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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测报告与风险水平评价总行风险管理部2011年12月,天津1“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胆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或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引言——《资本论》·第Ⅰ卷·引文2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引言——海恩法则3风险监测报告概述1风险监测内容与分析方法风险报告风险水平评价423内容提要4Part:风险监测报告概述15(一)风险监测报告定义风险监测是指运用各类监测手段,持续对各种可量化的风险指标以及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动态捕捉风险变化趋势,跟踪分析风险状况及分析原因的过程。6(一)风险监测报告定义风险报告是有关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反映及传导活动。风险报告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使用并支持一致的风险语言使员工在业务部门、流程和职能单元之间分享风险信息利用内部数据和外部信息,为风险管理目标实施提供支持保证风险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或者同级的风险管理部门、外部监管部门、投资者报告7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二)风险监测报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8(二)风险监测报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续)我行一级法人、多级管理的组织架构决定了风险监测报告的必要性。董事会、高管层需要掌握全面、准确的风险信息,才能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董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局行长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信用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信贷管理部信用审批部特殊资产经营部三农信贷管理部前台业务部门内控与法律合规部运营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总监风险管理部一级分行管理层二级分行管理层支行管理层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风险主管风险合规经理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支行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9风险监测报告失败案例—引以为鉴案例名称监测报告失败分析后果某国内最大PTA生产企业期货投机失败波及我行贷款1.受金融危机影响,PTA行业经营形势急剧恶化,经营行未能结合客户风险监测调整信贷策略2.经营行没有及时监测和报告资金动向,部分信贷资金可能被企业用于期货接盘3.忽视了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的监测和报告企业停产重组;我行信用证发生垫付某县支行柜员长期挪用客户资金未被发现1.涉案员工平时爱打大麻将,经常参与社会赌博,监测到了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2.涉案员工岗位调整后,其管理的会计档案混乱,迟迟未能交出有关业务,经营行既没有报告,也没有引起警觉3.检查中已发现该支行存在传票处理不合规、无会计分录、凭证审查不严、业务一手清等诸多问题,但上级行没有持续跟踪监测涉案员工挪用客户资金客户资金长达7年,累计90万元后果很严重中信泰富炒汇巨亏事件1.低估世界经济尤其是澳洲经济下行风险,甚至某种程度上对宏观经济监测做出过于乐观的分析判断2.在全球经济已显危险征兆下依然追加投资,却没有人预警,风险报告机制形同虚设3.对外风险信息的发布不及时,违反风险报告的监管要求,导致香港警方对中信泰富大动干戈中信泰富巨亏155亿港元;公司股价在两天内暴跌近80%;荣智健卸任中信泰富主席10在以往的经营管理中,各级机构、各个部门也有相应的风险监测报告工作,对及时反映风险状况、有效防控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和汇总报告,有关风险信息比较零散,各部门监测报告之间既有交叉又有空白,不利于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行整体风险状况,并在适当的层面上进行经营管理决策和风险控制。风险管理部成立之后,专设风险监测报告处,主要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全行整体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分析、评价全行整体风险状况,定期向外部监管部门、董事会、监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报表和报告,对风险预警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议报告,并监督执行定期对全行信贷、非信贷资产质量及表外业务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开展风险信息披露和业绩推介材料的组织工作牵头制定年度风险管控计划,组织实施风险考核评价,检查、分析和评估总行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状况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监测体系及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报告制度(二)风险监测报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续)11加强风险监测报告工作的举措:建立风险报告制度体系。制定《中国农业银行风险报告制度》,举办制度学习培训班,监测并通报制度执行效果密切关注宏观风险和重点领域风险风险设立风险监测联系点编制《中国农业银行风险管理基本报表》创建《风险专报》和《风险提示》两个监测报告平台的作用,及时报告预警。•目前,共撰写《风险专报》132期,每期《风险专报》均按照行领导批示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相关分行,督促组织事后核查,促进处置化解。下发《风险提示》,同时为加强总分行风险信息共享,启用“风险提示”邮箱,汇集各分行发布的《风险提示》,以更准确地掌握全行风险动态,有针对性地提示和报告风险,并推动分行风险提示工作的开展。研发风险监测报告系统,加强信用、市场与操作风险的实时监测、报告开展风险形势分析座谈和实地调研做好对一级分行和派驻风险经理的风险监测报告培训。加强与分支行的工作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风险监测报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续)12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大脑)各级行风险管理部门(神经系统)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神经末梢)“全方位风险监测报告”是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风险监测报告的全面性、全程性、全员性和系统性:(三)构建全方位的风险监测报告体系全面性风险监测报告要覆盖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等各项业务和信用、市场、操作等各种风险全程性风险监测报告要贯穿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每个流程、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明确相关职责全员性从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到下面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包括风险经理、客户经理,都是风险监测报告的参与者,都有监测报告职责系统性风险监测报告体系是网状的、矩阵式的结构,类似于人体中的神经系统。