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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道G209线洪江市绕城公路安保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方(全称):承包方(全称):怀化西南交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为国道G209线洪江市绕城公路安保工程建设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建设法规、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国道G209线洪江市绕城公路安保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洪江市绕城公路K1+000~K8+000段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施工范围:以发包人通知的施工范围为准。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总天数天。4、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长时间不能施工,双方另行协商完工日期。四、质量标准2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参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或听从甲方现场指派的技术人员进行施工,质量应合符JT/T208—2009《道路交通行业的检测标准》。2、质保期内,如质量产生问题或自然因素产生的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期48小时内必须赶到维修,属乙方问题由乙方负责,属甲方原因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费用。五、工程结算1、施工量按实际建设的施工量为准,参照负页施工预算单的单价为准计算。2、甲方不预付工程款,乙方在发生三十万以上的工程量时,甲方支付给乙方三十万元的工程进度款,以此类推至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不提交发票手续。3、甲方扣除百分之五的质保金外,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全部工程款,质保金百分之五到质保期满,质量不产生问题,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六、双方责、权、利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JT/T20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和本合同规定进行施工。2、发包方积极监督承包方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近期竣工。3、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施工过程中保持现场整齐、清洁、安全,并严格控制粉尘、噪声等污染。34、施工现场所堆积的建筑材料和一切有影响乙方施工的物件由甲方清除,包括路面污染,由甲方清洗干净。5、施工途中乙方必须保证实施自身的交通安全措施,如发生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七、其它约定事项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经签订,发包方及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处罚违约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处理协议可作为附件,与合同同等生效。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建行会同县支行帐号:6227003020250103122户名:吕文长年月日
本文标题:道路标线工程施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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