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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粮食局机关办公制度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办公秩序1、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不聊天,不在室内、楼道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2、请示汇报工作按局有关工作程序办理,不能越级越位。3、接受任务态度端正,不讲条件;完成任务认真,保证质量。4、对文件、材料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清楚,查找迅速。5、保持环境卫生,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乱贴乱挂。不在禁烟的地方吸烟,不乱扔烟头、杂物。6、下班时要收好文件,锁好柜子,关好门、窗。(二)称呼、举止、仪表1、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使用尊称,提倡互称同志或直呼其名。2、工作人员进入局领导办公室前应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3、着装整洁、美观、大方。在办公室内不得穿拖鞋,男同志不得赤背或只穿吊带背心,不留胡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4、举止端庄,姿态良好,工作时间要精神振作,不东倒西歪,躺卧桌椅。(三)接待宾客1、对外来人员热情主动,听取来访者陈述要精力集中,解答问题要耐心细致,对问题不拖延、不推诿扯皮,力争尽快解决。2、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3、外来人员询问要去的处室路线时,要详细指引或引导。4、宾客需在我单位就餐时,按照市局接待程序执行。5、接待外宾要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申报规定,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四)基层办公1、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基层办理公务时,要请示相关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局领导外出应通知办公室。2、外出人员要对基层工作认真负责,不摆架子,自觉树立单位形象。对所到单位了解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做好记录,能解决的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事项,回局后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汇报,尽快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3、答复问题要符合政策,不随意答复问题和无原则发表意见。工作期间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五)参加会议1、参加局内各种会议要提前5分钟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要主动领取任务和及时补课。2、开会时不随便讲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会议内容要做好记录。3、外出参加会议须经领导批准或按领导批示执行,会前要做好准备,会后要及时汇报,会议材料要及时交局办公室登记。(六)请示汇报1、正常性工作,原则上以书面形式请示,通过公文运转,逐级报批。2、临时性工作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由科室长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请示,由分管领导批示;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事项,由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分别向上一级领导请示。3、紧急突发性事件,由第一接知工作人员直接向局长报告,并及时通知分管领导、有关科室。4、请示报告事项要简洁明了,有问题,有拟处理意见。按照领导批示,由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员认真予以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二、上下班考勤制度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外出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2、上下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3、科室长每日如实填写《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表》,每周五下午汇总报分管科室。4、分管科室每周对各科室出勤情况抽查一次,每月对考勤情况通报一次。5、机关工作人员每周迟到、早退、脱岗2次以内,在本科室检讨;4次以内由局分管领导批评教育;5次以上在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检讨。对于连续违反考勤规定的人员,视具体情节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三、24小时值班制度1、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分组值班,负责机关安全工作,掌握所属单位的情况,处理突发性事件,承担机关工作的上传下达任务。2、按照值班表安排,机关值班必须做到“三到位、一畅通”:带班领导到位,值班人员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值班电话畅通。分管科室负责值班表的排定,并及时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3、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值班情况做好记录,载名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和值班情况。严格交接班程序,落实“零距离”交接方式。4、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在岗,不得出现离岗、脱岗现象,禁止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对因值班人员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请销假制度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包括公、私、事、病休假),1天(含1天)以内,由科长批准;2天(含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不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2、科长、副科长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不含1天)以上,由局长批准。3、班子副职请假,需经局长批准。4、请假1天(不含1天)以上,须填写《请假报告单》,注明联系方式,交人事教育科备案。上班后及时销假。5、休假须填写《休假报告单》,由科室长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批准,交分管科室备案,上班后及时销假。市外休假须告知地点、联系方式。6、分管科室负责统计、汇总机关工作人员的请休假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兑现考勤奖。凡年内旷工3天以上,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累计超过60天,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东营市粮食局会议制度东营市粮食局实行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工作例会制度。一、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并主持。党委全体委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列席会议人员。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和指示,讨论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二)研究确定需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重大事项。(三)研究和部署本局涉及整体工作的宏观政策措施和全年工作计划等。(四)讨论全局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五)研究决定局管干部的人事任免事项。(六)研究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提交党委研究确定的事项。(七)研究其他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委会议实行党内民主集中制。研究讨论的问题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会议并通过才能实施。二、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并主持。局长、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由各科室先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局长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和指示。