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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记录表时间:2010年2月27日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主题:OE100标准主持人:李延安参加人员:全体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培训内容:一.OE100标准1背景关于对有机产品的称谓,存在两个主要的分类:产品称谓和纤维称谓。一个产品的称谓涉及到的有机标准是该纤维在农场里生长就开始算起的,以及在以后的伴随整个加工生产过程。存在着一系列的支持产品称谓的自发性质的标准,包括全球有机纺织标准。要获得对这些标准的一个综合了解,请参照有机交流组织对有机纺织产品贴标的引导。另一方面,对于纤维的称谓,仅仅与纤维的来源有关。到此为止,还没有任何标准来规范含有100%有机纤维的使用,尽管事实上许多公司选择采用以纤维成分来确定称谓。OE100的发展填补了这个空白,以使得公司有能够确保其“含100%有机棉”产品的称谓的有效性。2什么是OE100标准?OE100标准是一项关于采购、加工处理以及使用经鉴定的100%的有机生长的棉纤维,用于生产纱线、面料以及成品时的跟踪和相应的文件确认。OE100标准帮助有机棉产品的消费者对含有100%经鉴定的有机生长成分的产品确立信心。并且为公司提供了一个工具,他们可以用来确认其购买或销售的产品确实含有他们声明的某一比例的有机棉含量。3OE100标准的贴标如果公司为一件含有机棉的成品选择标签时,请参考OE标准:“含100%有机生长棉”仅用于含有100%有机棉的产品“含有机生长棉”用于含95%或以上有机棉,但其余部分不含棉的产品。注意OE100标准能够分别适用于同一商品的各独立部分,只要各部分含有的棉能符合标准。详细情况请参照《有机交流组织对有机纺织产品贴标的指导》和《OE标准标识的使用》。4OE100标准要求公司做什么?OE100标准要求公司:从拥有有机生产认证的农场购买有机棉其生产的产品中有机棉的含量至少是95%(允许留有5%的装饰)通过一定的方式来处理棉花,使其在纺为纱线之前还保持着原有的特性对含有有机棉的纱线、面料和成品进行处理和贴标,以确保在每个生产环节对已鉴定的有机棉的采购和使用都是能够被验证的通过作记录来确认所有要求的步骤都已经进行了有一个独立存于生产该产品之外的被认可的第三方验证机构来根据OE100标准检验注意,OE100标准是一个自发性质的非公开性标准。鼓励公司采用它来做为确保他们从其供应商手中收到的产品是否合格,并且能够证明他们产品的特性。5有机转化OE标准同样能够用来认证有机转化棉制品。“含有机生长棉”的认证步骤同样适用于“有机转化”纤维。最终产品将被贴示为“含x%有机转化棉”,并标示OE标准。二、OE100标准的基本要求1.对寻求认证的生产操作的总要求1.1范围OE100标准的检验要求将适用于纺织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生产步骤(例如.轧棉、纺纱、纺织/针织)。OE100标准适用于凡涉及到生产含有100%有机生长棉的产品的公司。(含有5%以上的非有机成分的饰边的产品除外)。注意该标准不适用于在任何工序投入的原料。1.2检测的准备当申请公司准备首次检验时,必须准备一系列的文件资料,包括以下:1.生产单位的完整描述,包括:单位的名称设备的名称以及地址执行的操作生产的产品2.该单位为确保符合该标准而采取的实际控制措施列表。上述的描述,实际控制措施列表都必须由申请检测的公司的代表签字。这些文件在证明的过程中应由检测机构验证。如果发现与此标准的要求存在差异或者不一致的地方,该检测机构将签发给申请检验的公司一份报告。该公司要相应地在该报告上签名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申请公司在纠正了所有的差异和不一致的问题并且由检测机构确认之后才可以得到确认证书。申请检测的公司必须确保其有机棉的所有供应商都能够提供有效证明。1.3提供所需设备和信息申请检测的公司必须以检测为目的向检测机构提供全套的生产单位以及所有的生产地点和账目以及相关的文件。