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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性婚姻家庭观的国际比较徐安琪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和女性主体意识的新觉醒,“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已越来越失去其存在的土壤,但观念、意识层面的衍变并非一朝一夕并依然受制于深潜社会心理的男权文化。本研究将运用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等资料1,并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女性的性别角色观的比较分析,来描述上海女性的性别角色观的现状,探讨影响被访者角色分工认知的历史、经济和社会心理因素。一、家庭角色的性别态度据“女性问题的国际比较调查”对日本、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瑞典8个国家20岁以上女性的研究结果显示2,对于传统的“丈夫在外工作,妻子应守在家里”的角色分工,欧美国家持否定态度的明显多于亚洲国家,尤其是瑞典女性明确反对的高达73.0%,而菲律宾、日本持基本肯定态度的分别为66.5%和55.6%(见表1)。表1丈夫在外工作,妻子应守在家里单位:%日本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中国上海赞成19.814.245.510.28.08.56.83.918.98.5较赞成35.818.421.013.512.313.918.08.932.429.1较反对26.443.918.726.427.226.736.813.830.039.4反对11.923.014.746.951.849.334.173.016.220.5讲不清6.10.50.13.10.91.64.30.42.52.6菲律宾、韩国和日本的被访者在对“女性结婚后应以丈夫、孩子等家庭为中心考虑生活为好”的说法作判断时,赞成或较赞成者分别高达94.4%、83.0%和65.2%,而瑞典、德国和美国女性分别仅为36.1%、44.2%和47.4%。8国被访者认同“女性可以有工作,但家务、育儿应该做好”的都在半数以上,即使在被称作世界上男女平等典范的瑞典也占到62.0%。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询问的内容略有不同,即“您是否同意‘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说法”,因此,持肯定态度的男女分别占54.6%和51.3%。由于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女性绝大多数在婚后仍连续就业,因此,她们对上述提问的理解实际上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丈夫养家妻子守家”,而是男女都就业,但丈夫侧重于事业发展,妻子则多照顾些家庭。因为该调查同时还询问“如果您的配偶收入足够或家里有大量的钱财,您是否还会工作”,统计结果显示,选择“不工作”的女性仅为11.5%。上海女性赞成两性角色分工有侧重的占37.6%,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数,也低于上海男性243.6%。在回答“如果您的配偶收入足够或家里有大量的钱财,您是否还会工作”时,选择“回家”的女性为15.3%。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中国女性并不认同“男外女内”的传统角色分工。据我们不久前刚完成的“市场化转型中的青年择偶研究”课题对上海500名20-30岁未婚男女的调查3结果显示,青年女性首肯“女性结婚后应以丈夫和孩子为中心安排生活”的仅占19.3%(男性为34.0%),这是否表明上海青年女性的性别观趋向独立、现代,尚需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双变量统计分析还表明,男性、教育程度低、农村被访者对“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角色分工持肯定态度的更多。我们同时还注意到,尽管与全国相比,上海女性赞同丈夫侧重于事业发展,妻子多照顾家庭的比重明显较低,但与10年前相比,传统的性别角色观似有回潮态势,被访女性对“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持肯定态度的上升了7个百分点(全国上升了3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的是,36.7%的女性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全国为37.9%),但庆幸的是未婚的、年轻的和教育程度较高的女性赞成这种说法的相对较少,况且,一些被访女性对所谓的“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流行语作肯定回答时,或许只是对目前实际现状的一种嘲讽或调侃。二、婚姻价值与离异观将婚姻视作自己幸福生活的归宿,曾经是女性普遍期望的理想人生目标。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女性已对这种传统的人生价值观提出了挑战。如表3所示,美、英两国赞成“结婚是个人自由,所以结婚不结婚都可以”的近八、九成,其他国家也都在六、七成。表3结婚是个人自由,所以结婚不结婚都可以单位:%日本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上海赞成34.026.826.148.956.837.022.057.313.8较赞成32.139.641.731.030.729.435.919.434.4较反对17.918.020.610.17.619.624.09.421.4反对9.912.911.68.03.412.110.59.18.3讲不清6.12.70.02.01.51.97.65.822.1中国第二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未设上述指标,表3的上海数据为“市场化转型中的青年择偶研究”课题对未婚青年的调查结果,该统计显示,即使是上海市区的青年女性,对“结婚是个人的选择,所以结婚不结婚都可以”持肯定态度的也不到五成,与男性相比无显著差异,甚至明显低于日本、韩国、菲律宾等亚洲国家。此外,在对“女性的幸福在于结婚,所以女性还是结婚为好”的态度作判断时,日本、3韩国和菲律宾的大多数女性仍固守既有的人生价值和习惯模式,而欧美发达国家被访者持不同看法的已占五成以上,其中瑞典更达到79.3%(见表4)。表4一般而言,女性的幸福在于结婚,所以女性还是结婚为好单位:%日本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赞成34.825.743.510.313.418.411.95.9较赞成43.436.430.918.523.633.429.012.5较反对10.729.315.427.231.327.333.414.5反对3.56.99.941.629.219.119.264.8讲不清7.71.70.32.42.41.76.42.3与此相对应的是,发达国家晚婚和不婚率的不断上升,纵观各国人口普查资料,1990年英、法、德国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在26~28岁,瑞典达30岁(无美国资料),中国和菲律宾则仅为22.1和23.8岁。