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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进出口许可 > 专题3--中国进出口管理政策
第3讲中国的进出口管理政策教学要求了解我国进出口管理的演变;掌握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的管理;了解货物进出口管理的分类;掌握配额许可证管理政策;掌握出口退(免)税政策。教学内容进出口管理概述对外贸易经营管理进出口商品经营政策配额许可证管理政策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第一节进出口管理概述进出口管理,是指以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规定为依据,从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以及对内和对外政策需要出发,对进出口贸易活动实施领导、控制和调节。一、我国进出口管理的演变(一)单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统制贸易管理1、对进出口进行严格的集中管制;2、管理方法单一,即全面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3、统一了全国进出口管理制度;4、1957年以后,逐步用指令性计划代替了进出口许可证。(二)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对外贸易管理1、1978-1992年缩小计划内管理的范围恢复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许可制度;对设立外贸企业建立了管理和配额管理制度不断改进管理办法,调动对外贸易的积极性。2、1992年以后取消了国家对出口的财政补贴;逐步减少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减少了国家统一经营管理的进出口商品;取消了进出口商品的经营分类,扩大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大大提高了对外贸易管理的透明度。二、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手段改革开放以前指令性计划、行政命令改革开放以后主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三、当前加强对外贸易管理的必要性1、保证国家对外贸易贸易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2、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3、合理调节进出口商品结构;4、提高对外贸易的经济利益;5、配合对外贸易体制改革;6、协调和发展对外贸易关系。第二节对外贸易经营管理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一)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按《对外贸易法》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二)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含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是我国企业对外洽谈并签定进出口贸易合同的资格。企业在从事对外贸易经营前,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定程序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核准,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方可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分类1、外贸流通经营权指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的权利,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指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的权利,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四)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1、实行审批许可制度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审批许可制度,即企业应具备一定资格条件,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才能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事对外贸易活动。2、实行对外贸易经营依法登记制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按照承诺,在3年过渡期内,在外贸经营权上与国际规则接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审批制,实行对外贸易经营依法登记制,对所有的经济实体提供进出口贸易权。我国2004年起实行备案登记制。二、对重要货物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按照《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对部分货物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与指定经营管理。(一)国营贸易管理我国规定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将某些特别重要的商品的进出口经营权划归国家确定的国营贸易企业,只有被允许的国营贸易企业可以从事这部分商品的经营活动,其目的是维护国家的正常贸易秩序。(二)指定经营管理我国规定基于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的需要,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部分货物实行指定经营管理。国家对进出口指定经营管理的货物实行目录管理。即对少数关系国计民生以及国际市场垄断性强,价格敏感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录入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进行经营。第三节进出口商品经营政策一、货物进出口管理原则实行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是中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二、货物进出口管理分类《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我国把货物进出口管理划分为禁止进出口货物、限制进出口货物、自由进出口货物、特殊进出口货物四类,分别进行管理。1、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货物《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的进口或者出口:(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2、自由进出口货物(1)自由进出口的货物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放开经营。(2)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口不受限制。(3)基于监测货物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自动进口许可制度: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均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3、特殊进出口货物属于文物、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货物,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出口。第四节配额许可证管理政策(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1、进出口许可证的含义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入境的法律凭证。2、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含义、内容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限制进出口目录项下的商品进出口,必须从国家指定的机关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口或出口。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对进出口经营权、经营范围、贸易国别、进出口货物品种、数量、技术等实行全面管理、有效监测。3、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体制商务部是全国进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规章制度,发布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和分级发证目录,设计、印制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书和印章,监督、检查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为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在许可证局的统一管理下,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4、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原则(1)实行分级管理原则。(2)实行“一关一证”、“一批一证”管理。(3)必须讲求时效性。(4)出口商品价格必须符合商会协调的出口价格5、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1)进口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管理方法分为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按照商品的类别可分为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重要农产品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进口商品。(2)出口我国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主要是关系国计民生,大宗的、资源性的,国际市场垄断的和某些特殊的出口货物和国际市场容量有限,有配额限制和竞争激烈、价格比较敏感的出口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可分为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根据管理方法的差别和配额分配方法的不同,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可分为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出口配额无偿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二)进出口货物配额管理1、配额管理的含义进出口货物配额管理,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货物的进出口数量或金额直接加以限制的管理措施。2、配额管理的作用(1)有利于外贸出口秩序的调整,控制重要物质和敏感商品的出口数量,并保证部分出口配额商品数量符合我国与它国签订的贸易协定的要求。(2)有利于对进口商品及其数量的宏观控制,有效防止因盲目进口造成的对国内各项产业的严重冲击,保证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3)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外汇的浪费使用,保证进口必要商品的用汇,维持国家合理的外汇储备。3、进口货物配额管理(1)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范围一是国家需适量进口以调节国内市场供应,但过量进口会严重损害国内相关工业发展的进口产品;二是直接影响进口商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进口商品;三是危及国家外汇收支地位的进口商品。(2)进口配额管理体制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行管理。①进口配额的发放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7月31日前公布下一年度进口配额总量。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年度配额总量进行调整,并在实施前21天予以公布。②进口配额的分配原则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分配配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申请人的进口实绩;以往分配的配额是否得到充分使用;申请人的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状况;新的进口经营者的申请状况;申请配额的数量情况等。(3)进口配额管理分类我国进口配额管理主要包括机电产品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关税配额管理以及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管理、重要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4、出口货物配额管理(1)出口配额管理的商品范围我国规定对有数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2)出口配额管理分类①主动配额管理主动配额管理是指在输往国家或地区市场容量有限的情况下,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针对具体国家或地区主动实施的数量限制。主动配额管理的商品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我国在国际市场或某一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出口商品,二是外国要求我国主动限制的出口商品,三是国外易进行市场干扰调查、反倾销立案的出口商品。②被动配额管理被动配额管理,是指由于进口国对某种商品的进口实行数量限制,并通过政府间贸易协定谈判,要求出口国控制出口数量,出口国因而对这类出口商品进行数量限制。被动配额管理的商品主要包括两类,纺织品和其他商品。其中纺织品是最重要的被动配额管理商品。(3)出口配额管理制度如无特殊说明,出口配额管理即指出口主动配额管理。①管理机构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目录,由商务部制定、调整并公布。②出口配额的分配出口配额可以通过直接分配的方式分配,也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分配。(4)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①管理的商品范围及设限国家纺织品被动配额指受进口国限制的棉、毛、化学纤维、丝麻及其他植物纤维纺织品及其制品的出口数量限额。涉及中国的纺织品配额限制的国家(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欧盟成员国和土耳其。②我国入世谈判中关于纺织品贸易的承诺在我国与美国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签署的协议中,我国承诺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出口到美国的纺织品服装数量的年增长率不得超过7.5%(毛纺产品为6%),否则美国可以单方面采取提高关税、设置配额等保护性措施。③纺织品配额管理制度我国对设限国家纺织品配额实行分级管理。商务部为纺织品配额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与设限国家磋商、签订并执行有关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制定纺织品配额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纺织品配额的分配;监督和指导纺织品出口证书签发及纺织品实际出口情况。根据商务部的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八省会城市的地方外经贸管理部为所在地区纺织品配额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地区出口企业的配额分配和管理。④纺织品配额的分配、上交和转让纺织品配额采取招标、自主申领和业绩分配三种分配方式。为提高配额整体使用率,给配额不足的企业提供获得配额的渠道,国家鼓励配额向真正有经营能力企业的流动,允许部分配额按规定的程序转让。第五节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一、出口退税的含义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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