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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办公室制度】二十、识别证使用细则
二十、识别证使用细则(一)为加强工地门禁管理,防止闲杂人等擅自出入厂区,以利识别,制订本(二)1.2.3.4.5.6.(三)上项识别证,公司所有人员一律佩带,公司适用于经理级以下员工佩带。(四)(五)1.凡10天以内之短期包工由各单位主管书面通知警卫室,并将包工的个人2.凡10天以上较长期的包工,由各单位造具名单附照片送人事单位集中领(六)识别证一律佩带于外衣左胸上方,不得以其他外衣遮盖识别证,违者按(七)识别证的功用,在使显示系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各级员工皆应佩带,倘有不佩带者,一经证实,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发当期应得利润奖金的三分之一金额,第三次扣发三分之二金额,第四次以后即扣发全部奖金,扣发部分由人事(八)识别证如有遗失,应由单位主管书面通知人事单位补发,并扣缴工本费15(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或解雇及移送法办。1.2.3.(十)临时包工人员如不佩带,应由警卫或厂务管理组通知单位主管,禁止来厂工作,否(十一)(十二)凡领用识别证人员于离职时,应将证缴回人事单位,否则折价赔偿100(十三)
本文标题:【办公室制度】二十、识别证使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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