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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诚信经营户奖励办法现玉林市正在参加文明城市评比,江南水产农贸市场作为政府惠民工程,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为玉林文明城市评比规范市场经营做表率,同时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经营者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的信誉度,打造品牌市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我市场内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确保市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倡导管辖市场内经营户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努力营造“文明、诚信、和谐”的经营环境,确保市场繁荣发展。二、评选对象凡在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经营户均可参加评选。三、评选标准1.必须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得体(经营期间不得赤膊、穿短裤)、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微笑服务。2.依法依规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主动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工作。3.市场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做到明码标价。4.经营的商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无占道经营和占摊经营。5.自觉维护市场公共卫生,实施好门前“三包”,不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实行桶装或袋装。6.爱护市场公共设施,积极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不偷水电,不多占多拿。7.积极缴纳服务费、摊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主动接受和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8.市场经营者文明经营,礼貌待客,不得强卖强卖、不得以言语侮辱、诽谤、威胁消费者、搞强买强卖。9.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诚实守信,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无短斤少两,童叟无欺,无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当公平竞争,无欺行霸市。12.安全措施到位,邻里关系融洽,无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13.科学经营,善于扑捉市场信息,经营效益良好,对市场贡献大。14.每个月的出摊天数不低于27天。四、评选办法1、活动宣传时间:2017年5月30号-2017年5月31号。2、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根据奖励办法时间段执行)。3、评选采取商户自评(给商户发放评分标准),由市场部对候选人进行考核,量分评定,每区域评选一名商户作为奖励对象。4、每个月从在市场实际经营的所有经营户中评选出6名“文明经营户”;每季度从在市场实际经营的所有经营户中评选出6名“文明经营户”;每个年度评选出6名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对被评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经营户,将其姓名在市场显示屏上公布,公示期为一周,接受商户的监督,如果公示期间被投诉,则公司立即撤下公示,针对被投诉者进行核查,示具体情况而定,轻则做警告处分,重则取消该季度的荣誉。5、季度文明经营户的评选对象必须是获得月度文明经营户荣誉的经营者。6、年度文明经营户的评选对象必须是获得季度文明经营户荣誉的经营者。7、评选小组名单如下:一审:秦洪波、钟文坚、韦飞红、朱丽玲;二审:陈总、梁桂芳、梁芳瑜。五、奖励办法1、被评为月度“文明经营户”的经营户,由市场进行表彰,授予荣誉锦旗并奖励250元/户。2、被评为季度“文明经营户”的经营户,由市场进行表彰,授予荣誉锦旗并奖励480元/户。3、被评为年度“文明经营户”的经营户,由市场进行表彰,授予荣誉锦旗并奖励1000元/户以及派送到外地市场参加考察学习。序号时间段名额奖项奖金12017/6/1-2018/5/316月奖250元/名+荣誉锦旗22017/6/1-2017/8/316季度奖480元/名+荣誉锦旗32017/9/1-2017/11/306季度奖480元/名+荣誉锦旗42017/12/1-2018/2/286季度奖480元/名+荣誉锦旗52018/3/1-2018/5/316季度奖480元/名+荣誉锦旗62017/6/1-2018/5/316年度奖1000元/名+荣誉锦旗+考察学习备注:根据市场的情况综合分析后决把市场分为六个小组,每个小组评1个名额作为表彰以及奖励各商铺小组归类如下
本文标题:文明经营户评选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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