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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法学一.名解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2.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成,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3.相关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4.证据能力与证明力(1)证据力又曰证据能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2)证明力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亦即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5.直接言词与证据裁判(1)直接言词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询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2)证据裁判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6当事人.承认与自认(1)即当事人作出的承认性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予以承认的陈述。(2)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7.刑诉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含义(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2)案件事实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8.优势证明标准的概念和含义(1)所谓优势证明标准,也称为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同一案件事实的证明都达不到最高的证明标准的时候,法院应当认定证明程度较高的一方当事人主政的事实成立(2)最高院《关于民诉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是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为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裁判。”二.简答无罪推定与我国刑诉法第12条的规定关系。(见自己的作业)2三.案例(1)证据种类、分类物证与书证的辨别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电子证据(2)证责任——特殊罪名(刑诉)非法持有类犯罪。如非法财产来源不明罪(3)行政诉讼中证据的种类(一)书证;的(二)物证;的(三)视听材料;的(四)证人证言;的(五)当事人的陈述;的(六)鉴定结论;的(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老师第一次说范围的时候有下列知识点(补充)1.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1)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判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2)内容:对神宣誓、水审、火审、决审2.古代证据制度的特点:(1)坚持“断罪必取输服供词”的原则(2)审讯时可以依法刑讯(3)诬告者反坐,伪证者受罚(4)继承了“以五声听狱诉,求民情”的审判方法。(5)疑罪惟轻,有罪惟定(6)据众证定罪(7)重视勘验检查3.交叉询问是英美法系庭审时对证人的一种询问方法,即首先由提出证据的一方对本方证人进行主询问,然后由对方进行反询问,其目的在于揭示证人的偏见和不可信性。4.最佳证据规则当事人主义的另一重要原则,就是为了保证被告人获得公平的审判,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所有证据资料不但要具有相关性,而且力求确实,“最佳证据规则”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产生的。5.传闻证据规则指用以证明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行为6.证据与证据材料(1)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种证据形式,统统称为证据资料,或曰证据材料。(2)证据是指经查证属实的,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37.证人的资格条件(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4)证人在刑诉中占有优先地位(5)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6)刑诉中有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8.鉴定人应具备一下条件(1)鉴定人必须是被指派或被聘请(2)与鉴定的案件之间无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3)具有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9.列举证据的分类(1)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3)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5)本证与反证10.间接证据的运用问题(1)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2)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3)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4)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11.收集证据的方法①询问②讯问③辨认④勘验⑤检查⑥搜查⑦实验⑧鉴定12.证据保全的概念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管,指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毁灭,人为的毁灭或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便公安司法人员或律师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13.证明制度的构成(1)证明对象(2)证明主体和证明责任(3证明标准(4)证明方法(5)证明程序14.刑诉的证明对象(1)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3)排除行为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4)刑事诉讼程序事实15.行诉的被告举证期限——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16.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辨析(P288)4证据法一、名词解释1.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意旨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2.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4.相关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5.直接言词原则是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询问、审查和辩诉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6.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7.承认即当事人作出的承认性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予以承认的陈述。8.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9.优势证明标准,也称为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对同一案件事实的证明都达不到最高的证明标准的时候,法院应当认定证明程度较高的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成立。10.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作一下理解:(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以查证属实;(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11.证据能力是指证据材料可以被采用为证据的资格。12.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二、简答1.证据的种类有:(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的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结论(8)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9)视听资料;(10)电子证据2.证据的理论分类(1)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2)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3)根据证据的内容和作用划分,可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4)依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5)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以分为本证与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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