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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工作报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2008年5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立案受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同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宣告**集团进入重整程序。2008年5月2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进行公告。2008年5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成立******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清算小组。同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1-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清算小组为**集团管理人。2008年6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号《民事决定书》决定调整******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清算小组成员,目前**集团的重整清算小组组成人员如下:(1)组长:(2)副组长:(3)成员:(4)成员:(5)成员:(6)成员: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管理人依法接管**集团,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积极有序地开展债权登记审查、资产维护、应收款催讨、监督管理债务人日常经营、财务审计与评估、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准备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工作。现将重整清算小组自成立并被指定担任管理人至今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第一部分企业的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集团系一家于2000年3月27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监控系统、电力变电所无人值守视频监控系统、公安用动态治安监控系统。二、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集团的目前的股权架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第二部分管理人工作重整清算小组被指定担任管理人后,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至本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止管理人的主要工作如下:一、依法接管,保护财产安全重整清算小组成立并被指定管理人后,即组织对**集团的接管工作,包括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及相关印章交接等手续。向法院申请中止各项诉讼的进程,解除部分法院因诉讼对**集团银行账户的查封,使**集团得以经营运作。根据**集团重大资产星火科技大厦尚未竣工验收、拖欠大量工程款及北京市海淀法院已启动拍卖程序的实际情况,立即派人与相关法院进行沟通并要求中止拍卖工作,并进驻进行日常管理,协调物业管理、租赁户协商、大厦维护等相关工作。二、组织到位,合理分工重整清算小组成立并被指定管理人后,根据**集团的具体情况重整清算小组配备了必要的工作人员,分别成立债权管理组、债务及资产管理组、监督经营管理组,并对各小组的职责及任务进行合理的分工。三、建章立制,严格管理考虑到重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管理人及时制定并颁布《印章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办法》。根据法定程序,管理人至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办理刻章报备手续,经核准刻制破产管理人公章、财务章。为便于重整期间管理人财务核算,并经中同人民银行核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开立为期两年的管理人临时账户。管理人每周定期召开管理人内部会议、管理人与公司高管会议,通报每周工作情况,确定下步工作重点,协调公司处理重整过程中的日常经营事务,形成每周《会议备忘》。四、登记债权、逐一审查在债务人提供的《债权清单》的基础上,管理人整理**集团《债权清册》,并向**集团已知311家债权人发出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杭商破字第l-3号关于债权申报的《通知》及相关债权申报文件。截止2008年10月24日,管理人共登记债权231笔,申报债权金额合计********元。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申报债权进行逐笔核对、归类、甄别与确认。五、积极催讨应收款项在**集团重整期间,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管理人向234家债务人发出要求债务催收及交付财产的函件,经清理核对,截止2008年10月24日,回函或回电登记共69家,无回音165家。六、推进重整,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人考虑到债务人**集团系高新技术企业,由其自行管理财产及营业事务比较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并有利于推进重整工作。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经管理人申请,2008年6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民事决定书》批准**集团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申请。管理人根据**集团的经营状况,裁除公司多余人员,降低经营成本,出售闲置资产,合理配置资源,对**集团的每月收支实行预算管理,量入为出,以恢复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管理人配合债务人向杭州市西湖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纳税情况发函,申请要求延期缴纳税款,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七、审计财务,核实资产在公司财务管理基础较差的情况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截止重整申请受理日(2008年5月20日)的资产状况进行审计,初步审计结果如下:(1)持续经营条件下:资产总额为人民币********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万元:(2)破产清算条件下:资产总额为人民币********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万元。此外,管理人分别聘请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集团拥有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八、调查劳动债权,依法进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规定,管理人依法对劳动债权进行调查,并列出清单予以公示。在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情况下,管理人根据资料核实结果作出相应更正。九、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促使重整在**集团债权登记、资产的清理与评估、财务审核的基础上,征求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集团股东、有意向参与重整的企业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管理人与**集团共同提出本次**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积极促进公司重整成功,努力使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十、积极取得当地政府支持**集团的债务危机极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西湖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依法处置、积极应对、企业为主”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维持社会稳定、协调内部关系、明确发展思路、协助企业加快破产重整步伐。管理人得到了西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当地劳动、社保、治安、财税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化解危机。根据**集团重整工作的进展状况,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对**集团最为有利的政策支持。第三部分**科技问题管理人在进驻并接管**集团后,发现**集团已将相关部分核心资产、业务、人员移转至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2008年4月17日,**科技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800万元。控股股东为立元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集团持股lO%(实际未出资)。2008年4月22日,**集团与**科技订立协议,甫望集团以网络视讯事业部的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标的投入**科技,出资额为人民币200万元;**科技承接**集团的网络视讯事业部的人员、技术、品牌、业务;**集团的“**”、“全球眼”商标权以每年l0万元的费用许可给**科技使用;**科技无偿使用**集团网络视讯业务部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仪器及其他测试设备。2008年5月8日,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按2008年4月22日订立协议的规定,将**集团的球机事业部、电力事业部并入**科技。**集团与广赛电力的部分资产、业务、人员并入**科技,其对价为200万元出资及每年10万元的商标许可费。管理人认为,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的交易”,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纠正。管理人建议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后,应向**科技收回上述转移的资产。第四部分下阶段工作管理人将根据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作出下一阶段具体工作的安排,并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的要求,在债权人的监督下,合法台规,勤勉尽职完成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文标题:集团有限公司重整 管理人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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