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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操作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人,系指本公司。本办法所称借款人,系指通过本公司担保而取得借款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公司担保是指本公司与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时,由本公司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第三条本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第四条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业务范围及反担保第五条本公司可以经营下列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第六条本公司可以兼营下列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2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七条本公司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担保金额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采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反担方式。第三章基本流程第八条担保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查审批、签约及担保费收取、保后管理五大阶段。第九条受理。自客户向本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就进入受理阶段。在此阶段,对客户进行资格审查,要求客户提交有关材料,对客户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等。受理客户申请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对未作过客户评价的客户和已作过客户评价的客户要区别对待;二是对不同的担保业务类型,要求客户提交的有关材料应有所区别。客户受理阶段由业务拓展部负责。第十条调查评价。受理客户申请后,经初步审查合格进入调查评价阶段。调查评价包括:一、客户评价,指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客户的偿债能力作出全面的评价;二、业务评价,指对客户申请的该单业务的风险点和成3本效益进行分析;三、反担保评价,指对客户为申请业务而提供的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价。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形成调查评价报告。调查评价报告须经部门经理审查签字。调查评价阶段由业务拓展部(A角,为第一调查人即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和风险控制部(B角,为第二调查人)负责进行,调查人独立发表评价意见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一条审批。经调查评价合格的担保业务,送交担保审查委员会审议。董事长可在权限内按一定数额授权总经理审批。超权限的项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研究决定。一、审查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如有必要进行复议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重新调查审查;二、审查审批结论为同意的,将审批结论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手续;三、审查审批结论为同意但超过审批权限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第十二条签约。对审批决策意见为同意的担保业务,落实保前条件之后经总经理签字与客户订立合同。风险控制部、业务拓展部及财务部等业务部门凭签字完整的《调查审查审批表》完成反担保登记、收费等相关手续。4第十三条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若逾期支付,可加收滞纳金。客户在签署《担保费认缴单》时,要让客户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担保费由业务拓展部负责计算和催缴,财务部负责核实和收款。财务部收到款项并在《担保费认缴单》上签字确认后,将《担保费认缴单》退风险控制部报总经理核准。第十四条保后管理。包括对担保项目的检查、资金回收、代偿和追偿、担保终结等内容。保后管理由业务拓展部、风险控制部及法律事务室根据风险程度分类共同管理。第十五条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由业务拓展部会同风险控制部共同负责,每个部门派出1人组成检查小组。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程度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须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第十六条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写出检查报告(对逾期的担保项目需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第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5一、担保贷款未按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二、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三、公司认为客户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险。第十八条客户合同到期履约后,其项目负责人要负责填写好解押确认表经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由总经理安排风险控制部办理解压手续。第十九条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本公司代为清偿后,应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代偿和追偿方案由风险控制部负责制定报总经理审定。第二十条对主债务人与公司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的,可以抵押或质押财产折价或以其拍卖、变卖后的价值冲抵债务。对设定反担保人的,应依法向反担保人追偿,凡担保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对主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诉讼。第四章操作细则第二十一条受理客户申请可以是客户主动到本公司申请业务(业务拓展部顾客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也可以是本公司人员向客户营销业务。经办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本公司的有关业务方式(包括被担保人的资格要求、业务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担保的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6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前者为公司类客户,后者为个人类客户。(一)公司类客户。应首先检查其主体资格是否符合上述的规定,验看客户的营业执照、贷款证(卡)和近期财务报表,了解客户的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借款用途、等,分析其履约付款能力。