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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问题解答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问题解答(第一期)1、什么是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答: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包括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进口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汇。2、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预收货款登记?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登陆后在左上角“类型”选择“企业”,然后在“企业代码”栏输入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78”。登陆后应及时修改密码。详细操作内容可从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操作手册。3、企业输入网址后,为什么打不开网页?打不开网页的主要原因是域名解释需一段时间,尤其是内网建立了DNS服务的企业。若出现这种情况,可直接输入IP地址:。4、企业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和初始密码后,为什么提示无此企业代码的信息?一是企业必须确保已经在所在地外汇局完成了出口收汇核销的登记备案,二是要在登陆界面的机构“类型”中栏选择“企业”。因为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对银行、企业、外汇局、证券机构等开放,必须区分性质登录。5、企业是否应该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哪些书面资料?企业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可以不到外汇局,而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环节无需向外汇局提供书面资料。6、企业非贸易项下预收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本次要求登记的预收货款仅指货物贸易项下,不包括非贸易项下的预收货款。7、7月14日之前签约的预收货款合同,在7月14日后收到预收货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其中,登记日期该写什么时间?应该办理预收货款登记。登记日期为企业实际登记的日期。8、企业在7月14日前收到的预收货款是否需要进行登记?不需要。9、预收货款合同计划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与实际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不一致,在提款登记时,应登记合同预定的预收货款金额还是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应登记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10、企业办理提款登记后,为什么不能查询已登记提款信息?在试点阶段,外汇局未做日结处理,所以只能在登记界面查询所登记的信息。待系统日结处理后,便可查询。正式运行后,每日日结;试运行阶段,只在向海关交换数据的当天做日结。注意:做完日结的登记,不能再修改和删除了。11、进行预收货款登记时,由于预收货款资金仍存放在企业待核查账户中,因此不能获得水单号,企业该怎么录入?企业资金入帐后,只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就会有相应的水单号,就可以凭此水单号办理提款登记。12、企业预收货款登记后,对应收到的预收货款是否能马上使用?若不能,应过多长时间才能使用?收到预收货款后,企业应进行提款登记。提款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收货款项下可收汇额信息将传送到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企业和银行按《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等规定,进行联网核查后,即可从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出外汇。13、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否影响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外债的登记?答: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单独的外债管理、统计,与外商投资企业其他类型的外债之间不存在互相影响的问题。14、由于企业收到出口报关单的日期较晚,一般要超过30天,因此要求15个工作日内就注销登记的预收货款,难度较大,该怎么办?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的报关单指电子关单。电子关单由海关在结关后第二个工作日传送给电子口岸,即可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手续。15、有的企业在核查系统中查到的预收货款额度为什么是0?外汇局根据该企业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的出口收汇额的5%计算出该企业在政策过渡期内的预收货款初始值(B)。同时,外汇局根据企业2008年1至6月期间的出口未核销(以及企业2007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远期收汇备案情况)和收汇未核销情况,轧差计算该企业的出口可收汇额初始数据(A)。如果该企业的A≥0,则A计入核查系统的“关单可收汇”额的“其他”栏目下,B计入预收货款可收汇额栏目下。如果该企业的A0,则需计算A+B的值(此时A为负值):如果A+B0,则A+B的结果计入核查系统的预收货款栏目下;如果A+B0,则联网核查系统中的关单可收汇额的“其他”栏目和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均为0。换一种理解方式,当A为正数时,说明该企业存在出口未收汇净额,则当前可用出口可收汇额初始值为A;当A为负数时,说明该企业存在收汇未出口净额,即该企业上半年收到的预收货款已经过多。16、保税区内的企业是否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保税区内的所有企业,如果有预收货款的,均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17、企业从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预收货款额度与核查系统中的额度为什么不一致?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预收货款控制规模”是按企业前12个月的出口收汇总额的10%计算出来的参考值。电子口岸核查系统中显示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是企业当前可用的预收货款实际控制规模。18、延期付款登记规定是否适用于海外代付?延期付款规定适用于除信用证以外的其他所有结算方式下的对外付汇。海外代付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在TT、托收、信用证下办理,银行已代进口商完成对外付款,境外出口商实际已办理即期收汇,境内进口商只需在融资到期时偿还境内银行外汇贷款,因此只存在境内银行对外负债或境内进口商对境内银行的负债问题,因此企业不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19、贸易外债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在境内注册的企业,其从事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或转口贸易、保税货物贸易等其他特殊方式贸易时发生的预收货款或延期付款,无论企业注册地是否在特殊经济区域,无论货物是否进出关,无论出口收入是否纳入联网核查,均要办理贸易项下外债登记。