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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任务1.认识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及分类
国际货运代理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ingAgent任务情境书本P22关键信息:1.迅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做为进口商的代理人2.要求迅捷国际货代公司在规定日期之前交付全部货物。3.一小部分货无法交付,在市场上找了一辆货车,但是最后货车连货下落不明。问题提示:该货代公司是扮演了何种角色?该身份有何责任义务?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一)代理的权利与义务①以委托人名义处理委托事务;②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③要求委托人提交待运输货物的相关运输单证、文件资料;④要求委托人预付、偿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⑤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⑥要求委托人承担代理行为后果;⑦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⑧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权利1、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义务①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③向委托人报关委托事务处理情况;④披露委托人、第三人;⑤向委托人转交财产;⑥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应事务,并对此保密。(2)义务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3)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责任①因过错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②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③明知委托事项违法却仍继续进行代理事务,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④擅自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应对转委托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⑤无权代理,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自行承担责任。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2、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①检查货物、文件的权利;②拒绝运输权;③收取运费、杂费权;④取得赔偿权;⑤货物留置权;⑥货物提存权。权利(1)权利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义务①及时安全运送货物;②选择合理运输路线;③发送到货通知;④妥善保管货物。(2)义务(3)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①迟延运输的赔偿责任;②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③承运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二)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责任限制及除外责任1、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货运代理的责任是指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两种情况时的责任。(1)作为代理人负责为发货人或货主代为订舱、保管和安排货物运输、包装、保险等活动,并代他们支付运费、保险费、包装费、海关税等费用,然后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因而上述所有的成本将由客户承担。客户在提货之前不能付清全部费用,货运代理对货物享有留置权,有权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补偿其所应收取的费用。货运代理作为纯粹的代理人,通常应对本人及其雇员的过错承担责任。货运代理还应对其经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财产灭失或损坏或人身伤亡承担责任。如果货运代理能够证明他对第三人的选择做到了合理谨慎,那么他一般不承担因第三人的行为或不行为引起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责任(2)作为当事人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是指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独立合同人,他应对其履行货运代理合同而雇佣的承运人、分货运代理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责。目前,各国法律对货运代理所下的定义及其业务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按其责任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可分为三种情况。①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②不仅对自已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③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2、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限制国际货运代理责任责任限制是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即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将其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国际货运代理通常在“标准交易条件”中规定其最高责任限额,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得超过接受货物时货物的市价。FIATA标准交易条件范本规定:对货物损坏或灭失,赔偿限额为2SDR/kg,而每件货物最高赔偿各国自行规定。我国CIFA规定货物的赔偿限额是每公斤2SDR,但由于缺乏必须的政府法规方面的背书,因此,至今在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判例是按CIFA的规定办理的。但是,根据FIATA推荐的标准交易条件范本以及许多国家的做法,我国应就货运代理的赔偿责任原则和赔偿责任限制在法律法规方面做一规定,这有利于平衡货主及货运代理的利益,保护货运代理的合理经济利益。承运人责任限制的丧失,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承运人被剥夺责任限制的权利。3、国际货运代理的除外责任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除外责任,又称免责,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国际公约、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免于承担责任的事由。①客户的疏忽或过失所致;②客户或其代理人在搬运、装卸、仓储和其他处理中所致;③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所致;如破损、泄漏、自燃、腐烂、生锈、发酵、蒸发或由于对冷、热、潮湿的特别敏感性;④货物的包装不牢固、缺乏或不当包装所致;⑤货物的标志或地址的错误或不清楚、不完整所致;⑥货物的内容申报不清楚或不完整所致;⑦不可抗力所致。客户不得让货运代理对由于下列事实产生的后果负责:①有关货物的不正确、不清楚或不全面;②货物包装、刷唛和申报不当等;③货物在卡车、车箱、平板车或集装箱的装载不当;④货运代理不能合理预见到的货物内在的危险。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责任4、我国关于国际货运代理责任的分类作为代理人,在货主和承运人之间做牵线搭桥的作用,由货主和承运人直接签运输合同。货代公司收取的是佣金,责任小。当货物发生灭失或残损,货运代理不承担责任,除非其本人第三人有过失。当货运代理在货物文件或数据上出现过错,造成损失,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害人有权通过法院向货运代理请求赔偿。责任关系如图1-2所示。