(二)听取直属单位及科室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局阶段性的主要工作任务。(四)研究处理本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五)讨论决定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重要事项。(六)交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关系,研究安排下步工作任务。(七)研究解决各县区粮食局、局直单位报市局的重要请示。(八)研究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三、局工作例会工作例会每周一上午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副局长、党委成员及各科室长参加。各科室要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的工作重点、打算,于每周五下午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呈报会议主持人。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交流通报工作情况,部署近期内的主要工作任务。四、会议要求(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安排时间。与会人员要按时出席,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将对议题的意见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二)议题提出者会前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对需要会议确定的事项,要提出具体的方案或意见,原则上应形成书面材料。必要时应将材料提前分发与会人员。(三)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工作例会,由办公室负责会务的安排,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负责对确定事项的督导检查。(四)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要积极认真办理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五)局长可临时召开由副局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的碰头会,及时研究和通报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分管领导也可适时召开分管范围内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及时研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六)遵守会议纪律。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未经批准公开前,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传达和扩散。东营市粮食局保密制度为做好我局保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保密组织、职责1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保密委员会和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局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2、局长对全局保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对全局的保密工作负有具体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和文档管理员为保密工作直接责任人。3、局长、分管保密、业务工作的领导和保密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履行《市级机关各部门保密工作职责》(东密发[2002]4号)所规定的职责,为做好全局保密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涉密文件、资料管理1、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央、省市委有关保密的各项规定,并建立健全各项文书保密制度。2、制发公文时,统一使用《东营市粮食局公文制发单》,认真填写“密级”、“保密期限”、“定密依据”。发出、收进和内部运转的涉密文件、资料等,必须登记、编号,交接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涉密文件与一般文件分开管理,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绝密级文件要单独管理。3、指定由领导同志亲自拆封阅办的绝密文件和电报,其他人员不得拆阅。4、涉密文件不准擅自翻印、复制,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涉密文件,要严格按照批准权限办理。5、严格按规定范围阅读文件,任何人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也不允许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不得随意摘记和抄录涉密文件内容。6、呈送领导批示的涉密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阅示后,应退还文档管理人员,领导之间不准横向传阅文件,不得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和个人。7、收进和发出的涉密文件应定期清理和清退。未清退的涉密文件,要妥善保管,除需留存归档备查的以外,应在一年后按有关规定自行清理、登记、销毁。三、会议保密1、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除指明允许公开的以外,知晓范围严格限定在参会人员。任何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得将会议内容透漏他人。2、会议记录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议记录,非经领导批准,不得让他人借阅、摘抄、复印。3、研究重大涉密事项,与会人员不允许带手机、录音机,不能擅自离开会场。根据保密工作要求,必要时可增设会议保密机。4、如出现会议内容泄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四、涉密人员手机使用保密1、严禁在使用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2、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和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的手机应取出电池或采取屏蔽措施。3、单位领导和保密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送的手机。五、计算机网络、存储介质保密1、局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为单位网络保密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文档管理员为单位网络管理员,负责全局的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并在网络业务及网络安全保密方面接受市综合信息中心和市保密局的管理和指导。2、建立计算机、存储介质台账,对局机关所有微机进行编号、标密;涉密存储介质编号、标密,由文档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使用防磁柜存档。3、办公室指定一台微机接入全市政务办公网络,专机专用,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网络管理员要妥善保管网络口令,定期更新,不得将口令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他人。4、单位、科室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等,应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和传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5、严格遵守《东营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东发[2001]3号),任何人不得在运行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立即向局保密领导小组汇报,由保密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东营市粮食局公文运转管理制度为保证公文的收、发、传、办及时到位,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制定东营市粮食局公文运转管理制度。一、文档管理人员要及时领取文件(每周一、三、五到文件交换站)和从政务办公网上接收文件(每日上班后半小时之内和下班前半小时之内)。文件收到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分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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