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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六权治本”工作的实施方案局各下属单位、各科室:按照省、市、县委关于全面做好“六权治本”各项工作的要求部署,为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现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吕梁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为指针,以“六权治本”要求为导向,大胆先行先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有效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水平。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实现职责、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2、坚持公开透明。围绕确权、配权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公开职责权限、办事流程,完善情况反馈、问题处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始终在阳光下。3、坚持高效可行。以高效、可行、实用为标准,立足规范权力运行,根据教育行业特征,保证各项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4、坚持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民意,民主制定工作方案,民主实施重大改革,营造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目标要求通过扎实推进“六权治本”,厘清责任权力清单,明确各个权力主体,清晰各项权力职责的运行流程和廉政风险点,健全权力运行各项相关制度,实现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加快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程,为建设“山西领先、全国一流”现代化教育强市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在教育局层面,厘清责任权力清单,明确教育局应有的权力及应承担的责任,确定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党政会议议事规则》,明确校长聘用、教师招聘、招生入学等各项权力的归属范围。完善各项权力决策的主体、程序、条件、监督等制度,严肃惩处滥用权力的行为。在学校层面,厘清权力责任清单,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章程》。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党支部、工会、学生会、共青团(少先队)、家长委员会等权力机构。明确发展规划、经费预算、采购建设、教育教学、职称评聘、评优评模等各项工作的权力主体。制定各权力机构工作决策的程序和议事规则。健全各权力机构相互制约的制度,保证各项工作决策的科学民主。四、实施范围教育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五、具体内容1、依法确定权力。摸清权力职责底数。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对职责权力教育规范确认,开展厘权、清权和确权工作,全面摸清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权力职责底数。凡无法定依据的职责权力及变相实施审批的事项,一律取消,确保权力来源合法,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编制权力责任清单。准确直观地列明各项职责权力的名称、类别、内容、依据、主体,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运行、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逐项标明具体承办岗位、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监督制约、投诉渠道等,让每一项权力运行都按流程规范。2、科学配置权力。按照权力制衡原则,根据权力机构的职责,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进行分解与平衡,明确各项权力的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管方式等,使各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实现分级管理、分级决策,形成扁平化、分布式、分权制、制衡制的权力架构。要着重解决“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以防止决策失误或某一方权力过度膨胀。要特别加强对人事、招生、基建、财务、采购等高风险岗位、易腐败环节和具体承办人的监管,按照“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岗位行使”的原则,通过“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等办法,加强监督制约,有效消除权力运行中的潜在风险,最大限度堵塞漏洞。在教育局层面,要严格执行局长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的规定,涉及发展规划、人事调整、经费安排、装备分配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拿出初步意见,经党政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实施,从而把权力科学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各权力机构,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学校层面,要以《学校章程》的制定为抓手,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党支部、学生会、家长委员会等校内权力机构,厘清各工作岗位的权力和职责,形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依法治校”新机制。学校的经费开支、人事调整、维修建设、大宗采购、晋升职称、评优评模、绩效考核等涉及经费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要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食堂、代收保险、订做校服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情要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3、制度约束权力。确定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全员查找、全面查找”的要求,认真排查教育局、职能科室、各学校、幼儿园所有岗位、权力运行所有环节、具体承办人中容易产生不廉洁或影响工作绩效的风险点、关节点、薄弱点,重点查找局班子、校长以及人事、财务、基建、后勤、装备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制度风险、操作风险、绩效风险、自律风险等。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根据可能产生的后果设置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制定防控责任分解表,要把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层层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防控力度、防控频率有所侧重。全面推行岗位廉政承诺,切实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实现动态防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问题。在教育局层面,要制定党政会议议事规则,并健全校长选拔任用、教师队伍管理、招生入学、资金设施分配、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处理各项工作。在机关职能科室层面,要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特别是面向基层学校和人民群众的事项,要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则,公开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让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运行。在学校层面,要根据《学校章程》,制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党支部会议、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规则,针对招生编班、经费开支、维修建设、食堂管理、校服采购、教辅资料征订等学校工作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健全完善专项制度和监督制度,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此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追究过错责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形同虚设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4、阳光行使权力。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坚持把落实以《议事规则》和《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相关制度作为阳光行使权力的必须程序,将各项权力的运行摆在制度内,杜绝“暗箱操作”。在教育局层面,对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划片招生入学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通过聘请专家论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社区和村委代表、家长代表参与听证的方式,提高各项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对业务工作要严格执行“业务科室充分调研、分管领导出台草案、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做出决议严格执行”的程序进行。在学校层面,各学校要以落实《学校章程》为重点,严格遵守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党支部、家长委员会等相关制度,各项工作必须按规定经对应的权力主体按程序做出决策,严禁省略程序或简化程序。公开权力运行。将权力运行公开作为阳光行使权力的关键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教育局层面,以教育城域网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府电子政务平台为载体,将各项政策规定、管理制度、权力责任清单,办理事项的责任主体、所需条件、流程次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监督举报渠道等最大限度公开。在学校层面,各学校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对经费开支、评聘职称、绩效工资、入学编班、外出学习、贫困生补助等涉及师生利益的事项要及时通过校内公示栏、学校门户网、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公开,保证师生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按照“全程留痕”的要求做好各项决策档案资料的完善,所有事项的办理痕迹,局务会、教代会等重大事项讨论会的会议记录,评聘职称、绩效工资、贫困生补助、校服订做、保险费代收等过程性资料都要规范入档,以备复查。5、合力监督权力。通过党内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项监督的协调配合,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纳入决策、执行、监督的刚性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健全教育局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述职述廉、任期责任审计。教育局严格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通过党委会、局务会、民主生活会等加强党内监督和内部监督,同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等,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体系。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代会、校务会、党支部会、工会、学生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作用,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教育局成立以财务、纪检监察、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学校经费开支、招生入学、学校食堂、维修建设、大宗采购等重点环节开展审计,对校长、分管副校长、重点业务科室以及关键岗位的承办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廉政巡查考核,最大限度地杜绝权力运行中产生的腐败问题。6、严惩滥用权力。探索权力运行痕迹管理制度,使各项权力运行“全程留痕,有迹可查”。要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责、违法必追究。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项工作特别是易发腐败的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座谈提醒、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坚决查处已经形成事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不隐瞒、不包庇,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触犯党纪政纪的要严格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六、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六权治本”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六权治本”的重要意义。各学校要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教职工认真领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吃透“六权治本”内涵,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实施方案》。二是抓住重点,扎实推进。要抓住编制权力责任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健全各个权力机构、科学配置权力、确定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公开权力运行等重点环节,按照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稳步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此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作为、勇于承担。教育局将配合市委、市政府对各学校的工作开展督查,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掌握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对态度积极、效果明显的学校进行表扬,对认识不到位、走过场的学校将通报批评,对敷衍了事、工作进度缓慢的学校追究校长责任。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教育城域网、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六权治本”的内容,及时上报好的做法和成效,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为教育系统扎实推进“六权治本”营造浓郁氛围。
本文标题:六权治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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