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法、德国25~44岁的未婚女性均在23%左右,瑞典更高达41.4%,韩国、菲律宾相对较低,而在中国仍十分罕见(见表5)4。当然,一些国家未婚人口比重的增加,也有非婚性行为和同居盛行的因素,但相当一部分女性对传统的将婚姻视作人生的必经途径和幸福源泉持怀疑态度也是不争的事实。表525-44岁未婚女性比重的年代变迁单位:%年份日本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中国1980~198210.75.413.312.310.814.811.613.32.11990~199721.311.616.019.922.823.623.141.42.5女性的离异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文明、通达和婚姻自由的程度,或折射出法律对离异女性权益的保护现状。但调查结果显示,除瑞典外,大多数国家的女性首肯“在当今社会离婚通常对女性不利”的都占到半数以上(见表6)。其中上海的统计数据询问的是“您是否同意‘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父母即使感情破裂也应维持婚姻’”,因此,所列出的比较资料仅供参考(全国问卷未设该指标)。表6在当今社会离婚通常对女性不利单位:%日本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上海赞成31.933.352.748.842.030.019.317.48.5较赞成33.333.819.828.427.227.632.327.936.3较反对14.319.214.812.916.621.225.620.736.2反对5.46.911.86.47.411.09.223.015.0讲不清15.16.81.43.46.810.313.511.04.1与此相对应的是亚洲国家的结婚率相对较高,离婚率则相对较低;瑞典的结婚率为最低(3.8‰),美国的高离婚率记录(4.33‰)也是其他国家难以打破的(见表7)5。但亚洲国家的离婚率也在持续上升,1999年日本的粗离婚率已为2‰,中国2000年为1‰6。表7结婚率与离婚率单位:‰4日本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中国上海结婚率6.47.14.88.85.54.85.13.87.76.1离婚率1.661.191.904.332.891.902.142.420.931.74三、生育、抚育的性别观不仅如此,亚洲一些国家女性的生育观也与欧美国家有较大的差异,在回答是否赞同“结婚未必一定要孩子”的观点时,日本、韩国和菲律宾持基本肯定态度的仅在三分之一左右,而欧美发达国家均在55%以上,其中美国、英国和瑞典更达八成以上(见表8),这是否表明“母以子为贵”和“养儿防老”的价值观在受儒家文化影响较深的亚洲国家更为流行尚需进一步的探讨。表8结婚未必一定要孩子单位:%日本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赞成13.414.917.252.257.126.115.875.2较赞成18.825.415.335.431.235.639.411.0较反对28.128.320.46.76.121.928.35.1反对30.929.447.14.83.613.710.68.2讲不清8.82.00.00.92.02.66.00.5第二期妇女地位调查有类似的问题即“没有孩子的女人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让被访者判断,全国(上海)女性样本回答“非常同意”的占8.1%(6.6%),“比较同意”的为16.5%(13.8%),“不大同意”的达35.6%(47.4%),“很不同意”的占32.7%(27.4%),“说不清”的有7.1%(4.8%)。也就是说,大多数女性否定了上述的陈规认知。上海500名20-30岁的未婚青年在对“没有孩子的婚姻是不完美的”的说法作判断时,仍有54.3%的女性持肯定态度(男性为49.4%),另有18.1%的未婚女青年表示“我结婚后不想要孩子”(男性为13.2%),其中23岁以下女性有20.8%企望作“丁克族”,但大多数年轻女性的生育观并未显示前卫倾向。对不同性别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方法抚养教育,是大多数父母习惯的做法,但随着生物解剖、遗传学等以及社会科学最新成果的进展和传播,以往的性别定型的抚育方法已受到相当的挑战。从调查结果看,日本、韩国女性在抚育孩子的方法上,认同应让“女孩象女孩、男孩象男孩”的比重明显较高(日本女性对此感到困惑的也占最高比重,达15.6%),而欧美发达国家的母亲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则更多地否定传统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其中瑞典女性认为应用同样方法抚育男女孩的为最多,约占九成(见表9)。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未设该项指标故无法作比较。表9考虑男女的作用,您认为男女孩抚育方法是否应一样单位:%日本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用女孩象女孩、男孩象男孩的方法抚育为好45.655.236.428.215.824.114.86.35男女孩应该用同样的抚育方法为好38.842.463.366.479.062.270.889.2说不清15.61.60.23.64.012.06.32.8未回答0.00.80.11.71.10.88.11.7通过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女性性别角色观的比较,可得出如下的初步结论:一、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性别角色观已达到令人满意的男女平等,尤其在职业女性家庭角色的认同上,始终未挣脱两难要求和双重负担的羁绊,即使在其他指标都显现出相对现代、平等意识的瑞典,被访者首肯“女性可以有工作,但家务、育儿应该做好”的也在六成以上,这无疑表明社会至今对职业女性家庭角色仍有苛刻要求而对男性则无相应的“两不误”的期待。这种双重标准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继续存在,其主要原因首先在于两性生理差异的夸大化所导致的性别角色的定型化,男性往往被认为具有自信、勇敢、理性化、敢于竞争和善于创新等特质,因此事业有发展前途、可以挣大钱赡养家庭;女性则一般被描述为柔弱、细腻、依赖、感性化,缺乏冒险和开拓精神,故更适合持家育儿。即使外出工作,相当一部分是打零工、短工,即从事非正规工作,所得报酬大多也只是补贴家用而已,自然应以家庭为重或兼顾家庭。据联合国的汇总统计,除了瑞典外,大多数国家15岁以上女性经济活动参与率在50%左右,有业者中非正规就业占相当
本文标题:女性婚姻家庭观的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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