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东城区就业应急准备金及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东城区就业应急准备金及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东城区人民政府2009年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措施》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应急准备金,是指根据《东城区人民政府2009年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措施》要求,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可能带来的群体性失业风险设立的专项资金,在失业人员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用于开发就业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是指根据《东城区人民政府2009年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措施》婆求,对困难家庭中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有社会实践愿望的,安排其到社区进行社会实践所设立的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第四条就业应急准备金和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设立,并纳入2009年财政预算,设立期为一年。第五条就业应急准备金和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社工委(社会办)、区水事局、区民政局、医残联及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靼职责,本着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分工合作、强化监督的原则备负其责。第二章就业应急准备佥的启动标准第六条我区就业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启动就韭应急准备金。(一)东城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突破l.6%(含)以上;(二)连续三个月东城区新增登记失业人员增长数量超过预测平均数10%以上;(三)在六个月内东城区新增登记失业人员月平均增长数量超避预测月平均数l0%以上。第三章就业应急准备金和大学生杜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的用途及标准第七条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在现有或新建经营场所内购薯公益性创业摊位半年使用权,免费组织本区有创业意向的失业人员进行自主经营。第八条给予用人单位安置补贴。东城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发和置换本部门内部岗位安置本区“4050”失业人员、低保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残疾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的;区园林、环卫、综治、公安(保安公司)、城管等部门开发、置换的城市协管类岗位安置本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全区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就业岗位安置本区就业困难人员的;以上各用人单位安置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并办理招工提档手续,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应急准备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工资性岗位补贴,并在安置期间按照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第九条提升失业人员职业技能。由区职业技能开发中心统一组织本区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达到90%(含)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学校补贴;对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80%(含)以上的,按每人1300元标准给予培训学校补贴。第十条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本区低保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4050”失业人员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到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名参加社区公益服务,每月在社区公益性服务40小时以上的,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公益服务补贴。第十一条组织困难家庭中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应届大学生到社区实习工作。本区低保家庭、残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中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有社会实践愿望的,到其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报名,由街道社区办按比例安排到本街道所属社区进行社会实践,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期限半年。实习期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社区实习补贴。第十二条按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8]195号)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和市相关部门已制发的配套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2009年继续执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本办法中规定的困难人员,符合享受北京市促进失业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享受市级就业扶持政策。遇国家、北京市就业再就业政策调;按国家、北京市新政策执行。第四章就业应急准备金和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及拨付方式第十三条对开发的公益性创业摊位,由失业人员所在街道办事处先行垫付摊位租金,待安置期结束后,将所发生费用一次性上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请区致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据实拨付。第十四条各类用人单位开发、置换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受,享受工资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在用人单位招用头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用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满半年后,向区劳动和芦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请区政府批瞻后,由区财政局将经费拨付用人单位。第十五条区职业技能开发中心负责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情况进行初审和汇总后,上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硅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补助经费拨付培训学校。第十六条大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实习、进行公益服务,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填报考勤,上报街道社保所,街道社保所审核无误后先行垫付相关费用,街道社保所在每批大学生实习结粜后,将实习人员补贴审批表上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劳动釉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撮请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拨付经费。第五章资金的监督管理第六章第十七条就业应急准备金和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捡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第十八条区财政局负责对就业应急准备金和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绩效考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第十九条区审计局负责对就业应急准备金和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第二十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遗一步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管好角”好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第二十一条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就业应急准每金和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区财政局将收回专项补助资金,同时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七章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009年一年。
本文标题:东城区就业应急准备金及大学生社区实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6814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