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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范畴,其中,前者包括国家对农村资金流动的引导、农村融资媒介的创新和发展等;后者指当前所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周小川,2004)。反思农村金融改革的文献不胜枚举,然而,对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作一全景式的展示,进行系统的概括和分析的文献目前尚不多见。本文旨在对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作一个透彻的了解,以期对农村金融改革的绩效作出准确的评价。本文的工作是,依照现代金融发展理论所提供的一套比较完善的指标体系,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进行衡量。首先从宏观层面来展示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其次进一步从微观层面来进行分析。无论在宏微层面上状况如何,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金融体系是否能够发挥正常的功能,因此,本文展示了农村金融体系的金融功能发挥状况。二、金融工具的相对规模:货币化程度与金融相关率金融结构是指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之和(戈德史密斯,1969)。在分析金融工具时,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金融工具绝对规模的增长也反映了金融深化(麦金农,1973)或金融发展(格利和肖,1979)的状况,但分析金融工具相对于经济总量的规模即相对规模则更有意义。这是因为相对规模往往体现了金融和经济的匹配状况。金融工具相对规模指标主要是货币化程度和金融相关率。由于金融发展首先是货币化程度的加深,并且经济货币化是金融深化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因此,金融发展的第一个也是基础性的衡量指标应该是货币化程度(彭兴韵,2002)。根据货币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三种职能,农村经济货币化应该表现为:在农村居民的收支形态中,货币化收支占总收支的比重状况。表1是对我国农村居民收支形态数据的整理。众所周知,现金(M[,0])只是最小统计口径下的货币,而在现行的农村居民收支形态的统计资料中,现金收支同实物性收支是相对应的,故该现金的统计口径应该大于M[,0].由表1可知,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和现金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都呈递增趋势,表明经济货币化程度在农村是逐渐加深的;同时,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在区域间存在差异。数据来源:根据各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整理。在金融发展理论及其实证研究中,广义货币M[,2]与GDP的比率是一个用来衡量经济货币化程度的经典指标,简称货币化比率。Mckinnon(1973)认为,“货币负债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向政府和私人部门提供银行资金的镜子——看来是经济中货币体系的重要性和‘实际规模’的最简单标尺”(麦金农,1988)。在此我们计算了我国农村M[,2]与农村GDP的比率,由表2可知,该比率从1995年的29.72%提高到2001年的41.27%,这也反映了经济货币化程度在农村是逐渐加深的。Goldsmith(1969)提出的用金融资产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即金融相关率(FIR)来衡量金融发展状况。张杰(1995)指出,FIR完整的表达式为(M[,2]+L+S)/GNP,其中M[,2]为广义货币存量,L为各类贷款,S为有价证券。以上述表达式为基础,把农村的有关数据带入分子,同时以农村GDP作为分母,则可以计算出我国农村的FIR(见表2)。根据表2,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FIR水平从1995年的48.95%提高到2001年的66.54%。如果按照Goldsmith(1969)以金融相关率为标准,把金融结构划分为三类的方法,即FIR在1/5到1/2之间的金融结构处于初级阶段,高级阶段的金融结构其FIR约在1左右,那么从1993至2001年的情况来看,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基本上刚好越过初级阶段。①数据来源:农村金融资产是由农村现金流通量、农村存贷款余额、农业类股票及债券的流通市值构成的;农村M[,2]近似等于农村现金流通量与农村存款余额之和。农村现金流通量与农业类股票及债券的流通市值来源于田力等(2004);农村存款余额由农户储蓄存款与农业存款余额构成,农村贷款余额由乡镇企业贷款与农业贷款余额构成,根据相关年份《中国金融年鉴》整理;农村GDP根据相关年份《中国农村经济绿皮书》整理。由于金融机构的货币创造,故在上述计算FIR的方法中,金融资产含重复计算的成分。作为FIR计算方法的一个调整,我们舍弃金融机构在农村的金融资产(农村贷款),只计算农村居民的金融资产,同时,FIR的分母用农村居民的纯收入予以代替,计算出农村居民层次上的金融相关率(见表3),也是农村居民层次上的货币化比率。表3表明,农村居民层次上的金融相关率(或货币化比率)在1986~1991年间及其1995年以来呈递增趋势②,并且同样在区域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数据来源: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整理。其中,农村居民金融资产由储蓄存款余额与手存现金余额构成;为了剔除人口变化带来的影响,金融资产及其纯收入都是人均值。货币化比率虽然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的良好指标,但也不能忽视其存在一些缺陷。例如,较高的M[,2]/GDP也许意味着:金融市场不发达导致信用集中于银行;银行金融工具单一,从而所创造的货币供应量较多;银行不良资产率较高且不能得到及时的冲消;当经济不景气时,公众形成悲观预期导致对货币需求的谨慎动机增强,从而货币需求增强,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刘明志,2001)。由于FIR是在M[,2]/GDP基础上的扩展(在农村居民层次上本文甚至对两者未作区分),上述批评同样可针对利用FIR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因此,在利用货币化比率或者金融相关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时,我们要对所得出的结论持谨慎的态度。三、金融机构状况:盈利水平、风险与抗风险能力各种金融机构种类的增多是金融发展的一个表现(格利和肖,1979),不过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囿于三类: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由于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一方面反映出金融体系自身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关系到金融机构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因此,我们主要关注这三类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即盈利水平、风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一)盈利水平就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水平来看,银监会公布的资料显示,2003年前11个月全国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利润总额为1.48亿元,结束了自1994年以来持续亏损的局面。但是按照2004年第1期《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在2003年12月底,全国农村信用社(不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总资产达26746.2亿元。