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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二年一月分包商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人资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人资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人资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人资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和规范分包商管理,科学、合理的引进、使用、管理分包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以及《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XXXXX实际情况制定。3、XXXXX秉承“大员工”理念,遵循“四个一样”的原则进行与本单位“无差别化”管理分包商。即对分包商的要求与对内部组织的要求一样,对分包商的管理与对内部组织的管理一样,对分包商员工的要求与对自己员工的要求一样,对分包商员工的管理与对自己员工的管理一样。4、XXXXX成立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分公司经理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为小组成员。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分包商的管理、考评等工作。5、在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经营计划科负责分包商的日常综合管理,组织其他各部门、项目部按管理职能分工,对分包商进行管理与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定期(年终)发布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6、经营计划科专人负责分包商日常管理。7、分公司各相关部门、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做好分包管理的各项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第二章管理职责1、经营计划科负责分包商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分包商资质的初审、上报;负责上级审批后的合格分包商名册发布在分公司内部的发布;负责分公司月度施工分包信息的汇总上报;负责分包商月季、年度考评资料的汇总和考评结果的上报、发布;负责对项目部分包商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2、安全科负责分包安全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分公司分包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对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3、经营计划科负责分包合同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对分包合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4、工程管理科、办公室、人资科(劳资)、项目部按其部门职能,会同经营计划科负责分包商的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合同管理、分包结算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和年度考评工作。第三章分包商准入1、XXXXX按照“公开引进、严格评审、择优录用、动态调整”的原则引进、选用合格的分包商。2、分包商资质审查:2.1对新引进的分包商,分公司经营计划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资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分包商名单和资质材料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审。2.2分公司经营计划科组织分公司相关部门每年对合格分包商进行资质初审,每年3月1日报公司复审。3、分包商资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3.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3.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3.5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3.6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3.7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4、分包商资格的归档:经营计划科根据省公司、公司批准的合格分包商填写《合格分包商名单》,建立合格分包商档案,并将合格分包商资质及进司许可证等资料一式二份归档管理。经营计划科同时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及时更新。5、分公司(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须在省公司、公司及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中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商进行施工分包。6、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分公司相关部门配合项目部完成以下材料的报审工作。6.1向监理单位提出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6.2严禁将未列入省公司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分包商;6.3将拟选用分包商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7、选用的合格分包商须按10000元标准缴纳安全保证金。8、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合格分包商须提供以下资料:8.1分包商须向项目部提供资质及进司许可证等相关资料。8.2分包商须向项目部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或等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施工人员体检证明。8.3分包商须向项目部提供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8.4分包商须向项目部提供所有施工人员花名册名单、照片、身份证号码,并明确所有施工人员的岗位(格式详见附件1)。9、分包商在注册合格期内,应保证其证照合格有效,按时进行年审。如证照不合格或超出有效期后,分包商未及时办理年审,分公司依据证照的重要程度,分别采取以下措施:延缓支付进度款、暂停支付进度款、降低评级、暂停合作、终止合作并注销分包资格。第四章分包商分类1、严禁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行专业分包。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2、合格分包商实行分等级、差异化管理。3、分包商的劳务分包班组长(以下简称班组长)须经分公司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分公司工程施工。4、分公司按基础、立塔、架线、跨越架对合格分包商的班组进行分类。5、分公司对各分包商班组按安全、质量、工期保障能力分为A、B、C、D四个等级。6、A级:从事相关专业施工5年以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优秀,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拖延工期现象。7、B级:从事相关专业施工3年以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良好,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拖延工期现象。8、C级: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合格。9、D级:无合作历史记录,经分公司培训合格,首次使用。10、根据分包商合作年限、施工能力、信誉、安全保证度、质量保证度、工期保证度、合作关系良好度进行评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11、Ⅰ级:合作年限3年及以上,拥有A级班组数量5个以上,与分公司合作关系密切,施工管理规范,资源充足,施工能力强,信誉优良,具备攻坚能力;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体系较完善,施工班组长人员稳定的分包商。12、Ⅱ级:合作年限2年及以上,拥有A级班组数量3个以上,施工能力、信誉良好,工程施工管理能力较强,与分公司合作关系良好,现场施工与工程项目部能较好协调,具有较强的工程承揽能力的分包商。