他们必须向检测机构提供所有被视作与检测目的有关的信息。如果检测机构有所要求,申请公司应提交其自己检测的结果以及样品计划。并且,进口商和代销商必须提交进口授权书以及从第三国进口的检测证明。注意,所有的顺利通过OE100标准检测的公司将在有机交流组织的网站上自动登出。如果有的公司不愿意被公示在网站上,那么必须直接联系有机交流组织以将其名称从网站上撤下。1.4有机混纺的原料和产品的购销文件相应的记录必须被留存以备申请检测的公司以及检验机构在不同的工序中跟踪测验该有机纤维。记录必须是当前的、完整的、准确的、易于审核和理解的,并且至少每五年汇总一次。交易证明(附录C3.2)必须是在商品从一个公司转移到另一个公司时产生的。检测者需要调查和证明的信息包括:1有机生长的籽棉的供应商(农场主)2经鉴定的有机棉纤维捆的卖方(轧棉方)3含有经鉴定的有机棉纤维做为投产原料运入申请检验的公司的数量。(例如,经鉴定的有4机棉的捆数,纱线的数量或者含有有机棉成分的面料数量)4其生产的产品的特性,数量以及该产品的经销商和购买方。账目中的数据必须由适当的公证文件存档。这些应包括:1投入的或引进的商品:表明有机棉按照适用的有机规定而进行生产的交易证明。这份证明必须由经认可的,独立存在的验证方来签发。表明申请检验公司已经采购该批商品的发票。该发票和运输文件必须包括有机棉采购时的名称以及检验机构规定的检验代码等信息。2产出的或输出的商品申请检验的公司应对含有有机棉的输出产品做以下信息记录:装箱单和/或其他的运输文件的复本表明该商品是按照OE100标准生产的交易证明的复本表明输出商品已经由申请检验的公司销往其他公司的发票3总计结余的验证账目中必须表明投入(例如,经鉴定的有机棉纤维,纱线或面料)和产出(例如,纱线,面料或成品)之间的差额,包括经鉴定的有机棉纤维的公示的混纺含量。用最简单的形式,其公式是A*(+/-B)=CA=有机原材料的投入数量B=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盈余或亏损C=生产的成品的总数量最终的盈余或亏损的百分比应与预期的比例进行比较,若有出入,请调查原因。1.5含有有机棉成分的原料的包装和运输申请检验的公司应确保含有有机棉成分的原料被运输到其他单位时(包括批发商和零售商),必须采用适当的包装袋、包装箱或机动车辆,并且采用一种不会被损伤和毁坏的封口方式来封口以确保其不会跟同时运输的其他纤维或其他成分混杂。所有装载有机棉产品的运输工具必须有标签明确标明以下信息:1申请检验的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国家和城市)并表明是该产品的所有者还是销售者。2该产品的名称,包括运输产品中含有经鉴定的100%有机棉的信息。3申请检验的公司所申请的检验机构的名称4该产品检测所参照的标准的名称5批次编号或者,如果这些文件能跟随包装袋、包装箱、或者运输机动车辆且不会丢失的话,上述信息可以以随附文件的形式呈现。这些随附文件应该包括申请检验的公司和/或运输方的相关信息。1.6包含有机棉成分的产品的储存包含经鉴定的有机棉成分的产品的储存必须是在确保能够区分其彼此,并避免与其他纤维品混杂的前提下保管。1.7对于转包商的认证要求所有转包核心操作程序包括:轧花、纺纱、针织或梭织都必须经过审核和认证。其他包括印染或整理,印花或修色则不必经过OE标准认证,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操作流程需经认证方确认核实。2所处理产品的所有权非转包商所有3转包商间具有详细的买卖交易文件4所有文件和有机棉含量差额检验的复审作为合约公司认证的一部分注意如果检测方认为转包操作程序对有机状态有潜在威胁,将有可能对进行审核。2.轧棉工序的具体要求2.1种子的采购以及原棉捆的销售轧棉所采购的籽棉必须是经认证机构认可的有机棉。必须确保能够提供一份有机棉种植生长地区的土地种植证书,并能够提供表明其对该有机籽棉采购的发票和交易文件。一旦该籽棉被轧,轧棉操作方应提供其生产的每个有机棉捆的捆次证明。轧棉操作方必须附带上该捆棉花的生产田地以便于辨认该棉的来源。见附录C3.1和3.2中的实例。在实际中,许多小型农场主将收获的籽棉联合起来一起进行轧棉处理,由于籽棉是从多个农场主手中购进的,要确保轧棉时可以追寻到所有的土地的证明以及由此生产出来的棉花的相应捆次。