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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案建议效益奖的管理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公司关于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公司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的开展,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加企业活力,特制订本条第二条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素质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积极发动、支持和鼓励员工开展这项第三条□奖励范围第四条本条例实施奖励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采纳取得效果的合第五条合同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应该在如下诸方面发挥效1.2.3.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的科技成果对引进的先进4.5.6.改善劳动组织,减轻劳动强度,改进设备维护、业务操作方式方法,提高7.8.9.解决了公司在通信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奖励的申报和审查第六条成果评审鉴定后,对于需要申报奖励的项目,已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总工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申报;未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公司各部门填第七条向上报奖的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其余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第八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从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中选择优秀项第九条未向上报奖或上报而未获奖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奖励。□奖励标准第十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按其产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下1000~500010~50万元5000~2000050~100万元20000~30000100~500万元30000~50000500~1000万元50000~100000超过1000万元10000第十一条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奖励等级特等50000一等10000二等6000三等4000四等2000五等1000六等500□附则第十二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必须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进行评奖,评审人员及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能在奖金第十三条对获奖项目及人员有争议的,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给予奖励。第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文标题:五、提案建议效益奖的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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