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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行。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反性骚扰:靠师德还是靠法律?2反性骚扰:靠师德还是靠法律?求助于道德审判和对师德的严格要求,并不能遏止校园性骚扰的频繁发生。推进反骚扰立法,依法治教,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单纯的女生白慧华也许从来不曾想到,儒雅的音乐教授竟然会性侵自己。面对自己平日里既尊敬又畏惧的师长,她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她害怕,甚至忘记了呼喊反抗——这是台湾电影《不能说的夏天》里的情节,故事折射出的是校园清新面纱下隐藏着的累累伤痕。校园性侵和性骚扰的新闻一次次登上报章网络的头条,它如同一个不死的幽灵徘徊在校园之中,在青春的阳光里投下一片挥之不去的阴影。10月10日,厦门大学教授吴春明性骚扰女学生的事件尚未平息,四川美院教授王小箭又被曝出“强吻门”事件。如今人们已经开始逐渐忘却吴春明和王小箭,然而电影关注的性骚扰问题却值得我们一再反思。教授“强吻”女学生,性骚扰还是正常交流?性骚扰受害者:噤声的寒蝉厦大吴春明事件向我们揭示了校园性骚扰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师生之间存在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中国有师道的传统,尽管教师的权威已经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但这种权威依然存在,它往往就成为性骚扰的工具。而在大学当中,一些教师还在学术科研、就业指导等方面掌握一定的权力,这也给性骚扰提供了便利。《不能说的夏天》的另一片名叫做《寒蝉》,它所暗示的正是这种不对等的权力结构所制造的一种“寒蝉效应”:受害者迫于种种压力,选择隐忍顺从。除了权力结构所制造的“寒蝉效应”,还有受害者是因为性骚扰、性侵之后造成的创伤心理疾病。电影《不能说的夏天》中,学生白慧华在遭受性侵后,竟陷入“我是不是爱上了李教授了”这样自我“催眠”式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之中。她们只有逃避性侵的事实,寻求某种合理性的解释,才能释放让她倍感羞愧的侵扰行为带来的心理压力。遭受性骚扰的女性何止一人,可是如汀洋女士一般站出来揭露的却屈指可数。这种集体沉默使得校园性骚扰极少出现在公共话题之中,媒体没有报道,社会没有讨论,就在这种沉默和失声之中,不知多少人遭受了性骚扰的伤害。要遏止校园里的性骚扰,就必须发出反对性骚扰的呼声,引起全社会对校园性骚扰的关注。这既需要受害个体勇敢地站出来,也需要各种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中每个人的深切理解和同情。只有这样,校园性骚扰问题才能透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引起人们的关注。反性骚扰,依法治教比师德更有效实际上,在评判教师的行为时,除了道德眼光更需要法律的意识。然而审视当下发生的校园性骚扰事件,人们常常用道德的眼光来看待一些明显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其结果是,对这类事件仅仅停留于道德审判的层面,道德审判过后当事者却很难得到恰当的处理。要道德谴责,但不能止于道德,更应站在法律的角度、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校园性骚扰。这种局面,与性骚扰的法律界定存在缺陷有很大关系。目前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尚无针对性骚扰的专门立法,只在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加入了一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但是对性骚扰的定义和形式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对于校园性骚扰更缺乏明确规定。就在校园性骚扰事件频发的当口,10月9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即所谓的“红七条”,直指师德构建。其中规定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意见》提出师德建设的机制要与“法律约束相衔接”,可是法律尚未完善,“衔接”又如何可能呢?核心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则带来的结果无非有二:第一,大量的性骚扰案件不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最终不了了之;第二,即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往往面临性骚扰行为难以明确界定,判罚无所依据的问题。如王小箭、吴春明这样的案例,若非面对媒体曝光的压力,事情会及时得到处理吗?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只有在法律条文中明确界定性骚扰,根据实际案例对教师的行为进行明确而详细的规范,依法治教,才有可能真正守住教师行为的底线。守住底线,而后才是对师德的更高追求。守住师德“红线”还需法律铁腕2014年10月13日14:1010月9日,教育部发布新规,明确学术作假、性骚扰学生等高校教师“七不准”,两天之后,四川美术学院退休副教授王小箭被曝在吃饭时强吻女学生。12日,媒体又曝出北京某打工子弟学校教师曹某与12岁女生开房。一时间,有关师德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建章立制针对“师德”屡设“红线”实际上,近年来,有关部门已屡屡下文,对师德建设“建章立制”,对教师的职业行为提出较高的伦理道德要求,其中,针对禁止侵犯学生利益的规定也屡见不鲜。比如,早在1994年开始实施的教师法中即规定,教师如“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由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中规定,高校教师要为人师表,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去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及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针对中小学教师“师德”的相关规定则更多。比如,今年1月11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发布,这是教育部今年发布的“一号文件”,其中列出违反师德的几种情形,包括体罚学生、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等行为。