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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测试题(四月份底局组织测试)说明:共100题143空,每题1分,满分100分。多个空的,全对得1分,错一个空扣0.5分,错2个空以上不得分。1、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强化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2、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职责。3、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4、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把党的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5、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6、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7、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8、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9、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人。10、规模较大、跨区域的,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11、正式党员不足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个。12、为期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13、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14、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5、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备案。16、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17、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18、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19、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20、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21、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的党组织指定。22、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23、党支部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4、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25、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26、党支部要,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27、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28、党支部要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29、党支部要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30、党支部要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党内有关事务。31、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32、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33、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34、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3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36、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承担社会责任。37、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38、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39、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40、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41、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召开1次。42、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43、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讨论。44、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为通过。4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46、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47、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安排的任务。48、党小组会一般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49、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召集并主持。50、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51、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52、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53、“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54、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至少讲1次党课。55、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56、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57、党支部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58、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59、党支部一般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分析。60、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61、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一并进行。62、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63、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64、有正式党员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至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65、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66、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67、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年。68、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69、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70、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71、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72、党支部书记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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