在这个体系里,信息要共享,动作要协调,报告要及时13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监测报告内容和要求不同客户风险监测业务风险监测职能风险监测组合风险监测……各类风险信息汇总到风险管理部门,形成完整的风险视图,向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在目前两级内设、两级派驻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中,及时、准确地监测报告风险是各级风险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高级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一级分行管理层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市场风险资产负债部金融市场部信用风险信贷管理部信用审批部特殊资产经营部操作风险内控与法律合规部监察保卫部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部金融市场部董事会风险管理部贷款审查委员会派驻风险主管二级分行管理层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支行管理层派驻风险经理农户金融部农村产业金融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大客户部托管业务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信用卡中心金融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运营管理部国际业务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个人金融部财务会计部产品研发部电子银行部信息技术管理部(三)构建全方位的风险监测报告体系(续)14资本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银行账户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四)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监测报告“资本评估应覆盖银行面临的所有实质性风险。尽管委员会认识到并非所有风险都可以精确计量,但仍然需要开发测算风险的程序。”尽管无法包括所有的风险,风险监测分析考虑下列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的利率风险、其他风险。”资本是抵御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尽管“微观”风险监测有着各自不同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全面风险监测的根本目的是评估资本。——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732条风险种类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各类风险相互交织、相互转化最后的落脚点是资本、风险、收益平衡问题15(五)风险监测报告的监管要求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有关要求16《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披露下列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一)信用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暴露、信贷质量和收益的情况,包括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活动、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信用风险分布情况、信用风险集中程度、逾期贷款的账龄分析、贷款重组、资产收益率等情况。(二)流动性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披露能反映其流动性状况的有关指标,分析影响流动性的因素,说明本行流动性管理策略。(三)市场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披露其市场风险状况的定量和定性信息,包括所承担市场风险的类别、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及不同类别市场风险的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有关市场价格的敏感性分析;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市场风险资本状况等。(四)操作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披露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并对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说明。(五)其他风险状况。其他可能对本行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银监会对风险报告的要求17《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从下列四个方面对各类风险进行说明:(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三)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令2004年第10号),2004年12月29日《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24号),2007年2月28日《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2007年5月14日《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银监发[2008]5号),2008年2月4日《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9号),2009年3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银监发[2009]35号),2009年4月23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6月)银监会对风险报告的要求(续)1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3号)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下列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一)信用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暴露、信贷资产质量和收益的情况,包括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活动、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信用风险分布情况、信用风险集中程度、不良贷款分析、贷款重组、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等情况。(二)流动性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披露能反映其流动性状况的有关指标,分析资产与负债在期限、结构上的匹配情况,分析影响流动性的因素,说明本行流动性管理策略。(三)市场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披露其市场风险状况的定量和定性信息,包括所承担市场风险的类别、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及不同类别市场风险的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所承担各类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有关市场价格的敏感性分析,包括利率、汇率、股票及其他价格变动对商业银行经济价值或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市场风险资本状况等。(四)操作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披露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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