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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殡葬改革的探索与实践江西简称“赣”,因公元733年唐玄宗设江南西道而得省名,又因为江西最大河流为赣江而得简称,是中国内陆省份之一。江西位于中国东南部,在长江中下游南岸,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显着,四季变化分明。境内水热条件差异较大,多年平均气温自北向南依次增高,南北温差约3℃。全省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592余万,辖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全省共有55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99%以上,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有畲族、苗族、回族、壮族、满族等。一、背景材料二、决策过程三、保障措施目录一、背景材料(一)、法规政策沿革(二)、江西殡葬改革发展脉络1.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4〕1号)。2.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46号);3.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3号);4.2016年,省民政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民发〔2016〕25号);5.2018年,省民政厅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殡葬设施建设指南的通知》(赣民发〔2018〕9号);6.2018年,省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发〔2018〕12号)。(一)、法规政策沿革上世纪末简单地描述该时间点发生的一些事件正视问题新世纪初简单地描述该时间点发生的一些事件开放市场特殊时期简单地描述该时间点发生的一些事件和谐社会四个阶段迈进新时代简单地描述该时间点发生的一些事件思想再解放,改革再起步(二)江西殡葬改革发展脉络1、上世纪末——正视问题全省火化率最高达到20.14%。1998年江西省政府颁布了《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1998年召开了全省殡葬工作会议,1999年,江西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土地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江西省殡葬工作发展规划(1999-2010)》,要求凡火葬区内的人员死亡后,除国家规定允许不火化的遗体外,应当全部实行火葬。(二)江西殡葬改革发展脉络(二)江西殡葬改革发展脉络2、新世纪初——开放市场火化率一度达到60%多。2001年,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殡葬工作会议,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江西省2001-2005年殡葬改革发展规划》,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特别是开放殡葬市场,引入社会资本建设殡葬设施,到2010年,全省殡仪馆从32个发展到85个,经营性公墓95家,农村公益性墓地2946处、骨灰堂35处堂。(二)江西殡葬改革发展脉络3、特殊时期——和谐社会取消强制执法(二)江西殡葬改革发展脉络4、2014-2017年——走进新时代①.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4〕1号)。②.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46号);③.省政府科学划分我省火葬土葬区域。按照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原则,2015年4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发文调整我省土葬改革区和火葬区,全省火葬区范围由80%提高到91%,覆盖全省96%的人口。2018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4个设区市全域调整为火葬区,至此,江西全域为火葬区。④.从2015年起,省委、省政府把绿色殡葬建设纳入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高质量发展考评);2016年、2017年,先后把丧葬习俗改革、节地生态安葬分别纳入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中。⑤.2017年,将“建立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50件实事之一。(二)江西殡葬改革发展脉络5、2018-2020年——三年计划①.2017年8月,民政部在云南省玉溪市召开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主持会议。江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金接代表我省作题为《健全考评机制、引领殡葬改革》的典型发言。②.2018年1月,民政部等16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二、决策过程(一)融入重大战略(二)作出重要部署(三)明确基本原则(四)确定重点任务(五)落实三年计划(一)融入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将其纳入了乡村振兴战略、移风易俗、民生工程、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中。(二)作出重要部署1.省民政从1月份开始调研、草拟《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6月份,经十四届省委第64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2018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3号);3.2018年7月,省委、省政府在赣州市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民政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4.2018年9月,成立了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民政厅长为副组长,省直17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三)明确基本原则1.省委书记刘奇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坚持疏堵结合,积极稳步推进,不能“简单化”“运动式”,要严守殡葬设施公益属性。2.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疏堵结合,积极稳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施;坚持公平可及,保障群众利益;坚持属地管理,强化部门协同;坚持示范引领,带动社会参与。(四)确定重点任务省政府《实施意见》明确殡葬改革九大任务:①推进遗体火化;②整治散埋乱葬;③推行生态安葬;④推动移风易俗;⑤发挥带头作用;⑥加快设施建设;⑦完善惠民政策;⑧构建信息平台;⑨创新体制机制。(五)落实三年计划12018年:推动殡葬改革大突破。制定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文件,召开全省殡葬改革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殡葬改革工作任务。将土葬改革区全部调整为火葬区,积极推行遗体火化,全省平均火化率提高20%以上。推进各级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建成省、市、县和殡葬服务单位管理服务网络平台。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达到30%和20%以上。大力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年内完成相应比例任务数,无殡仪馆的县必须开工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依法全面拆除,开展殡葬陋习治理,大操大办、办丧扰民等现象得到遏制,“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有效推进,无新增散葬坟墓。(五)落实三年计划22019年:推动殡葬改革大提升。