如果把利润额和总资产相对照,我们不难发现,农村信用社的1.48亿元的盈利额或许仅仅具有表示当前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一定进展这一象征意义。农村信用社以前历年亏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一是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如指令性贷款支持乡镇企业等;二是体制改革,如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脱钩时遗留给信用社的呆账、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入信用社时带来的损失等;三是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从表4可知,农业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的盈利水平均很低。其中,农业银行盈利水平低既与国有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制约有关③,也与目前农业银行还承担着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有关。农业发展银行盈利水平低是因为它作为政策性银行,承担了一部分财政职能,而财政职能以保本微利为经营的目标函数。(二)风险水平考察金融机构风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不良贷款率。按照不良贷款“一逾两呆”的统计口径,图1提供了1999~2004年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余额及其不良贷款率。近年来由于各地农村信用社普遍加大了贷款清收力度,再加上2004年人民银行对8个首批改革试点省(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资产和历年挂账亏损,这些都促使从2001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呈递减趋势。从图1可知,不良贷款率的递减趋势较不良贷款余额的递减趋势更明显,这实际上表明,贷款总额的增加对不良贷款率起到了很强的稀释作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其亏损的形成原因相同。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见表5.为了对比,表5同时也提供了其他三家国有商业不良贷款率的数据。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既有所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共同原因④,也与其服务对象所处行业有关。在农业银行所有贷款中,涉农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最高。据统计,2001年末,农业银行常规贷款中,涉农贷款不良比率为35.59%,高于全部常规贷款不良比率7.48个百分点(韩俊,2003)。数据来源:①根据《经济月刊》2003年第2期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整理;②来自冯兴元(2004);③④根据《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9月24日所提供的资料整理。按五级分类法统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在2003年底高达36%。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次新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措施推行之前,基本上都是将上一轮粮改所形成的亏损做停息挂账处理,这就在农业发展银行形成了“亏损挂账”。另外,由于政策性银行存在弱化盈利原则、强化对特定对象和范围资金供应的刚性约束,因此,从农业发展银行自身来说,容易导致注重资金的供应而疏于资金运用的监管;从融资对象来说,容易诱发只享受优惠条件的信贷待遇而不承担相应义务、拖欠贷款、有钱不还等“搭便车”行为的发生。这些都造成了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过高(林丽琼等,2005)(三)抗风险能力考察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资本充足率。2002年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35%(徐滇庆,2004)和3.41%(谢欣等,2004),都远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充足率8%的最低标准。2004年以来,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在“央行票据置换资本充足率标准”的作用下超常增长(截至2004年9月末,试点的8省市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平均达到7.38%),但其稳定性受到置疑(谭兴林、李体锋,2004)。参照8%的资本充足率,农村信用社及其农业银行似乎岌岌可危。但仅按《巴塞尔协议》或许会低估我国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这是因为该协议把国家声誉、核心存款剔除于核心资本之外,而在我国,由于存在国家对存款安全性的无限担保,故国家声誉完全可作为一种核心资本;另外,在我国,大量忠实而低成本的居民储蓄存款符合核心存款的定义⑤,并且也一直充当着银行系统的核心资本(张杰,2004)。不过从长远来看,基于国家声誉和大量忠实而低成本的居民储蓄存款上的抗风险能力,由于银行系统道德风险的催化,最终会使得银行系统的风险水平增大。四、金融市场结构:集中度和进入壁垒在分析金融结构中的金融机构时,戈德史密斯(1969)指出,金融机构的市场集中程度能够反映出金融发展水平。一方面,高度垄断的金融市场牺牲了竞争的效率;另一方面,原子型的市场结构又不能带来规模经济。从表6可知,农村信贷市场属于极高寡占型,而农村信用社处于垄断地位。垄断一般可划分为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和市场垄断三种。农村信用社的垄断性质较为复杂,它既是国家的一种制度性安排,是一种行政性垄断;同时,农村信用社的垄断还具有自然垄断的部分特征,它处于农村金融最基层,网点众多,这些都赋予了它得天独厚的垄断条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又是市场行为的结果,可称之为市场垄断,只不过这种市场行为与其他行业的市场垄断行为截然相反,它不是在市场竞争中击败对手而赢得的垄断,不是机构博弈后的“战利品”,而是商业银行主动撤离后的“遗弃物”。数据来源:根据各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整理。农村贷款余额为农业贷款余额与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之和。199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1997年11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制订了《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之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撤并县域支行(见表7)。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农业银行撤并比例最小,但调查表明,农业银行采取了诸如提高欠发达地区分支行资金的上存利率,使其向省分行上存资金的收益高于贷款;上收信贷审批权限至省分行,对贫困及主要农产区的县支行制订严格的贷款额度控制指标等措施来限制农村贷款(徐忠,2004)。数据来源:农村金融市场的集中度也与其进入壁垒直接相关。在农村金融市场进入壁垒上,一个鲜明的特征是国家对农村准(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打压。以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兴衰为例,农村合作基
本文标题: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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