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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护理教研室教学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贵阳市儿童医院护理教研室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2目录一、护理教研室职责二、护理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三、护理教研室成员岗位职责四、护理教研室秘书岗位职责五、护理实习带教老师选拔制度六、护理小讲座制度七、护理大讲座制度八、护理教学工作督导制度九、护理临床技能操作培训室管理制度十、护理实习生管理规定十一、护理实习考核管理规定十二、护理进修人员管理规定3一、护理教研室职责1、严格按照《贵州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办法表》组织护理教研室教学工作。2、负责按照实习教学实施,指定带教老师,分配带教任务。3、负责实习学生的教育,介绍科室情况以及有关规定,具体安排学生实习。4、定期检查老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好教学查房、床边教学、专题讲座教学活动。5、收集并统计理论授课学生评分情况,及时指导授课老师,完成理论教学。6、组织临床老师开展护理教学讨论、改革和教学工作。7、根据护理教学计划的要求和科教科安排,组织临床教师参加实习临床技能考核和出科考试等工作。8、严格实习纪律,认真进行实习生考勤制度,根据学生的表现及时批评教育或表扬,实事求是地做好学生实习评语及成绩评定。9、定期向医院领导和科教科汇报护理教学任务完成情况。4二、护理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1、带领全体护理人员,坚持科学办院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护理教学、科研、临床工作。2、负责制定和领导实施护理教研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教研室工作。3、组织制定、修定和实施护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及教研室规章制度。4、安排落实医院下达的护理教学、科研的任务,协调护理教学、科研、临床工作及其它工作,确保教研等工作质量。5、负责对护理教研室成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进度、护理质量的检查、考核及评议;负责护理三基考核,教学工作量审核;负责安排本学科护士实习、进修学习计划。6、组织护理教学、科研、教学检查活动,抓好护理学科建设工作。7、做好教研室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生活和工作。8、组织建设护理的学术梯队,确定本学科发展、科学研究方向并负责实施。5三、护理教研室成员岗位职责1、协助教研室主任制定护理教研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期末向护理教研室提交工作总结。2、根据护理教学需求,组织业务学习、教学查房,实施教研室教学大纲。3、协助教研室主任制定、修定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及教研室规章制度。4、协助教研室主任进行教学管理和师资培养工作。5、负责临床教师的授课、见习及实习工作的分工安排。6、协助教室主任开展护理研教学、科研、教学检查活动,抓好护理学科建设工作。7、落实完成医院布置的各项任务及主任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6四、护理教研室秘书岗位职责做好护理教研室主任的助手工作,确保完成护理教研室各项临床教学任务。1、协助护理教研室科主任起草护理教室研工作年度计划、总结。2、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沟通工作。3、做好日常教学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在教学任务结束后,收集教学活动记录本及所有教学资料,做好临床教学资料的保管、存档。4、负责教研室教学资料发放,原始资料、数据记录保管的保管整理、归档工作。5、落实完成医院布置的各项任务及主任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7五、护理实习带教老师选拔制度1、带教老师资格需持有护士执业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本科室工作3年以上的护理人员。2、能按带教计划对带教学生进行实施,评价、检查掌握情况,进行专科知识培训。能按实习计划进行操作培训和考核,并记录在实习手册上,认真完成临床学生考核和鉴定。3、带教老师应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医院有关规定,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4、带教老师应热爱本职工作,要有“四心--责任心、爱心、耐心、细心”,身心健康。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认真带教,严格要求。带教时做到放手不放眼,学生在学习期间出现的护理差错或医疗纠纷,带教老师应负主要责任。5、带教老师要把自己的好思想、好作风、好技术传授给学生。6、临床实习学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评,对学生提出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对于不合格的带教老师,提出批评,并取消其带教资格。7、带教老师每年参加护理部组织的理论、技能考试必须合格达标。8六、护理小讲座制度小讲课是结合临床,特别是学科的专业实际开展理论教学为主的一项重要教学活动,不是理论大课的重复而应着重于指导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也是培养年青教师提高教学能力的有效方法。1、实习小讲课由副高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主管护师主持,按照学校小讲座安排举行。2、讲课教师备课应有教案或较详细的课件文本。新担任此项工作的教师,教研室应以集体备课形式给予指导,并安排教学督导组听课。课后对讲课情况作出评价。3、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实习手册要求确定讲课内容,并将其列入实习教学计划,记录实施情况。在保证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可安排一部分进展性内容。4、实习小讲课不应简单重复理论课内容,应从临床实际工作的角度对理论知识进行归纳,以求融会贯通,特别要突出知识的横向联系,开阔学生思维,以利于培养学生临床分析能力。也可以本病区特有的业务内容作为讲课题目,以补充教材与理论课的不足。5、在小讲课中,教师应启发学生积极思考,鼓励提问及主动发言,培养主动探索精神,改善教学效果。9七、护理大讲座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术氛围,提高对进修生及实习生的培养,制定院级大讲座制度:1、教学大讲座原则上由科教科每年年初根据各教研室年度大讲座计划集中安排,本院进修生、实习生按要求参加听课,护理教研室负责做好考核工作。2、大讲座根据临床工作,结合学科特点确定讲课内容,要从临床工作角度进行知识综合归纳,突出知识的横向联系,避免将大讲座变成单纯的理论课重复。3、每年年初各教研室将计划和安排报科教科审核,由科教科制定和编排全院性的教学大讲座总安排表。每次大讲课时间1—2小时,讲课地点由科教科统一安排,鼓励使用多媒体课件讲课。10八、护理教学工作督导制度1、教学督导组织:由护理教研室负责。2、教学督导内容:检查、维持教学秩序,处理教学活动中突发事件;检查教师教学活动出勤、教学工作态度、学生学习情况等。