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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使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真正产生革命性影响何克抗北京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2013年10月17日如何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使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真正产生革命性影响一、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观念提出的背景二、“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确切内涵三、实施“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基本思路——根本变革课堂教学结构四、“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应对举措——实现“深度融合”的具体途径内容概要一、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观念提出的背景去年3月13日,我国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规划”的开头直接引用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首次提出的重大命题——“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作为统领本《规划》制定与实施的总纲。在“总纲”之后,是关于“教育信息化意义”和“实现教育信息化途径与方法”的阐述。教育信息化的意义——是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破解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难题,促进教育的变革与创新”(过去的提法是“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所以是“实现我国教育现代化宏伟目标不可或缺的动力与支撑”。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事实上,这也正是能够让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真正产生出革命性影响的具体途径与方法)。信息技术应与教育“深度融合”,这是《规划》中首次提出的全新观念(在《规划》全文中,曾先后出现达10次以上,可见其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性)。实现教育信息化的途径与方法——途径与方法则是指,一、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观念提出的背景众所周知,国际上为实现教育信息化的目标(即通过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以达到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变革与创新的目标),传统的途径与方法是实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也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现在我国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放弃这一传统观念与做法,而提出信息技术应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全新观念,并认为这才是实现上述教育信息化目标的有效途径与方法。其根据何在?这只有从“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内涵、实质去探寻,才有可能弄明白。为此,我们需要先来考察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观念与做法提出的背景;它与传统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观念与做法有哪些不同?在此基础上,我们方可顺理成章地理解和把握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确切内涵。一、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观念提出的背景众所周知,人类社会自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进入信息时代以来,随着以多媒体计算机与网络通信为标志的信息技术日益广泛地应用于人们的工作、学习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在经济、军事、医疗等领域显著地提高了生产力,从而在这些领域产生了重大的革命性影响。但令人遗憾的是,在信息技术应用于其他领域或部门(尤其是在工商企业部门)取得重大成效的同时,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却成效不显——大多数仍是只停留在手段、方法的应用,对于教育生产力的提升(即大批创新人材的培养),信息技术似乎成了可有可无、锦上添花的东西(而非必不可少的因素,更谈不上对教育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原因在哪里呢?著名的乔布斯之问,提出的也是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计算机改变了几乎所有领域,却唯独对学校教育的影响小得令人吃惊!”自九十年代以来,国际上曾有许多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过研究与探讨,都无功而还。只有2010年11月发布的《美国2010国家教育技术计划》(NationalEducationalTechnologyPlan2010简称NETP),通过认真回顾和总结近30年来企业部门应用技术的经验与教训,并与教育领域应用技术的现状做对比,才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引出一个全新命题,这一命题的具体表述是:一、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观念提出的背景“教育部门可以从企业部门学习的经验是,如果想要看到教育生产力的显著提高,就需要进行由技术支持的重大结构性变革(fundamentalstructuralchanges),而不是渐进式的修修补补(evolutionarytinkering)”。(下面简称之为“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命题)由于这一命题与信息技术能否对教育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密切相关——事实上,能否运用信息技术实现教育系统的重大结构性变革,正是信息技术能否对教育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的根本原因所在(NETP所说的“教育生产力的显著提高”,正是信息技术能够对教育发展真正产生出“革命性影响”的最终结果),所以这一命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这里应当说明的是:从历次发布的美国国家教育技术计划的内容看,它是关于教育系统中的各个领域、并涉及教育系统中所有组成要素的最全面、最系统的教育发展计划。这样的全国性教育发展计划,其丰富内涵、重大意义与深远影响,在我国只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能与之相比。一、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观念提出的背景迄今为止,从国际范围来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对于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或“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历来都是只从改变“教与学环境”或改变“教与学方式”的角度(顶多也只是从同时改变“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角度)去阐述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意义与作用(或去定义“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内涵、实质),因而都未能抓住问题的本质与关键。只有NETP通过回顾和总结近30年来企业部门应用信息技术的经验与教训,并与教育领域应用技术的现状做对比,才最终认识到,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之所以成效不显(或者说,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未能真正产生出革命性影响),其问题是出在:教育系统没有实现用信息技术支持的重大结构性变革——只是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改进教学手段、方法这类“渐进式的修修补补”上,或者是只关注了如何运用技术去改善“教与学环境”或“教与学方式”;总之,都没有触及到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一、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观念提出的背景这正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放弃传统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即“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观念与做法,而倡导信息技术应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全新观念与做法的特定背景——希望找到一种新的、能实现教育信息化目标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以解决长期以来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一直成效不显(即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未能产生出革命性影响)的问题。