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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为提高本院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根据《处方点评规范》要求,建立临床用药及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1、通过计算机HIS系统,每月初药剂科将全院药品使用金额前十位及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前十位统计排名,对单品种用药金额前10位及抗菌素前十位药品进行监控,随时掌握用药动态,并由院合理用药监测小组专家进行合理的分析及评价,并上报分管领导。2、药剂科每月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督查,对排名前列的抗菌药物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每月定期上报院质控办、医教科等及时予以干预,药事委员会对药品使用情况、评价结果、处理结果通过“药物通讯”通报全院。3、药事委员会每月对门诊处方进行处方点评,点评处方合格率、抗菌药物使用率、基本用药使用率,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并上报质控办,质控办将对使用不合理的医师予以处罚。4、采取措施。药事管理委员会合理用药监测小组专家对每季度全院药品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及数量使用前十位抗菌药物,经进行合理性分析和评价,对金额前十位及抗菌药前十位的药品进行延期付款或冻结药款甚至停用,对连续排在前三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供应商进行警告,若经调查后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将给予淘汰,评价结果2及采取措施以“临床药讯”的形式通报全院。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2012年11月1日
本文标题: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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