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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实施中的委外加工处理2006-08-1419:36一般来说,外协加工有两种情况:1.制程托外加工.2.原材料(半成品)托外加工至于既代工又代料,可视同采购,不在此范围内.第一种情况。一般主要由于产能有限,部分工序需要委外加工,同时该委外工序较难固定,会根据生产计划发生变动,另外,此委外工序直接由生产线发外生产,不需要象半成品入库那样,需要经过半成品仓库,并且没有有很长的停留时间。这种情况的处理,为了简便生产操作,可以如下处理:在成品BOM中反应外协加工制程,实际托外加工时,作制程移转,不需要经过仓库出入库和发货处理,外协加工费用,可以记入制造费用,月底通过成本BOM进行分摊.第二种情况,即:半成品或原材料的委外加工处理,这种委外一般由我公司负责部分材料(如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如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可以由委外厂商自行采购,或者根据我公司核定的材料供应商目录进行采购(或指定供应商采购),也有负责供应全部材料的,不过比较少见。这种情况,一般委外的主要原因是本工厂不具备相应的机器设备,工人,或者技术,委外工序相对固定,比如:金属的电镀,一般机械加工厂没有经济实力,也没有必要去购买电镀设备,“电镀”工序必然要委外生产。对于上述情况,ERP中需要编制不同物料编码,外协之前的编码和外协之后回厂的编码,同时,编制外协BOM(也可以编在一个主产品BOM中),这就涉及到外协发料和收料问题,按照会计制度,各个阶段需要产生会计凭证:发料时:借:委外加工物资贷:原材料付加工费:借:委外加工物资应交税金-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收到加工后的材料时,借:原材料-委外加工后的贷:委外加工物资借:应交税金-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在实物仓库帐中,是属于发料A,收料B的形式来反应,如果ERP系统不能自动产生会计凭证,则可以手工录入总帐凭证,所有外协加工流程,只走实物帐,不走会计帐.另外,,在付委外厂商加工费用时,存在下列这种情况,即:需要付加工费用时,另外付给委外厂商垫付的材料货款。下面以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A产品,需要B,C两种材料进行加工,现在A产品,由该公司外发B材料给委外厂商加工,C材料由委外厂商按照核准供应商目录采购。1。编制委外BOM。产品A1材料B1材料C1单位加工费用12。给委外厂商生产A产品订单1000个3。根据生产订单发料B1000个借:委外加工物资1000贷:原材料-B材料10004。根据委外生产订单向委外厂商采购C材料1000个。委外厂商垫付的材料,等同于我公司向委外厂商采购的材料,这个操作,走采购验收入库流程,生成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C材料1000贷:应付帐款-委外厂商-C材料10005。然后将C材料1000发料到委外订单。借:委外加工物资1000贷:原材料-C材料10006。收到A产品1000入库后,产生委外加工费用1000借:委外加工物资1000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170贷:银行存款1170交纳消费税,在此省略。7。这样,需要付委外厂商的货款共计2000,其中:应付帐款-委外厂商-加工费1000应付帐款-委外厂商-C材料1000
本文标题:ERP实施中的委外加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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