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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2009年05月12日19:30中国证券网【大中小】【打印】已有评论0条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重要提示凡欲认购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发行公告。本发行人保证发行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主管部门对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期短期融资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发行人/本公司指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指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指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募集说明书指本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指本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结算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团其他成员指除主承销商外其他承销团机构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组成的承销团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8-2011年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2008年短期融资券承销团主协议》余额包销指承销团在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本期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簿记建档指由簿记管理人在全程监督下记录投资者认购金额意愿的程序簿记管理人指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实名记账式债券指采用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的债券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元指人民币元第一部分发行方案一、本期短期融资券主要条款1.短期融资券名称: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09格力CP01”)。2.发行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3.短期融资券品种:365天期短期融资券。4.发行额度:人民币捌亿元(RMB800,000,000.00)。5.计息期限:365天,自2009年【5】月【22】日起至2010年【5】月【22】日止6.计息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利息和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息。7.短期融资券形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托管8.票面金额: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9.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发行。10.发行利率: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采用基准利率+利差方式按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基准利率采用簿记建档日的1年期Shibor(保留两位小数)11.发行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2.认购单位:本次短期融资券认购人认购的短期融资券面值金额应当是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数倍。13.发行日:2009年【5】月【20】日(T日)14.分销日:2009年【5】月【20】日(T日)15.缴款日:2009年【5】月【22】日(T+2日)16.债权登记日:2009年【5】月【22】日(T+2日)17.交易流通: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即2009年【5】月【25】日(T+3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18.兑付日:2010年【5】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9.本息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兑付办法:本次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央结算公司的规定,由中央结算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21.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2.总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公司。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24.担保方式:无担保25.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短期融资券26.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为A-1,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27.基本承销额:贰仟万元整二、发行方式(一)承销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二)簿记建档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按票面价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1.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申购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9:00-11:00。投资者欲参与本次发行申购配售,请详细阅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第一期发行公告》”)。2.本次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其他投资者须通过承销团成员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3.除主承销商外,其它单个承销团成员的最大认购额度为2亿元。每个承销团成员在每个申购价格单位上的申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数倍。4.每一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1份申购要约。(三)发行时间安排1.2009年【5】月【13】日(T-5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网站公布:《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和《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2.2009年【5】月【20】日(T日)簿记建档,时间为9:00-11:00,接受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簿记管理人统计有效申购量。3.2009年【5】月【20】日(T日)15:00之前,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团成员传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4.2009年【5】月【22】日(T+2日)12:00之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短期融资券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获配售额度对应的认购款划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缴款账户。5.2009年【5】月【22】日(T+2日)为短期融资券债权债务登记日。6.2009年【5】月【22】日(T+2日)发行人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款到账确认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7.2009年【5】月【25】日(T+3日)在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实际发行价格及利率、期限等发行情况。8.2009年【5】月【25】日(T+3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9.发行人在足额收到本期短期融资券承销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支付与主承销商的承销额度对应的手续费;主承销商收到发行人支付的手续费后,按照承销团协议的约定分别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承销手续费。三、分销1.分销方式:承销商在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短期融资券进行分销,所分销的短期融资券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办理托管。2.分销对象: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3.分销条件:承销商按照协议价格进行短期融资券分销。四、风险提示1.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2.一旦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第二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一、发行人名称: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洪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北岭工业区519020电话:0756-8134027传真:0756-8885701联系人:贾秀文二、主承销商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项俊波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9号100005电话:010-85209789、85209783传真:010-85126513联系人:汤杰、应隽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NAFMII指引0003)的规定,现将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交易流通日期及债券代码等要素公布如下:债券名称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09格力CP01信用评级A-1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债券代码0981088发行总额8亿元债券期限365天票面年利率2.30%计息方式利随本清发行日2009-5-20起息日2009-5-22债权债务登记日2009-5-22交易流通起始日2009-5-25交易流通终止日2010-5-19兑付日2010/05/22重要提示:债券交易流通终止日如遇国家调整法定节假日安排,则另行公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05月22日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5月12日发布公告称,格力集团5月20日将发行8亿元365天期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集中配售方式面值发行,起息日和缴款日均为5月22日,上市流通日为5月25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营运资金周转,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和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格力集团继2009年5月22日首期发行8亿元短期融资券,成为珠海第一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券的企业后,2010年4月29日,经过再次努力,乘势而上,又成功发行了7亿元短期融资券,期限365天,发行利率为2.92%。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比,直接节省财务费用1673万元,两期累计节省财务费用4081万元。本次主承销商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次发行不同的是,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格力集团2009年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后,确定格力集团经营稳健并持续向好,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格力集团通过再次成功发行短券,真正实现了“滚动发行,短债长用”的目的。格力集团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为15亿元,无需任何担保,发行过程及债券完全兑付前需严格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贯穿始终;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定期披露财务信息,既创新了融资方式,优化了债务结构,又可在资本市场上树立格力集团的良好信用形象,为持续融资和进行长期债券融资以及股权融资打下信用基础。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3日发布公告称,将于2011年2月28日发行8亿元365天期无担保短期融资券。本期短融券为固定利率,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起息日为3月2日,到期兑付日为2012年3月2日。公司公告称,募集资金中6亿元用于补充子公司格力电器投资新的生产基地和提高各生产基地压缩机及电机核心配件配套能力产生的流动资金缺口,2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金融机构贷款。农业银行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本期短融券信用级别为A-1,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这是该公司本年度第一期短融券,注册总额为15亿元。截至本次发行前,该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共计27亿元。南都讯记者张应昂格力集团日前为成功注册39亿中期票据暨首期20亿发行一事举行庆典。集团董事长朱江洪认为,在当前信贷规模收紧、利率进入加息通道的大背景下,格力能打通直接融资渠道对企业的经营意义重大。据悉,继去年在全市首家成功注册15亿短期融资券并顺利首发8亿元后,格力集团再次在珠海饮“头啖汤”,成为珠海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成功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企业。朱江洪介绍,格力此次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的中期票据额度为39亿元,首期发行2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中国农业银行为独家承销商,资金已于11月29日到账。本次发行利率为4.98%,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比,可直接降低融资费用3700多万元。朱江洪进一步介绍称,累计注册额为5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成功发债,基本解决了该集团短、中、长期的发展资金。不仅进一步拓宽了直接融资渠道,较大幅度地降低了集团的融资成本,为集团产业发展提供了更
本文标题:格力债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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