一旦该捆次被售出,轧棉操作方必须确保可以提供该捆次的运输记录以明确该捆次的销售去向。2.2籽棉和原棉的加工处理在运输有机棉的时候,轧棉操作方必须有一个接收区域,并用明确的标志表明该区域是存放有机生长籽棉的区域。在处理有机籽棉之前,轧棉操作方必须确保有机籽棉捆经过流水作业被加工成为原棉的生产线是清洁干净的。从清洁的流水线最终生产出的棉捆也应该是清洁无污的棉捆若发现污染则不能做为有机棉来出售;它可以被当作常规棉来销售。轧棉机器在加工有机棉之前也必须用手工清理移除所有的常规纤维的痕迹。有机生长的棉捆必须避免与常规生长的棉捆混杂。为了确保售作有机棉种的种籽有所区分,必须把从有机生长棉中摘取的种子是放入一个隔离区域或存储区,或者在轧棉前确保轧棉机器事先被清理干净,保证其清洁无污。这些区域必须被清楚地标示为存放有机棉籽的区域或存储区。2.3贴标每一捆有机生长的棉捆上必须用标签标上有机棉或生物棉。每捆的标签必须有该捆编号,以及该捆内棉花生长的田地(或多块田地)的证明。2.4要求的证明轧棉操作方必须能够证明达到了OE标准或者一个被普遍认可的国际或国家级的有机标准。见附录C3.7的在一系列可接受的有机标准中被接收的有机标准。3.仓储操作中的要求3.1棉花的采购和销售如果有机棉捆被发往一个仓库来储存,接收该棉捆并且随后销售该棉捆的仓库必须保留有关该交易的相关文件包括相应的收据、发票或运输记录。3.2棉花的处理和使用如果该有机棉在轧棉程序中按照B2.3的”轧棉操作要求”中的”贴标”描述贴了标签并且按照B1.6“含有有机棉成分的原料的包装和运输的要求”进行了操作,在处理操作方面就无须有更多的要求。注意,检测者有权对任何残渣进行测验,或者对任何存在疑点的地方进行测验。3.3原棉捆的贴标仓库必须确保在棉捆上的标签符合用做轧棉的要求。3.4要求的证明每个加工工序所涉及到的所有仓库都必须被一一列出,并且被检验以确保避免与其他纤维混杂或混淆,这是整个证明程序中的一部分。所有其他的仓库(例如,在运输途中的)都必须被列出并且可能被检验。4.纺纱工序的要求4.1棉和纱的采购和销售必须留存相关记录来确保申请验证的公司以及验证机构能够在几个不同的操作步骤之间跟踪有机纤维的去向。参照B1.5部分中“有机混纺的原料和产品的购销文件”。并且,轧棉人员应采用记录的方法来标明每个放捆车间的混纺品的数量以及捆次的相关信息。4.2纤维和纱线的存储、处理和加工a.存储在运输后,纺纱操作时必须设立一个单独的接收区域,用明确的标签来标示出这个存放有机生长的棉纤维捆的区域。所用设备必须符合B1.7“存储含有有机棉成分的产品的相关标准的规定”。b.处理和加工轧棉人员在准备生产含有经鉴定的有机棉的时候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在放捆之前,经鉴定的有机棉须应与常规棉纤维分开运输、存储和存放,以避免混杂。用作清理机器的有机棉在经过全部的纺纱工序之后必须作为普通棉纱来销售。检验方应确定充分清理机器所需要的有机棉的数量。在这个步骤之后产出的纱线才可以被视作有机棉产品。放捆之后纤维所经过的包括开封、梳理、纺纱和绕圈等的操作工序,都得确保是可以通过文件记录每个机器或箱盒的编号来跟踪。纺织生产者必须有一个有效的系统来区分混纺纱线并避免混淆或混杂。包装之后,每个箱都应该用清楚的标签标明该纱线成分里含有100%的经鉴定的有机棉。6.100%有机棉纱产品的运输文件应标明其所采用的有机棉的捆次信息检测机构应检验上述轧棉操作中的相关区域以确保在轧棉过程中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保证有机棉原料在加工产品中的区分和运用。4.3混有机棉纱线的贴标含有100%有机棉成分的纱线的标签上应标明所使用的有机棉的捆次信息。4.4含有有机棉成分的原料的包装和运输纺纱人员必须确保所有的发送出的商品必须按照B1.6包含有机棉成分的原料的包装和运输中阐明的要求对其进行包装和运输。5纱线和面料的存储、处理和加工a.存储含有经鉴定的有机棉成分的纱线和面料的存储
本文标题:员工有机棉培训记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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