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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思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以丰富的内容、多样的形式,日臻形成了显著而浓厚的中国特色。参政议政,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依照“一个参加、三个参与”的原则要求,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围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焦点问题,组织考察调研活动,进行专题研讨,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建议和意见,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不少被采纳并实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一、参政议政的提出及形式1、参政议政的提出。最先提出“参政议政”一词的中央领导是江泽民。l989年6月29日,江泽民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要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和监督作用,要继续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实现民主监督进一步提供条件。”1989年14号文件明确指出: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1990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次把“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连用。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政协《章程》的修改案中,指出政协的主要职责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参政议政。1995年1月14日,政协八届九次会议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连用。参政议政的提出,是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经验的总结和丰富,是对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可。极大地调动了民主党派成员为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开创了多党合作蓬勃发展的新局面。2、参政议政的形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有相当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进入了政府部门任职,即“实职安排”还有数量更多的民主党派成员进入了“两会”序列,即“政治安排”。他们都属于加入了参政的行列。目前,民主党派参政的主要形式是:在各级人大、政协提出集体或个人提案,直接参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检查、视察工作,以“特约四员”的身份监督重大事件或办理案件等。二、参政议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外部环境问题看,现实中存在着对民主党派及其参政议政的作用认识不够。少数中共基层组织的领导还没有完全把民主党派视为友党,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还不够重视,不能很好地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于民主党派成员有种“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的感觉,对民主党派“特约人员”工作做表面文章。民主党派的调研组到中共党委和政府的机构、部门进行调研时均能受到热情接待,但仍有少数单位在涉及到其实质性的工作或问题时,调研组就很难透彻地了解情况,甚至被“敬而远之”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得到准确真实的第一手资料,有些提出的问题和数据也得不到核实,这样就很难达到参政议政的目的。民主党派自身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参政议政工作机制不健全。参政议政的组织机制、调研机制、激励保障机制等等,还不够健全,没有形成一个多层次、多方面、上下结合、左右联系的体系。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时,也缺少有力的调查研究机制和组织制度,不少调研是走过场,流于形式,甚至结论产生在调研之前,调研走“捷径”,所反映的问题是从政府中来又回到政府中去。由于参政议政工作没有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基础保证,从而造成被动甚至于应付,民主党派的人才智力无法转化为参政议政的整体优势。2、参政议政意识不强。有些党派成员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不了解,对民主党派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职责使命不明确,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和个人事业发展上,对参政议政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关心不够,投入不足。有些党派成员在参政议政过程中,遇到挫折和困难就灰心丧气,悲观失望。3、参政议政的调查研究能力有待提高。从当前民主党派提出的议案、提案来看,有一部分属于泛泛而谈之作,表扬多、批评少,原则性的意见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少;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发言,不仅抓不住党和政府关注的要点,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而且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从建议意见看,许多材料满足于一般性表述,解决问题的办法比较少,可行性也较差,对指导工作没有什么作用;从中共召开的各级民主协商会、座谈会的效果来看,有的参会人员提不出切中时弊的意见或建议,言之无物,言之无据,不可能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真正有所帮助。究其原因,在相当程度上与缺乏调查研究或调查研究的能力不强、做得不好有关。4、参政议政力量需要整合。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有一种领导意见多于成员意见,个人意见多于集体意见的现象,习惯于独立作战,不注意组团发挥整体作用。各级党派组织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时,往往各干各的,互不沟通来往,民主党派的人才智力无法转化为参政议政的整体优势。三、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几点建议1、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一是组织机制。以拥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组织能力的领导班子,来领导推动参政议政工作;设立能够有效组织、协调、指导、管理、服务参政议政工作的专门机构;遴选成员中有较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专家学者组成专门委员会;建立一套责任明确、规范有序、容易操作的参政议政规章制度。二是激励机制。良好的激励机制,对于充分调动每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与参与性,鼓励他们积极进取、竞争,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注重广泛性地搜集建议和意见,为党和政府决策献计献策起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应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三是保障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基本经费、设备和其他物质保障。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民主党派调研经费的支持力度。党委政府部门和民主党派内部,都应设立激励制度。对被党委部门采纳的优秀政策建议实施奖励;对具有较高参政议政能力和热情,对公共政策制定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党派成员实行党派内部职务推荐、政治安排、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党派成员的参政议政成果的录用情况及时向他们反馈。2、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一是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对加强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民主党派成员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的认识和把握,这样才能认清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政治纪律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其次,民主党派成员要加强对中共党史、中国近代史、民主党派史以及基本国情的学习。通过“三史”、“一情”的学习,可以使民主党派成员了解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的道理,从而激发他们的爱国心、事业心、主人翁责任感。二是理论建设。理论建设是加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必备条件。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其次,要按照民主党派已有的实践经验,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同民主党派几十年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相结合,进行总结回顾,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索研究。也就是要将各民主党派多年来在履行职能、自身建设和运行机制方面取得的经验加以总结和升华,上升到规律层面,为民主党派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开拓创新做好理论准备。三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为加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提供人力支持。民主党派在组织建设中,首先,要处理好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对新成员的吸收,要注意数量,但更要保证质量,质量是组织发展的核心。要在充分考虑成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均衡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发展有一些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人士。发展一批巩固一批,巩固与发展相结合。其次,丰富组织生活,推动成员围绕国家、地区、单位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岗位工作,加强基层组织的能力。第三,要高度重视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注意发现和选拔人才、培养人才,建立一支参政议政的骨干队伍。3、培育参政议政优势领域。民主党派的特色是历史孕育和形成的,因其拥有的特色显示鲜明的代表性和优势。民主党派的特色决定了其不可替代性,也决定了各党派之间的互补性。面对提高参政能力的新要求,参政党根据各党派的分工和优势,着力培育参政议政优势领域。参政议政发挥界别特色,培育优势领域,才能集中精力,就某一方面的问题,开展深入持久调查研究,提出高层次、深层次、创新性的成果,建议更有针对性、更能体现各党派的代表性,彰显各参政党的生命力。打造参政议政优势领域也有利于多党合作的优势互补,防止各民主党派之间围绕热点问题的低水平重复调研,减少参政议政的成本。4、整合党派内外资源。注重党派内外资源整合。党派内部,成立全国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发挥委员的专长;加强中央和地方组织的合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人才、信息、成果的共享。在全国实行课题招标制度,调动党派整体力量,建立深入调查研究的机制,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任职的成员和会务工作者三结合,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工作的党派成员的作用,利用各种渠道,为党派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吸纳信息。
本文标题:对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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