通过后,及时按汇交程序分批组织县区存量数据成果上报到国家。6、数据合格判定谢谢!
本文标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存量数据汇交技术与流程201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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