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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元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年薪制及利润分配办法》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元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元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行年薪制目标激发经营者创造价值、追求利润的动力,为经营者营造一个正当的、合法的收入渠道,杜绝灰色收入。用利润分成制将经营者自身的收入利益与企业的经营目标和长期利益结合起来,克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和自利行为,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第三条实行年薪制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重视和发挥经营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特殊地位和巨大价值。坚持激励与约束、权力与责任、利益与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企业与经营者双方的利益。坚持与公司其他配套改革特别是人事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对经营者的管理必须法制化、契约化。第四条经营者解释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和专职副经理。分公司业务人员的薪酬及奖励办法由各分公司结合总公司的《员工工资制度》自行确定。第五条指标计算基础本办法推行的年薪制和利润分配的基础为公司的经济增加值(EconomicValueAdded,简称EVA)。经济增加值是指公司的营业净利润扣除全部资金成本之后的余额。计算方法:EVA=NOPAT-C%×TCNOPAT——息前税后营业净利润。以会计净利润为基础进行调整得到。C%——加权资本成本。(也可结合本公司实际选择其他指标,如1.5%。)TC——占用的资本。结合本公司实际,用公司平均流动资金占用额代替。第六条营业净利润(NOPAT)扣减项目及标准⑴对于应收外汇账款(折人民币)、应收人民币账款,凡超过﹍个月以上的,按该款项全额的50%计提坏帐准备。当该款项回收时,按扣除发生期间资本成本后的余额补提年薪及奖金。⑵对于库存商品、原材料,凡超过﹍个月以上的,按其账面余额加上相应税金全额的50%计提跌价准备。待该存货处理并回收货款时,按实际回收货款额扣除原账面余额和相应税金的资本成本后的余额补提年薪及奖金。⑶对于向总公司借用的备用金和出国费用,按年末账面与额扣减当期利润。待备用金及出国费用报销时,按扣除发生期间的资本成本后的余额补提年薪及奖金。第七条总经理年薪及奖励总经理年薪由基本年薪及效益年薪兩部分組成。总经理基本年薪=2.5×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总经理效益年薪以公司整体的经济增加值做为考核指标。总经理效益年薪=总公司目标EVA×3%+(总公司实际EVA-总公司目标EVA)×3.5%第八条专职副总经理年薪及奖励专职副总经理年薪由基本年薪及效益年薪兩部分組成。专职副总经理基本年薪=2×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专职副总经理效益年薪以公司整体的经济增加值做为考核指标。专职总经理效益年薪=总公司目标EVA×2.5%+(总公司实际EVA-总公司目标EVA)×3%第九条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年薪及奖励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年薪由基本年薪及效益年薪兩部分組成。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基本年薪=2×本企业(分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效益年薪同时考核公司整体的经济增加值及分公司经济增加值,所得年薪和奖励也为两指标对应年薪之和。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效益年薪=总公司效益年薪+分公司效益年薪总公司效益年薪=总公司目标EVA×1%+(总公司实际EVA-总公司目标EVA)×1.5%分公司效益年薪=分公司目标EVA×2%+(分公司实际EVA-分公司目标EVA)×2.5%第十条分公司利润分配分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为当年实现的经济增加值及经济增加值的变化值。分公司所得利润额=M1×(EVAt-EVAt-1)十M2×EVAtEVAt——当年分公司EVA实际值。EVAt-1——前一年分公司EVA实际值。M1,M2——加权系数。M1反映了EVA的变化值在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时的比重,且无论变化值的正负,M1均取正;M2反映了当年EVA值在当年利润分配时的比重,如果当年EVA为负,则M2自动为零。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M1和M2的取值作如下处理:⑴EVAt>0且EVAt-EVAt-1≥0时,M1=50%,M2=35%。⑵EVAt>0且EVAt-EVAt-1<0时,M1=0,M2=30%。⑶EVAt≤0时,M1=M2=0。一般来讲,在(1)的情况下,M1取值50%可以鼓励下属事业单元经营者的积极性;M2可作连续年度考核,如当连续2年EVAt-EVAt-1≥0时,M2可以取值40%,连续三年为正则取值45%,上限为50%,出现一年为负则降低5个百分点。第十一条亏损额的弥补业务人员在经营期间发生并确认的亏损额,由业务人员个人承担70%,副总经理承担业务人员(个人)亏损额的20%,总经理承担亏损额的10%。在年度终了时以现金返还公司,作为对其亏损额的弥补。第十二条年薪及奖励的支付经营者的基本年薪由企业按基本年薪的80%,分月以现金形式预付,年终结算。经营者的效益年薪,经考核审批后按批准额的50%-70%由企业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余留部分转为经营者的风险抵押金,经营期满经审计终结后一并结算。在经营者离任审计时,如发现该经营者在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与年度审计报告有出入的,考核部门应对其进行调整,超出应得部分的收入,按本办法有关规定从当年的年薪收入中扣除。经营者在任期未满时无正当理由辞职的,其效益年薪和奖励转为风险抵押金部分不予兑现,其当年的工资收入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出资者按有关规定酌情确定,并报年薪制考核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总经理奖励基金为奖励工作表现优异及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特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奖励基金按总公司当年经济增加值的﹍%提取,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由各部门推荐,由总经理发放。第十四条实施建议本办法实施的前提能够作出精准的EVA核算,因此需要结合新元公司的实际情况,由财务部门拿出专门的计算方案,并汇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协作考核。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企业管理】新元制度之《经营者年薪制及利润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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