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1、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3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2、向本公司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3、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4、有其他严重违法或危害本公司担保资金安全行为的;5、列入黑名单的。(二)个人类客户。主要审查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是否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是否具有按期履约还款的能力,是否落实可靠的担保措施。并对共同债务人(配偶、家庭成员)资信状况,经济收入状况,法律诉讼信息进行了解。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不接受其申请:1、列入黑名单的;2、有严重违法或危害本公司担保资金安全行为的。第二十三条提交材料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客户,受理人员要求客户提供如下材7料:一、客户基本材料(一)公司类客户1、申请书;2、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3、公司章程;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6、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法人代表授权书;8、财务报表(财务人员、负责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及注册资本验资报告;9、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10、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11、贷款卡;12、开户银行帐号13、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反担保保证人提供资料同上。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8签字授权,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客户实际情况对上述所提供资料条目进行删选和添加。(二)个人类客户1、申请书;2、有效身份证件;3、婚姻状况证明;4、居住地证明资料;5、经济收入证明资料;6、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7、本公司要求对抵、质押物进行投保的,需提供投保证明资料;8、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反担保保证人提供资料同上。二、业务材料。根据各业务品种的操作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有关材料。如,被担保人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除提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屋销(预)售许可证》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第二十四条初步审查一、受理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应列出清单,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9审查要点包括:(一)公司类客户1、业务申请书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证(卡)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申请书中含履约承诺和查询信用报告的授权内容。2、税务登记证有税务部门同意年审的防伪标记。财务报表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证(卡)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3、董事会决议内容应包括:申请此业务用途、期限、金额、反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等,达到章程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4、贷款卡在有效期内。5、营业执照及其他的有效证明经年审合格。(二)个人类客户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与业务申请人核对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符。2、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1)借款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书;(2)查验银行存单、信用卡对账单(银行代发工资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单;(3)查验其他资产证明。10二、反担保材料的初步审查。三、初审由部门经理负责,部门初审通过报主管领导安排风险控制部参与调查评价。第二十五条调查评价经办人员应通过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了解个人类客户及其配偶、家属的信誉、工作、住房、收入、偿债能力等情况。按照不同的业务品种的要求和方法对风险点、防范措施和成本效益进行分析。第二十六条公司类业务撰写调查评价报告直接评价人员根据对业务申请人的调查评价撰写调查评价报告。一、公司类调查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一)客户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经济性质、注册资本、规模、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地理位置及历史沿革(注意:改制企业只列资产不列负债现象),客户的组织形式、产权构成情况及关联人情况,客户主导产品规模、产量、寿命周期及市场份额,客户核心领导层的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及运作风格,对外投资及回报情况等。(二)客户财务状况。包括:资产结构,资金结构,所有者权益,资产变化分析,负债变化分析,盈利能力分析,企业生命周期等。1、资产类重点科目核实(1)银行存款:查询客户各银行账户数量、性质及余额,11将银行对帐单与银行存款明细帐及对应的应收帐款进行核对,核实年度内各月的银行存款进出额,确定客户的现金流入与月均余额。若月均现金余额较大,核实其可能性、合理性及真实性,并与企业月收入资料、月银行收款凭证、银行承兑资料核对并相互印证。(2)应收帐款:审查应收账款明细科目,确定其客户的集中度及稳定度;对帐龄进行分析,确定其坏帐情况;关注近期变动较大、往来频繁的应收款项,并从中抽查销售合同、原始凭证、出库单、发运单进行相互印证。(3)其他应收款:对其真实、有效性进行确认,分析形成内容及真实原因;并核查明细帐户记录中是否有与股东的往来帐。对与股东往来且往来金额过大的,要查明形成往来的原因,以确认是否真实投资;有无非法转移、增加或减少资本的行为,并从中抽查相应较大金额明细帐、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相互印证。(4)存货:实地查看存货是否真实存在,与存货明细帐核对,确定有无虚增或虚减存货现象,并进行收入、成本配比核对;观察存货的品质状况,确定是否有变质积压物资;了解存货的保险情况、存货防护措施的完善程度及存货的变现能力;同时抽查大额购货合同、领发料凭证、生产记录(针对生产型企业)、入库单进行相互印证。(5)固定资产:主要审查关键设备和车辆的权属(大额12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购置时间、目前价值、出租和抵押状况并进行实地观察;计算关键设备生产能力和产能利用效率与本期产品产量的比率,分析判断其实际生产能力。2、负债及权益类重点科目核实(1)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根据贷款卡信息核对客户的贷款构成,审查每笔贷款的数额、偿还时间、债权人、利率及客户贷款的项目情况以及保证方式,同时获得相关或有负债信息。(2)应付账款:审查应付账款对存
本文标题:融资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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