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问题解答(第二期)一、新设企业如何办理预收货款结汇?总局于2008年7月23日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过渡期部分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20号),允许新设外贸企业向当地外汇局申请办理预收货款结汇,具体要求是:7月14日后发生的预收货款,企业可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书面申请、已签订的出口合同及其他材料。所在地外汇局收到企业书面申请时,应首先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查验该企业的基本信息(若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无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应要求企业按有关规定在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开户,并填报基本信息)。其次,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及时审核其贸易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和划转手续。二、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超比例办理预收货款收结汇的,能否向外汇局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过渡期部分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20号),对于已开办外贸业务的企业,如需超出规定比例办理预收货款结汇或资金划转的,企业应向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书面申请、企业前12个月出口和收结汇(含预收货款收结汇)情况、已签订的出口合同及其他材料。所在地外汇局在审核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三、企业向外汇局提出超规定比例预收货款结汇申请时,如何证明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预收货款的真实性最终要看与预收货款相关的货物是否可能在将来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实际报关出口。在提出超规定比例办理预收货款结汇申请时,企业至少应当向外汇局说明以下情况:(一)该企业过去一年的境外收汇和实际出货情况,以证明该企业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和履约能力。(二)该企业未来一段时期的出口合同签约、期限情况。(三)该企业的生产、采购或经营能力与其签定的合同规模相适应。(四)该企业是否属于船舶、大型成套设备、新兴鼓励行业或政府重点扶持企业等。外汇局将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决定该企业超规定比例办理预收货款结汇的规模。企业应当主动适应当前的预收货款结汇管理政策,严格控制自身的预收货款规模,审慎提出结汇申请。四、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初始值为0或很小的企业,近期能否办理预收货款的结汇?为了解决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初始值为0或很小的企业在过渡期内的结汇困难问题,总局从近期开始每天向电子口岸核查系统传送企业前一天在贸易外债登记系统实际登记的预收货款累计发生额,作为该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的调增额度。但是,在过渡期内,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初始值与每天调增额度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汇的10%。因此,企业只要及时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就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办理预收货款划转和结汇。总局同时向外汇局各分局发送企业预收货款登记确认清单,企业对预收货款可收汇额有疑问时,可向当地分局查询。五、从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时,实际签订的出口合同编号多于系统要求输入的14位编号,该怎么办?企业可以摘取出口合同编号中的一部分输入,摘取输入的合同编号易于企业识别即可。六、企业收到的预收货款被银行扣除了手续费,则提款登记时是以未扣除手续费的预收货款,还是以扣除手续费后的预收货款作为提款登记金额?以未扣除手续费的预收货款金额作为提款登记金额。七、出口合同约定以人民币计价,而实际结算货币为美元,企业进行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时,该选择哪种货币?选择美元。八、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的“......超过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出口时间30天(含)的,应书面说明预收货款未注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汇局存档备查。......”,以及第七条规定的“......企业超过预收货款项下登记的货物出口时间90天(含),仍然没有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根据外债管理规定被认定为违规对外借款的,由外汇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责令预收货款原路退回,并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手续......”,企业预收货款最长期限是否最多不得超过90天?不是。上述第三条款和第七条款相关要求是指企业在网上服务平台登记了某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出口的预计时间,只有超过该预计时间30天及以上仍未出口的,企业须携相关材料向外汇局书面说明货物未出口及登记的预收货款未被注销的原因;只有超过该预计时间90天及以上未出口的,没有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根据外债管理规定被认定为违规对外借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企业预计的预收货款货物出口时间,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生产计划确定,因此上述条文中30天、90天的时限要求并非指企业预收货款的最长期限。九、7月14日至10月1日间,货物贸易项下延期付款采用何种管理方式?答:10月1日前,货物贸易项下延期付款仍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十、企业易货贸易项下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是否需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进行登记?答:如果企业易货贸易项下不发生资金收付行为,则发生的货物贸易债务可以不登记;若企业易货贸易项下预收现汇资金或延期支付现汇资金,则应该按照汇发[2008]30号文的要求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和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十一、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保税或非保税货物出口项下预收货款,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问题解答(第三期)——关于延期付款登记管理有关问题解答1、2008年10月1日起,企业该如何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答:企业可登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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