3、教学督导方式:对各项教学工作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院长,视情况召开教学工作小组会讨论解决;每批实习生实习结束进行一次教学工作检查,详细记录并汇总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研室以便整改,重要问题提交护理教研室讨论解决。4、定期召开教学活动会议,及时反馈教学信息,评价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研究。11九、护理临床技能操作培训室管理制度1、临床技能操作培训室由科教科负责管理,供全院医务人员、进修人员、专科培训、实习生培训使用。2、临床技能操作培训室设备、物品、器械不外借,如科室因特殊需要借用,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教研室主任批示后提交科教科,经审核后办理,按照申请借用时间按时归还,并保证借用物品完好无损,若有损坏需维修者,由医院器械科安排维修但借用科室承担维修费用,不能维修者,借用科室按价赔偿。3、护理教研室的培训内容须在年初提交培训计划,交科教科统筹安排。4、带教老师及培训人员必须爱护一切设备与物资,按照正规操作规范使用,因违规操作导致设备物资损坏者,照价赔偿。5、培训者需穿着白大衣、佩戴相关证件进入,非学习必须物品勿带入。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安静,严禁吸烟。6、使用时培训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及培训带教老师安排,各项技能操作需要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操作。每次操作完毕物品归还远处。培训结束,带教老师必须详细填写临床技能操作培训室使用记录且所有培训人员签字。12十、护理实习生管理规定(一)实习组长职责实习组人数、成员等根据实习医院的情况,学校安排。每个实习组一般配备1~2名思想政治好、工作能力强的学生担任正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实习轮转小组人员联络、管理和实习轮转日程安排。2、进入实习医院后配合医院做好岗前教育工作,负责与实习医院有关部门、科室和指导老师联系。3、了解掌握实习生的思想动态、学习和生活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4、负责检查、督促本组的实习计划完成情况,做好实习生鉴定工作相关材料的准备和实习总结。5、以身作则,严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组织全组同学参加实习医院的政治学习和医院的公益劳动。6、关心爱护同学,注重调动同学实习积极性。(二)实习生职责1、服从医院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医师法规,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实习。2、尊重医务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3、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良好的医德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对病人或其家属的馈赠一律婉言谢绝。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用病人的名义开药。不得以工作13之便提供特殊服务。4、实习生要养成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注意厉行节约,爱护公物,贵重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如损坏公物应主动报告,并按实习医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5、在工作和学习中,必须谦虚谨慎,踏实细致,刻苦钻研,循序渐进,养成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反对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单纯追求技术操作,忽视基础训练的倾向。6、每天早上要提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做好交接班准备。凡属自己所管床位病人,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做好护理工作。7、实习生在完成工作的同时,应兼学常规的护理基本技能。8、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讲座及其它学术活动。9、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如发生护理不良事件,除立即如实上报带教老师、护士长、护理部,还应及时向院(系)和学校报告。(三)关于实习生请假的规定1、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急需请假者,应办理请假手续:(1)因病请假,须出具疾病证明书(急诊后补)。凡弄虚作假者均作旷课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因事请假,必须由本人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生效。(2)凡请病、事假三天以内者,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实习科室护士长批准后生效,同时要报科教科备案;一周以内者,必须经带教老14师同意、实习科室护士长批准、科教科审核批准后生效,同时报所在院系备案;一周以上者,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实习科室主任批准、科教科和所在院系共同批准后生效,同时报学校教务处。(3)请假期满必须销假,如需续假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2、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以旷课论处。毕业实习期学生旷课学时数每天按6学时计算。3、实习旷课者由所在班级、实习医院、实习科室、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贵阳医学院学籍管理》处理。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取消该科实习成绩。4、实习累计缺席(包括病假、事假、旷课)达到该科目实习总学时的1/3者,不能参加该学科的出科考核,其成绩记以“零分”。视其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是否给予一次补考(含实习)机会。5、各专业实习生就业“双选”请假规定:(1)实习生凭双选表向实习医院临床教学主管部门准假后方可离开实习岗位,并报所在院系备案。(2)贵州省籍学生可根据参加人才交流市场的时间请假,请假总天数不超过10天,可分2次请假。外省学生根据路程实际情况提出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3)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旷课论处。四、毕业实习实行待岗制实习生在实习期由于不遵守劳动纪律、服务态度不好、学习不上15进等问题,经实习医院教育不改者,实习医院有权暂停其实习三天,实习生对自己所犯错误进行反省,写出检查,经学校进行教育后,思想认识有所提高,端正学习态度后继续上岗实习。如上岗后仍出现以上错误,实习医院要求退回学校者,学校接回后,暂停实习一周,经学校教育后在学校内部安排再上岗实习,实习经费自理。如上岗后仍然表现不好,在临床上造成不良影响者,学校给予停止实习,按有关规定处理。1
本文标题:护理教研室职责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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