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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学生会制度总则:中文系学生会是本系设立的专门从事与师生有关工作的组织。为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效率化,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生会职能,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有效。一、概况学生会由九个部门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女生部、生活部、体育部、实践部、文艺部。各部门从事日常工作以学生会制度为规范,具体实施参考部门内部制度。二、基本制度学生会制度共由以下四项基本制度组成:(一)中文系学生会例会制度;(二)中文系学生会账务管理制度;(三)中文系学生会值班制度;(四)中文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三、奖惩制度学生会各项工作均设有相应奖惩制度,具体规定如下:1.学生会每学期会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学生会成员,予以一定的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2.凡一学期无故不参与学生会集体活动两次以上(含两次)者,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次数不足以除名者,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具体情况视情节轻重而定);3.凡一学期经部门负责人反映工作不认真、消极怠工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情况严重者,予以记过或学生会除名处分(视具体情况而定);4.凡被学生会予以除名的学生,取消本人当学年的所有团学方面评奖评优资格及推优资格,并进行系内及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5.凡违反学生会制度相关规定的学生会成员,视情节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取消本人当学年的所有团学方面评奖评优资格及推优资格,并进行系内及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其他奖惩细节参考各项基本制度相关规定)中文系学生会例会制度为使学生会例会的召开规范化、常态化、效率化,保证学生会各项交流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基本制度(一)学生会例会1.学生会例会组成成员为中文系学生会常委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2.会议主要由系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主持召开;3.会议两周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系领导老师或主席团召开临时会议;4.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应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到达会场。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签到以及会议记录工作;5.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向主席团请假,获得批准,必要时需由部门其他成员代替参加。未请假者视为旷会。(二)部门例会1.学生会各部门定期召开部门内部会议。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本部门所有成员必须参加;2.需由部门内部专人负责详细记录会议过程,登记迟到、请假及无故旷会人员;3.因故不能参会者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否则视为旷会。二、会议纪律1.凡一学期累计请假三次(含三次)者,取消本学期学生会评优资格;2.凡一学期累计旷会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学生会将予以除名处分,取消当学年所有团学方面的评奖评优以及推优资格,并进行系内及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3.旷会次数不足以除名者,考察日常工作情况,结合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意见,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中文系学生会账务管理制度为使学生会的账务更加清晰、透明、公开,同时规范报账程序,确保学生会各项支出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学生会经费支出学生会的各项经费支出均由系团总支拨付,实行学生先支付后报账的制度。二、一般报账程序1.需要购买物品的部门,应提前递交申请书,内容包括所要购买物品的名称、数量、估算金额及申请部门、申请时间,将申请书交由团总支负责老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购买物品;2.经手人购买物品时,需向商家索要税务发票,并在发票背面写清所购物品名称、购买事由、金额、时间及经手人,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3.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发票交予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一并向系内团总支报账并领款;4.办公室会将款额发放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处,并由其签字确认。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款额发放给经手人。备注: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必递交申请书,以其他形式征得团总支老师或主席团意见,其余程序不变。中文系学生会值班制度为完善学生会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职责,确保值班人员更好协助办公室老师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规定如下:一、基本制度值班实行自觉签到制,值班学生到办公室后自行签到。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1.每天上午前两节课的值班人员到岗后,应清扫办公室,并烧制热水,以供系各办公室老师饮用;2.需要去收发室领取信件包裹的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取回的信件分类,登记特殊信件、包裹,并尽快通知收件人至办公室领取;3.值班人员在老师忙碌或离开时,应接听电话,注意措辞及礼貌;4.值班人员应认真完成系领导老师及辅导员交予的各项任务,并做好值班记录。如在自己值班时间内无法完成,应向下一位值班人员交接工作;5.每位值班人员在结束值班前应通知下一位值班人员到系辅导员办公室值班,待下一位值班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6.值班人员应主动将办公室钥匙交予下一位值班人,下一位值班人员在没有拿到钥匙的情况下应主动向前一位值班人员询问;7.上午、下午的所有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收拾好办公室物品,锁门离开。三、值班纪律1.因故不能值班者需提前向办公室老师请假并附上假条,否则视为旷班;2.凡一学期累计请假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本学期学生会评优资格;3.凡一学期累计旷班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学生会将予以除名处分,取消当学年所有团学方面的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系内及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4.凡旷班次数不足以除名者,考察日常工作情况,结合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意见,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备注:具体细节参考值班样表、值班签到样表及值班人员职责明细。中文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为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扬长避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二、考核组组成人员(一)部长间互评:主席团、各部部长(二)部门内部互评:本部门所有成员三、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院级评选优干除外。四、考核等级满分100分,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五、考核方式及原则(一)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以平均分计分;(二)每位被考核学生干部的总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原则。六、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思想作风(10分)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干事的满分为10分,参考《合肥师范学院学院学生守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二)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48分)1.本职工作安排及完成(10分)(1)每学期有无工作计划;(2)每次活动有无工作总结。2.工作责任心和态度(4分)(1)责任心强,态度良好;(2)责任心较强,态度较好;(3)责任心与态度一般。3.考勤纪律要求(30分)(1)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干部召开的会议的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事先请假每次扣2分(公假除外),病假不扣分(要事先请假);(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注:以上均由办公室记录。4.服从安排(4分)(三)、工作能力(22分)1.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2.有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的能力;3.有妥善处理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及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4.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的能力。(四)、工作实绩要求(20分)1.活动质量(6分)(1)活动能否把握学校工作重点;(2)活动是否有针对性;(3)活动是否产生良好效果。2.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10分)(1)圆满完成;(2)完成较好;(3)完成一般;(4)部分未完成。3.工作创新(4分)(1)工作做得有创新起到良好效果;(2)较好。七、干部考核的奖惩(一)凡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会成员,予以一定的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2)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会成员将予以免职。中文系团总支中文系学生会二〇一一年五月
本文标题:中文系学生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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