13、Ⅲ级:试用期满,通过工程试用考核评价或年度考核施工能力、信誉较好,有一定的工程施工管理能力,能配合分公司和项目部各项工作,具有工程承揽能力。14、Ⅳ级:度考评不合格,终止合作的分包商。15、根据分包商评级结果,在工程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分公司优先选择高等级分包商。16、为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在分公司投标竞标过程中,高等级分包商报价可降低一定范围(Ⅰ级分包商1%,Ⅱ级分包商0.5%,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参与评标。同等条件下,高等级分包商具备优先中标资格。第五章分包管理1、工程招标前,分公司向省公司、公司在册的合格分包商发布招标信息,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前分包商必须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经营计划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预审,经预审合格的分包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2、项目实施过程中,分包商应建立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应派驻现场负责人、班组长、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工程施工中的主要人员应与资格预审时的报审名单一致。3、项目实施过程中,分包商须建立施工人员的考勤表,每月5日前报所在工程项目部备案(格式详见附件3)。4、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进行施工。对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项目部应及时办理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手续。5、项目部应督促分包商对新进人员进行项目部、班组二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全体分包人员分工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交底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现场分包商人员应与名册一致,项目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不相符或增加的人员应重新按规定报审,对于主要人员由分包商提供相应资质资料报项目部审批,审批合格报监理审批,对于一般人员由分包商提出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审批。7、分包商对工资发放记录及发放台帐,同时留存一份报项目部备案,留存时间至少为一年(格式详见附件4)。8、项目部应督促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起重机械、设备,督促分包商为分包人员配备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起重、电气、安全三类工器具进行登记、编号、检测、试验和标识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做到物帐对应。9、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并向项目部提交自检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检验合格证明,项目部应按规定进行入场检查,检查合格并取得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准许分包商进场施工。10、项目部应建立工程项目分包机械管理台帐,督促分包商对自带机械按照规定要求维护保养、检查,确保施工机械整洁、完好、满足施工要求。11、禁止劳务分包人员在没有项目部组织、指挥及带领的情况下独立承担拆除工程、土石方爆破、设备材料吊装、高处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大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大型模板工程与脚手架(跨越架)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吊装、铁塔组立作业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单位明确的其他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12、有劳务分包人员参与的施工作业,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由分公司按规定指派,由劳务分包商人员担任时必须经分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核认可,其中上款明确的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分公司按规定指派。13、劳务分包人员在参与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劳务作业时,项目部应指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现场施工班组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职务,对现场作业组织、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分包人员实际操作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和有效监督。14、各项目部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完善的现场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分包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按预定的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报告。15、项目部每月汇总分析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信息,并于每月20日前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和工程技术部。16、分包商及分包商试用级班组第一次作业合作时,分公司经营计划部组织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质量部门进行“现场作业试用考核”,报分包商管理委员会审批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17、分包商现场负责人、班组长,离开工地现场前应向项目经理履行请假手续。18、分包商现场负责人、班组长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须向书面项目部提出申请,然后由项目部报监理审批。19、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分公司应根据公司授权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完成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签订工作。第六章分包商班组考评1、分包商班组每月进行考评一次,采取累计计分制,年度积分=平均月度积分,月度积分=当月(安全、质量、信用扣分+工期保障得分+劳动竞赛或其它特殊表彰加分)。2、安全、质量、信用扣分:3、安全事故记录(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30分;若发生人身死亡或影响恶劣的事故,年度积分为零);4、质量事故记录(一般质量事故每次扣30分;若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年度积分为零);5、因分包商原因产生的失信记录(每次扣30分,若失信性质十分恶劣,年度积分为零)。6、工期保障加分: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安全、保质、保量的按照指令性工期要求完成的,可予以加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8、劳动竞赛和特殊贡献加分:9、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以班组为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并对优胜者进行奖励和表彰。对于受奖励和表彰的分包商在年度考评时给予加分,获一等奖加15分、获二等奖加10分、获三等奖加5分。10、在工程中,分包商班组或分包商作出特殊贡献并获得上级部门以正式文件方式表彰的,在年度考核时对分包商加15分。11、施工班组档级可分为:优秀成绩≥90分,优良成绩≥75分,合格成绩≥60分,不合格成绩≤60分。12、施工班组工程业绩考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各工程项目部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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