了解这一特定背景以后,我们再来看看“深度融合”的观念与做法,和传统“整合”观念与做法到底有哪些不同?既然用“深度融合”观念与做法取代“整合”观念与做法的目的是想要真正触及到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而不是只用于改进教学手段、方法这类“渐进式修修补补”),可见“深度融合”观念与做法和传统“整合”观念与做法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深度融合”要求实现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整合”不要求,也不关注这种变革。二、“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确切内涵那么,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又是指什么呢?教育系统包含“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终身教育”等多个组成部分,但其最重要、最核心的是“学校教育”——广大青少年的知识技能与思想品德主要靠学校培养;既然学校教育系统是整个教育系统的主体与核心,那么,“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关键及主要内容,就应当是“学校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为了认识和理解“学校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的确切内涵,我们先来看看下面的简单逻辑推理:由于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也是远程教育以外,各级各类教育的主阵地),所以“课堂教学”应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内容;既然“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内容,那么“课堂教学结构”自然就应当是“学校教育系统的主要结构”;既然“课堂教学结构”是“学校教育系统的主要结构”,那么,实现了“课堂教学结构的变革”自然就等同于实现了学校教育系统最主要的“结构性变革”——这应是合乎逻辑的结论。上述简单逻辑推理表明,“学校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主要内涵就是要实现课堂教学结构的根本变革。二、“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确切内涵那么,“课堂教学结构的变革”又是指什么呢?在我们中国学者提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层次整合理论”中,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也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给出的定义为(这一定义早在十年前就已正式给出):《所谓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就是通过将信息技术有效地融合于各学科的教学过程来营造一种信息化教学环境,实现一种既能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突出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新型教与学方式,从而把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较充分地发挥出来,使传统的课堂教学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由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转变为“主导—主体相结合”的教学结构。》这一定义包含三个基本属性: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实现新型教与学方式;变革传统的课堂教学结构。只有紧紧抓住这三个基本属性才有可能正确理解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内涵,才能真正把握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层次整合的实质。二、“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确切内涵这一定义所包含的三个基本属性: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实现新型教与学方式;变革传统的课堂教学结构.并非平行、并列的:◆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基本内容(所谓信息化教学环境是指能够支持真实的情境创设、启发思考、信息获取、资源共享、多重交互、自主探究、协作学习等多方面要求的教与学方式的教学环境——即能支持下述新型教与学方式的教学环境);◆实现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新型教与学方式则是一节“整合”课的具体目标(有了新型的教与学方式,再加上正确教育思想观念的指导和相关教学资源的支持,才有可能实现下述“整合”的最终目标)◆“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最终目标是要变革传统的课堂教学结构:将教师主宰课堂的“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结构,改变为既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突出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主导—主体相结合”教学结构——而课堂教学结构的变革正是“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最核心的内涵。二、“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确切内涵由此可见,深层次整合”(即深度融合)的实质与落脚点是要变革传统课堂教学结构——将教师主宰课堂的“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结构,改变为既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突出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主导—主体相结合”教学结构(如上所述,课堂教学结构的变革正是“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最核心的内涵)。住“改变传统教学结构和建构新型教学结构”这个中心,是不会有成效的,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是一条铁的定律,这也是中国人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发现的一条重要规律。国内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教育信息化若不紧紧抓不管是个人、是社会、是国家,谁要是忽视了或违背了这一规律,都要付出代价,而且是非常沉重、高昂的代价。三、实施“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基本思路——根本变革课堂教学结构既然“课堂教学结构的变革”就是“学校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核心内涵。那么实施“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基本思路就是要根本变革课堂教学结构。对于中国的国情来说,这种结构性变革的具体内涵就是——要将教师主宰课堂的“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结构,改变为既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突出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主导—主体相结合”教学结构。对于美国的国情来说,这种结构性变革的具体内涵略有不同——要将片面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而忽视教师主导作用的传统教学结构,改变为既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突出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主导—主体相结合”教学结构。这才是问题的本质与关键所在。——这正是美国“2010国家教育技术计划”(NETP)最为关注且强烈希望实施的“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却又尚未找到如何去实施这种“结构性变革”的答案所在。四、实施“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应对举措——实现深度融合的具体途径在对“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确切内涵有了正确的认识与理解,并且理清实施“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基本思路以后,就能顺理成章地找到实施“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应对举措(也就是使信息技术能够对教育发展真正产生出革命性影响的应对举措)。这个应对举措就是要“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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