2013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其中亦要求,要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师德不再”“禽兽教师”屡见不鲜虽然相关规定日益严格、细化,但另一方面,有关“师德不再”的新闻也屡屡见诸报端,学术作假、收受礼金、性侵学生等诸多行为不一而足。其中,当以性侵学生最为恶劣。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日前发布的一则报告令人既惊又怒,该报告显示,自去年5月至今年5月,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恶性案件就高达192起,其中,教师涉案达42起。10月12日,《京华时报》报道,北京12岁的女学生小颖(化名)小学毕业后,在假期参加了班主任老师曹某的补习班,其间,曹某与其开房多次。曹某为封其口,每次开房后都给小颖数额不等的现金,并先后送其两部手机方便联系。目前,曹某已被海淀警方控制。上月23日,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对某乡镇学校校长猥亵女生一案提起公诉。根据指控,秦某于今年4月份,酒后闯入女生寝室,对6名未满14周岁的女生进行猥亵。同样是9月份,湖北省勋西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经查,61岁的丁某系小学教师,自去年9月份以来,以辅导、检查作业为由,多次将本班女学生刘某(8岁)、胡某(8岁)、宋某(9岁)等人骗至其寝室内强奸。时间往前推移,5月28日,四川一小学教师魏某,因多次强奸学生被判死刑。据悉,魏某于2008年至2011年期间,多次将班上11名8至11岁女生喊至家中进行猥亵、奸淫。高校方面,类似新闻也屡见不鲜。比如,今年9月18日,江西省某高校青年教师周某某,因强奸90后醉酒女学生被判有期徒刑5年。粗略梳理即可发现,全国各地“禽兽教师”案件之多,令人触目惊心。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的另一焦点与此同时,学术等方面的师德失范也屡屡出现,此类行为多集中在高校。10日,中纪委公布今年中央首轮巡视整改情况,其中,科技部的整改报告中披露,5所大学的7名教授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包括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李宁,曾被称为中国工程院最年轻院士。近年来,有关高校教师学术不端的新闻也屡屡出现。新华社日前一则报道中列举了高校教师“行为失范,资源寻租”的三种情形:教学敷衍,兼职盖过“主业”;滥用资源,化身招生“掮客”;学术不端,科研论文“变味”。滥用资源方面,最典型者当属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今年6月,蔡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根据指控,蔡荣生在2006年至2013年期间在招生过程中受贿千万余元。学术不端方面,2009年,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指论文造假,校方调查后证明属实;2012年,湖北工业大学教授石元伍被曝抄袭学生设计参加国际比赛;今年5月,重庆师范大学教授张世友因多篇论文造假被学校解聘……新华社上述报道中称,教学敷衍、学风浮躁,甚至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近期少数高校教师的失德行为,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依法治校道德“红线”需法律保障一边是针对“师德”的规定屡屡下发,一边却是违反师德的行为屡见不鲜。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师德”怎么了?近日,腾讯网一项有关“你认为师德红线能阻止‘禽兽教师’吗?”的网络调查,引发网络热议。有近五万人参与这项调查,其中97%的人选择了不。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教师性侵学生不是师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熊丙奇认为,守住师德红线,长效机制是依法治校。学校需严格按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清理校规中与法律冲突的条款;对于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一律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不能姑息迁就、为维护所谓的声誉而有报不查,让“红线”成为“遮丑”的虚线。公众对教育部师德“红线”的担忧也正在于此,仅凭“七不准”能否守住师德的“大门”?“越门者”能否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惩罚不够严厉,甚至不会得到惩罚,道德的“红线”则如同虚设。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曹义孙也曾建议,从道德教育和法律保障两方面加强师德教育,“道德需要法律的保障”。对于那些不仅失德,而且违法的行为,更需要法律的严惩。有一句话叫做,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而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我们可以以道德来鼓励人们对崇高的追求,但更重要的,必须以法治的方式来杜绝可能的“无耻”行径。一、对待教育事业:忠诚并献身与教育事业。要求教师在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的指导下,在处理个人与教育事业发展的关系时候,应采取利他主义的价值取向,就是所谓的“甘为人梯”、“燃烧的蜡烛”精神。二、对待受教育者: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强调热爱学生是教师对学生情感的最高境界。要求教师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严格要求而又尊重信任学生。三、对待同事及教师群体:坚持教师集体和其他教师的利益和需要高于个人的利益和需要。在教育现实中要表现为理解、团结和谦让。四、对待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员:真诚相待、主动参与。要求教师在与学生家长交往的时候,表现出一种对家长的坦诚的沟通愿望,以及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发起或者参教育有关的社会性活动。经过学习,我思考自己,反思自己,“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如今踏上三尺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怎样才能做一名好教师呢?我想首先需要奉献。“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这是雨果先生曾经说过的话。其实教师这个行业就象那默默奉献的绿
本文标题:师德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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