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表A.0.3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设施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设置规定每处一般规模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教育(1)托儿所保教于3周岁儿童(1)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2)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每班按30座计(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层数不宜高于3层(4)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但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均应独立设置(5)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其用地应分别按每座不小于7m2或9m2计(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主要房间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7)活动场地应不小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4班:≥12006班:≥14008班:≥1600(2)幼儿园保教学龄前儿童―4班:≥15006班:≥20008班:≥2400(3)小学6~12周岁儿童入学(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2)学生不应穿越城市道路(3)服务半径不应大于500m(4)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2班:≥600018班:≥700024班:≥8000(4)中学12~18周岁青少年入学(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2)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或居住地区内,应有一所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m(4)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8班:≥1100024班:≥1200030班:≥14000医疗卫生(5)卫生站防疫、保健、就近打针可附设于居(里)委会建筑内30―(6)门诊所儿科、内科、妇幼与老年保健(1)设于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的地段(2)独立设置(3)独立地段小区,酌情设门诊所,一般小区不设2000~30003000~5000(7)医院设综合性科室门诊和住院部(200~300床)(1)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2)一般10万人左右应设一所医院、一所门诊,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门诊(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2000~1800015000~25000文化(8)文化活动站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1)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2)独立性组团应设置本站,但一般组团可不设150~300―(9)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等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4000~60008000~12000(10)居民运动场健身场地宜设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及简单的运动设施—10000~15000商业服务(11)粮油站粮油及粮油制品(1)服务半径:居住区不宜大于500m;居住小区不宜大于300m;基层网点(综合副食店、菜店、早点铺等)及自行车存车处,不宜大于150m(2)地处山坡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点,除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上坡空手,下坡负重的原则200~300—(12)煤(气)站煤或罐煤150~200450~600(13)菜店大宗蔬菜、肉、蛋等150~500(14)菜市场副食店鱼、肉、禽、蛋、水产、调味品与熟食品等1500~2500—(15)食品店糖、烟、酒、糕点、干鲜果及熟食品等300~500—(16)综合副食品含小百货、小日杂等300~600—(17)早点小吃店早点、主食与小吃120~150—(18)小饭铺(含早点、小吃)早点、主食与快餐150~300—(19)饭馆快餐、炒菜与正餐500~600—(20)冷饮乳制品店冷、热饮及乳品200~350—(21)小百货店日用百货、小五金400~600—(22)综合百货商场日用百货、鞋帽、服装、布匹、五金及家用电器等2000~3000—(23)照相馆照像、冲印300~500—(24)服装加工部服装剪裁加工200~300—(25)服装店男女及儿童服装100~300—(26)日杂商品土产、日杂200~300—(27)中西药店200~500—(28)理发店理发、烫发根据服务规模设置对应等级100~300—(29)浴室含理发部与小吃部1000~1300—(30)洗染门市部含洗染、织补100~150—(31)书店一般图书及科技书刊300~1000—(32)弹棉花门市部弹棉胎150~200—(33)自行车修理部修理自行车100~150—(34)综合修理部除自行车外的其他物品修理300~500—(35)旅店住宿宜与浴室合设1000~12001000(36)物资回收站废旧物品回收应设于对居民干扰小和便于转运的地段60~80100~200(37)综合服务站公用电话、取牛奶等宜与居(里)委合设70~100—(38)综合基层店烟、纸、调料等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50~60—(39)集贸市场以销售农副产品和小商品为主(1)宜邻近菜市场(店)和副食店设置(2)设置方式应根据气候特点与当地传统的集市要求而定居住区:1000~120小区:500~10001500~2000800~1500(40)银行存取业务800~1000400~500(41)储蓄所储蓄为主100~150—金融邮电(42)邮电局信函、包裹、兑汇、电话、电报、报刊订售、储蓄等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1000~2500600~1500(43)邮政所信函、包裹、兑汇和报刊零售100~150—市政公用(44)锅炉房采暖供热非采暖地区不设根据供暖规模定(45)变电室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30~50—(46)开闭所1.2万~2.0万户设一所;独立设置200~300≥500(47)路灯配电室可与变电室合设于其他建筑内20~40—(48)煤气调压站按每个中低调压站负荷半径500m设置;无管道煤气地区不设50100~120(49)高压水泵房一般为低水压区住宅加压供水附属工程40~60—(50)公共厕所第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之处30~6060~100(51)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当用地规模为0.7~1km2设一处,每处面积不应小于100m2,与周围建筑物间的间隔不应小于5m——(52)垃圾站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53)居民存车处存放自行车、摩托车宜设于组团内或靠近组团设置,可与居(里)委会合设于组团的入口处1~2辆/户;地上0.8~1.2m2/辆;地下1.5~1.8m2/辆(54)居民小汽车停车处存放居民小汽车、通勤车宜设于组团入口处各地根据情况而定(55)公共停车场(库)存放自行车、机动车宜设于居住区、小区人流集中地段——(56)公交始末站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57)出租汽车站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100~200250~1000(58)电话总机房电话总机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59)消防站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行政管理(60)街道办事处3~5万人设一处700~1200300~500(61)派出所户籍治安管理3~5万人设一处,宜有独立院落700~1000600(62)居(里)委会300~700户设一处30~50—(63)粮食办公室粮油票证管理3~5万人设一处;可与派出所合设75~200—(64)房管所房屋管理与维修3~5万人设一处;应有独立院落700~15001000~3000(65)房管段房屋管理与维修2000~4000户设一处100~200250~300(66)市政管理机构(所)供电、供水、雨污水等管理与维修宜合并设置550~900500~1000(67)绿化、环卫管理点环卫与绿化管理2000~4000户设一处,宜合并设置80~120150~200(68)市场管理用房集贸市场管理3~5万人设一处,可结合集贸市场设置100—(69)工商管理及税务(所)税收管理1万户左右设一处,可与街道办事处合设100—(70)居住区综合管理处居住区管理和服务居住区或小区设一处200250其他(71)防空地下室掩蔽体、救护站、指挥所等在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中,凡高层建筑下设满堂人防,另以地面建筑面积2%配建,出入口宜设于交通方便的地段,考虑平战结合——(72)街道第三产业残疾人福利工厂等交通方便,与居民互不干扰各地根据情况而定附录B本规范用词说明B.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B.0.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B.0.1.2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B.0.1.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B.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本文标题: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69373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