(1)以纯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货主第三人货运代理委托合同双方以货主名义图1-2代理身份的责任关系(2)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国际货运代理责任1、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2、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3、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托运人实际承运人货运代理委托运输以自己名义托运签发oceanB/L在这种情况下,对托运人来说,货运代理被视为承运人,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货运代理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关系如图1-3所示。图1-3当事人的责任关系(3)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当货运代理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并签发自己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时,便成了无船承运经营人,被看做是法律上的承运人,他一身兼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性质。实际委托人实际承运人无船承载人委托运输以自己名义托运签发oceanB/L签发houseB/L货运代理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关系如图1-4所示。图1-4无船承运人的责任关系(4)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当货运代理负责多式联运并签发提单时,便成了多式联运经营人(MTO),被看作是法律上的承运人。托运人分段实际承运人2多式联运经营人委托签发多式联运单证对全程负责委托分段实际承运人1委托图1-5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关系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1、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规定MTO对货物灭失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责任关系如图1-5所示。①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最多不超过每件或每运输单位920SDR,或每公斤不得超过2.75SDR,以较高者为准。但是国际多式联运如果根据合同不包括海上或内河运输,则MTO的赔偿责任按灭失或损坏货物毛重每公斤不得超过8.33SDR计算单位。②对于货物的迟延交付,规定了90天的交货期限,MTO对迟延交货的赔偿限额为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2.5倍,并不能超过合同的全程运费。2、我国《海商法》规定MTO对货物灭失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①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坏: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运输单位666.67SDR,或按照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2SDR,以两者中较高的为准;②对于迟延交付,我国的《海商法》规定货物交付期限为60天,MTO迟延交付的赔偿限额为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数额,但承运人的故意或者不作为而造成的迟延交付则不享受此限制。(5)以“混合”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商检安排运输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人作为代理人作为当事人无船城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租船人其他海关图1-6“混合”身份的责任关系国际货运代理责任(6)以合同条款为准时的责任划分在不同国家的标准交易条件中,往往详细订明了货运代理的责任。通常,这些标准交易条件被结合在收货证明或由货运代理签发给托运人的类似单证里。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范围较为广泛,除了作为货运代理代委托人报关、报检、安排运输外,还用自己的雇员,以自己的车辆、船舶、飞机、仓库及装卸工具等来提供服务,或陆运阶段为承运人,海运阶段为代理人。对于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的确认,不能简单化,而应视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认识国际货运代理责任(2)本节课学习目标:1.案例分析,深化知识案例1—小组讨论5min某货代公司接受货主委托,安排一批茶叶海运出口。货代公司在提取了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并装箱后,将整箱货交给船公司。同时货主自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收货人在目的港拆箱提货时发现集装箱内异味浓重,经查明,该集装箱前一航次所载货物为精萘,致使茶叶受精萘污染。请问:(1)收货人可以向谁索赔?为什么?(2)最终应由谁对茶叶受污染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分析:(1)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因为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因为根据运输合同,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COC,由于COC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向货代公司索赔,货主与货代之间有着委托代理关系(2)由于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载”的COC,而货代在提空箱时没有履行其义务,即检查箱子的义务,并且在目的港拆箱时异味还很浓重,因此,承运人和货代应按各自过失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案例210min我国货主A公司委托B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一批服装货物海运出口,从青岛港到日本神户港。B公司接受委托后,出具自己的HouseB/L给货主。A公司凭此到银行结汇,提单转让给日本D贸易公司。B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向C海运公司订舱。货物装船后,C公司签发海运提单给B公司,B/L上注明运费预付,收发货人均为B公司。实际上C公司并没有收到运费。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船员积载不当,造成服装沾污受损。C公司向B公司索取运费,遭拒绝,理由是运费应当由A公司支付,B仅是A公司的代理人,且A公司并没有支付运费给B公司。A公司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遭拒绝,理由是其没有诉权。D公司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同样遭到拒绝,理由是货物的损失是由C公司过失造成的,理应由C公司承担责任案例2根据题意,请回答:1.本案中B公司相对于A公司而言是何种身份?2.B公司是否应负支付C公司运费的义务,理由何在3.A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理由何在4.D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理由何在5.D公司是否有权向C公司索赔货物损失,理由何在。分析:1.B公司为无船承运人(承运人)2.B公司应负支付运费的义务,因为对C公司而言,它是托运人3.A公司无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因为提单已转让给D公司4.D公司有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因为B公司是(无船)承运人5.D公司有权向C公司索赔货物损失,因为C公司是实际承运人。1.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有哪些?2.国际货运代理的义务是什么?3.什么是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限制?4.国际货运代理按服务对象分可以分为哪几类?5.国际货运代理除外责任有哪些?6.简述国际货运代理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
本文标题:任务1.认识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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