完善绿色殡葬奖补、惠民殡葬等系列政策。加强殡葬用品市场和殡葬从业人员管理。遗体火化率提高30%以上。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达到50%和40%以上。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基本完成设施建设任务。全面实现殡葬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并实时采集运用数据。持续开展殡葬陋习治理,大操大办、办丧扰民等现象有效禁止,“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全面落实,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基本形成。(五)落实三年计划32020年:推动殡葬改革大巩固。对照目标任务,加强绩效评估,全面补齐工作短板,遗体火化率达到100%,骨灰入骨灰堂(公墓)或者其他生态葬法安葬率达到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达到65%和50%以上。全面完成设施建设任务。巩固殡葬陋习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成效,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分析运用,建立惠民、绿色、文明殡葬长效机制,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全面形成。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强化宣传教育(三)加快设施建设(四)落实惠民政策(五)建立通报制度(六)有效应对舆情(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省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副省长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民政厅厅长任副组长,省直17个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市县普遍建立了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领导机制,及时召开部署会议和阶段推进会,出台改革文件及配套政策措施,明确了改革目标,细化了改革举措,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市民公开信、政府通告、殡葬法规政策读本、算账对比、应知应会手册,通过电视、网站、微信、条幅、宣传车等途径或平台,全面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基本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对“风水师”等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召开座谈会,宣传解读殡葬改革政策,使其成为殡葬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充分红白理事会作用,安排工作经费,倡导丧事简办,协助操办丧事。截止10月底,全省共建立红白理事会22489个,覆盖率达99.18%。(三)加快设施建设今年省级共安排各类资金9639万元,用于支持市县加快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870万元、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3192万元,分别支持殡仪馆、火化炉、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等项目21个;安排中央福彩公益金577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2000万元,以奖代补,分别补助殡仪馆、火化炉、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等项目230余个。省国土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规划先行、审批提速,依法全力保障殡葬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省林业厅指导各地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各地按照2018-2020年行动计划,投入52.8亿元,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新(改、扩)建殡仪馆18个,在建44个;新装(改造)火化炉105台(套);建成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6252个,在建4466个。(四)建立通报制度8月17日,省政府副省长组织召开殡葬改革工作调度会,听取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关于殡葬改革情况的汇报,要求突出重点、提升方法,积极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建立健全了殡葬改革推进情况“一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全年一考核”工作制度,发挥殡葬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抽调人员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查找问题,督促整改。(五)落实惠民政策1.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5项纳入基本殡葬服务免费范畴,相关费用在殡葬服务单位直接核免。到10月底,全省95个县(市、区)建立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占比95%,每具遗体平均减免1000元左右。实现奖补绿色殡葬全覆盖。2.殡葬服务单位按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要求,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综合治理丧葬用品市场,关闭了棺木等土葬品制作销售门店。依法拆除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散埋乱葬坟墓免费迁入城乡公益性设施安葬。3.据统计,截止10月底全省共治理散埋乱葬和大墓、豪华墓、活人墓33.64万余穴,关停棺木加工销售店铺2102家、违规生产加工大墓碑的石材店铺1026家。(六)有效应对舆情1.加强民政、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做好舆情研判、处置、导控工作。2.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把政策和道理讲透,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3.少说多做,加强工作督查,坚持一线指导;落实一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制度;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发出简报30期。4.总结推广殡葬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推广村组干部参加追思会。主动向在外工作的江西籍老乡宣传我省殡葬改革工作,争取支持。5.设立监督热线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予以采纳。赣州市大余县城市公益性公墓赣州市大余县镇级公益性公墓赣州市大余县镇级公益性公墓赣州市大余县村级公益性公墓吉安市遂川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吉安市吉水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吉安市吉水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吉安市吉水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吉安市吉水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吉安市吉水县农村公益性公墓2018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本文标题:江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简介(赵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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