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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学校规章制度目录(一)1、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22、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43、中国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执行办法……………………………………………………………74、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办法……………………………95、中国海洋大学关于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的规定实施细则…………………116、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规定实施细则…………………………………137、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178、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209、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成绩考核管理办法……………………………………………22(二)学位10、中国海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611、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相关论文成果及外语考试要求的规定……………………………321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33(三)1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351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办法……………………………………………………3915、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4016、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4217、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论文奖”及“优秀研究生论文指导奖”评奖办法……………4418、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的条例…………………………………………………………4619、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结婚问题的规定…………………………………………………………50120、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校徽、研究生证管理办法………………………………………………512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教学助教工作的规定及实施细则…………………………………522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管理人员的规定及实施细则………………………………………542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研人员的规定及实施细则………………………………………5524、中国海洋大学自行审定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5725、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6026、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规定…………………………………………6127、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6328、中国海洋大学校外博士生指导教师条例………………………………………………………6529、中国海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6630、分管研究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673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683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中心工作职责………………………………………………………7233、中国海洋大学院(系)有关研究生工作的职责…………………………………………………7334、中国海洋大学院(系)研究生秘书的工作职责…………………………………………………7435、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规定…………………………………………………………7536、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业务出差的规定……………………………………………………7637、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费开支费用的规定…………………………………772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2003年6月修订)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技术上做出创造二、招生类别12、自筹经费生:由学生个人或招生导师支付培养费用,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双向选择就业。3三、报考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获得硕士学位)或符合同等学力有关要求的考生(具体要求见每年的招生简章)3、有两位与本门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4四、入学考试或考核方式12、硕博连读:在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博连读生中选拔。(见《中国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执行办法》)五、报名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凭单位介绍信(属定向委培的应届硕士生,还须由原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同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委培),并缴纳报名费;外地考生可函报(须寄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报名费)并准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三张,即可获取报考博士研究生有关材料(也可在网上获取报名材料)234⑤对已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可先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3论文摘要、评议书及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的复印件;六、资格审查七、考试日期及地点12八、初试九、复试与体检初试合格考生参加复试、体检,复试为综合口试(含专业英语),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学专业理论十、录取123十一、入学12十二、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文件为准。4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2003年6月修订)一、培养目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二、报考条件(一)(1)(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需出具自考、夜大或函授等方式所学与报考硕士专业相(3)年龄一般不超过40(4)(5)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二)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两篇以上相关的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人(三)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推荐标准和办法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推荐免试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四)在学研究生、在学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无正当理由退学以及被取消学籍或被取消毕业分配5三、报名日期四、报名地点青岛地区的考生,到我校研招办报名,其他地区的考生在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名点报名。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在职人员直接到我校研招办报名,报名工作截止日期与统考报名截止五、报名手续1、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报名点交验报考的有关证明材料,交纳报名费,领取并填写(1)(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3)2、考生自己填好报考登记表后,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再由报名点(统考考生)或所在单位(单考考生)3六、考试12、初试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参加单独考试与国家组织初试3、初试科目:目前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二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4、全国统考初试中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学科、专业的56、初试地点:青岛地区考生在我校考试,外地考生到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7、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可在网上获取信息)8、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待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七、体格检查6八、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参加统考的考生可按报考志愿被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硕士九、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发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的通知”(教财[1994]50号)定向委培研究生的待遇,按7中国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执行办法(2003年6月修订)为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早出人才,出优秀人才,出高水平的成果,我校施行由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硕—一、专业及导师招收培养硕—(1)(2)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1、对象:免试推荐为硕士生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及参加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优2、条件:(1)品德优秀;(2)身体健康;(3)3、程序:需由符合资格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拟接收导师同意经院系(所)考核小组考核,研究4、数量:为保证质量,硕—博连读研究生数量约占当年硕士生招生数的20%三、学习年限四、培养要求第五学期初,由院、系(所)考核小组进行学科综合考试。凡业务知识和科研能力考试考核合格者,再根据其课程学习、政治思想、品德、纪律、学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符合条件的,则进作为博士生继续培养的,综合考试合格后,转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阶段;作为硕士生培养五、课程设置1硕博连读生总学分理科不低于45学分,文科不低于50(1)8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2学分(理科必修)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学分(文科必修)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2学分硕士研究生外语4学分博士研究生外语3学分(2)学位基础课12~15(3)学位专业课8~12(4)前沿讲座2(5)教学实践(只限应届统招生)12、专业选修课10~14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及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除了设硕博连读生需要有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环节,并可计1六、待遇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享受硕士生待遇。分流后为博士生的,享受博士生待遇;转为硕士生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根据本试行办法制订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每个学生都应制订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并经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核,予以施行。9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办法(2002年10月修订)为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本科教学,鼓励学生为国家建设而发奋学习,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行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一、推荐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2、学习勤奋,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动手能力,学习中表现了较3、前三年业务课(以教学计划为准)成绩总平均在班内属前15%(基地班为前50%,转专业同学在原专业的学习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一般情况下,公共必修课,专业主干课成绩在90分以上的课程占50%以上(含50%),单科成绩不低于7045、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获取专利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奖励(除第6条外)6、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三年业务课学习成绩总平均在班内属前50%者可直接获得推荐免试研究(1)(2)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学术作品制作竞赛获得以下奖励者:①特等奖前三名;②一等奖前二名;③(3)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获得以下奖励者:①特等奖前二名;7、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志愿原则上应报考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般应与本科所学专二、推荐比例:推荐免试人数一般占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基地班视情况倾斜,具体名额依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推荐免试指标进行分配)10三、推荐方法与步骤:推荐工作主要由各院(系)1、各有关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系负责人、班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推荐小组,根据推荐条件提出推荐名单,经初审后在本院(系)2、各院(系)有关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整理材料,填写推荐表(附学历成绩总表),报送研究生教育中心,由研究生教育中心分别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审核成绩及获奖3、研究生教育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和
本文标题: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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