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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检查方案一)专项检查方案检查时间: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7日(项目监理部自查)2015年7月8日-2015年8月7日(总工办检查)检查内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组:谢玉征、孙绍清、解克政、贾成良、姜作星部分总监或代表检查程序:1、检查监理部对方案审核情况;2、检查监理部对方案落实情况(应有书面验收记录);3、检查监理部现场巡查、周检查内容(是否包含该分项检查内容);4、检查监理部对问题整改跟踪情况;5、检查组对监理部工作存在问题下发不合格报告;二)7月专项检查详细内容:1、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与审批专项方案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设备、技术等部门审核,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送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注意审批要有结论。2、总工办专项检查小组对方案的编制及审核、审批程序检查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国家或省市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行政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2)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情况;3)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批签字情况;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特点;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准确预测、有效解决重大风险源的安全防范问题;5)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计算是否符合相关规范与标准的规定。6)项目监理部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记录、审查意见、及审查结论是否完整、正确;7)专项方案检查小组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的文件质量及行为程序作出检查评估报告。3、临时用电现场实体检查内容:3.1基本规定:1)施工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JGJ46-2005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的原则。2)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开关箱内严禁使用铡刀开关。3)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匹配。3.2外电防护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2)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3)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11035110220330500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安全距离(m)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07.07.0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3.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6)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7)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9)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的重复接地应对角设置不少于2根接地线,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震动性机械设备保护零线(PE线)连接点不得少于两处。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其防雷接地与重复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3.4配电线路1)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3)线路的设置、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4)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5)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6)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3.5配电箱与开关箱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5)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3.6现场照明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3)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4)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5)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6)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4、专项检查评估意见及项目部督促整改回复4.1检查组根据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项目部平时现场检查监督情况、结合检查组成员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做出下述检查评估意见:1、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专项方案是否符合现场实况、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是否充分体现风险预测、预控的风险防范思维;是否有具体风险源的明确预测设想;3、项目监理部有无审核记录;是否进行认真审核;4、项目监理部是否有向巡视检查人员的专项交底记录;5、监理日志中有无关于临时用电现场巡视检查的记录;是否将现场安全用电纳入每周安全例行检查范围。6、项目监理部安全档案中有无按照专项方案进行不同时间段检查验收的记录。4.2检查组对所检工程做出书面总体评价和建议意见;并汇总于公司生产例会中统一汇报。4.3项目监理部针对检查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和建议,对不合格报告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总工办复核。总工办2015年7月1日
本文标题:2015年7月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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